智租换电退租后仍计费且客服处理拖延
我于2025年6月8号晚8点左右在智租换电购买的套餐到期,因为工作忙碌,于6月9号晚九点左右跟智租换电的客服在打着视频的情况听其指挥,把电池还进了上海市水产西路华舒酒店停车场其中一个换电柜的7号格口内,因为天黑没看清是几号柜,只记得是7号格口,在把电池还回去后我陆陆续续打了四个客服的电话,都是只会说“会登记给工作人员去处理”,但是又无法承诺处理时间,且在电池还回去的情况下,我的APP上依然显示逾期正在计时中,我需要智租换电尽快处理我的退租,不要只会让我白白花着冤枉钱无底线的等下去。
零零享租手机租赁利息过高要求减免结清
我与去年八月份租赁一台手机,至今年七月到期,现在我要求减免结清!减免!减免!减免!他们租机的利息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利息!现在我就一个诉求,就是减免结清!请让一直联系我的业务员联系我!可能打电话我会接通不到!之前一直联系我的业务员有我的微信!
阿甘租机销售二手机当全新机欺诈消费者
我是2024年12月12号买的全新国行正品15promax256手机,结果今年4月份发现这个手机在去年11月份就激活了,也就是二手机,对方商家一直狡辩说他们批量激活但是我问过同行,都是说再提前批量激活也不可能这么久,这个手机就是二手机,后面他们又说我是跟成都的签约,实际我的所有钱都是转到合肥这个阿甘租机这里,总共500溢价费400碎屏险,6444手机费用,合计7344,对方一直跟我承诺保证全新国行,假一赔十,结果是二手的,被我发现欺诈后他们的所有工作人员把我拉黑,屏蔽,逃避处理!我不需要假一赔十,我只要对方根本消费者权益法退一赔三并道歉!
一嗨租车爆胎事件引发的费用报销及服务问题投诉
一嗨租车公司不正当处理事情诱导垫付费用不报销客服含糊其词不与正面回答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消费者,于2025年5月1日在一嗨租车租用了一辆大众朗逸车型,然而在租车第一天行驶在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高速上发生左后轮胎爆胎现象,我首先反馈到客服,客服让我自行更换备胎,当时是晚上10点多天气很冷我大概用了一个小时时间车胎螺丝特别紧没有更换成功并且轮胎一颗螺丝断掉,我第二次联系客服,客服给的联系电话联系拖车并和客服核实报销程序和报销费用,和客服确定是在费用报销可报销范围内约定拖车将车拖到修理厂,(时间很晚修理厂已经关门),第二天联系客服更换轮胎也是同样和客服核对在可报销范围内更换了左后轮轮胎,期间让修理厂确认了其他轮胎是不是可以继续行驶高速,经过修理厂反复检查发现右前轮右裂口,修理厂工作人员说随时有像左后轮一样爆胎现象发生,我们又联系客服更换了第二个轮胎(1、拖车费用和轮胎更换费用客服给的发票信息已经开票2、全程根据客服引导拍照留资反馈平台),5月5日我们把车和坏损的轮胎一并交给门店,并再三确认轮胎问题是原车问题。5月5日我向平台提出垫付返款问题了,但平台方面迟迟不给予明确回答:1.轮胎检测报告。2.拖车和轮胎费用垫付返款。我恳请贵协会能够介入此事,帮助我调查核实情况,督促一嗨出行平台尽快解决我的问题,维护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感谢贵协会的辛勤工作和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投诉人:许小明联系电话:162****4111
一嗨租车服务态度差且未妥善处理车辆问题投诉
投诉一嗨客服不仅不解决问题,还不尊重消费者。订单号12******63;电话:151****8311,2025年5月17日在一嗨下了一笔订单,取车时发现胎压异常、车内很脏、CarPlay 功能不能正常使用。订单结束后向公司反映问题,客服用短号(0511)85****66于2025年5月22日16:40来电,说我不懂法、投诉没有依据、说是我主观臆断车内脏。以下是我提供的照片。诉求:要求一嗨租车退一赔三,并且该客服本人亲自向我道歉。
曹操出行司机违规收费且平台处理不力投诉
1、滴滴出行打车曹操出行平台粤AA28546李师傅接单,订单为南岗万科黄埔新城-阅海到南海区24洗衣(万科金色领域店)。订单到达目的地为5月5日20:13分。到达目的地司机要求乘客线下支付过路费30元,根据国家政策规定5月1日0时-5月5日24时高速免费,乘客本人于5月4日乘坐车辆也没有收取过路费用,此曹操平台李师傅额外收取乘客过路费用不合理。
2、曹操出行平台客服沟通困难,戏耍消费者,袒护司机,消费者维权无门。乘客本人于平台实付87.78元车费,线下支付30元过路费。乘客于5月5日/6日/7日/12日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平台处理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平台客服回应:“司机会进行退款,你这边等着会有专员去处理,24小时有答复”,但至今到5月12日为止没有平台任何处理后续事宜,乘客本人12日再次致电曹操平台,平台回应:没有办法只能等专员解决,按照流程24小时处理,不能给到准确时间和后续(每次回应用相同话术敷衍乘客,本人已录取沟通过程内容)
诉求:
1、曹操出行退回本次订单车程全部车费费用。
2、滴滴出行及曹操出行平台应加强管理,针对司机私下收取不合理费用严肃处理,同时平台应该响应国家政策,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守法好公民。
拍小租电动车租赁*局投诉:要求温州峰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解除相关租赁合同。
2025年4月30日,我在BOSS直聘以找工作为目的与一个招配送岗位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由温州蜂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面试前招聘人员给我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那个商家也是各种使用诱导话术(如:8小时450~600,提供吃住、无住宿提供公寓式住宿,新人第一月500单都是小意思等),劝说我在支付上的拍小租跟他们签租车合同,租金798一个月,由于我并没有提防他们签订了租车合同,共租了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车辆情况也并不符合他们标在租车平台的价格(注:他们在上海拍分乐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小租)的价格是798*12=9576元,分12期),后面经过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注》要求,1、“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2、6.1.1条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小时,而他们给我的电动车在平直路段的时速就已经超过了25km/小时,严重危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辖区交管部门办理他们的营业执照也是不合理的,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予以行政处罚。市面上相同种类的完整电动车销售价格在1000元~2000元左右,但是店家车架子卖9576的价格属于超过正常价格幅度。根据《欺*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款规定,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性的销售诱导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聊天记录、招聘信息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手里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的诉求是:撤销在支付宝拍小租上的分期,及其他相关合同。
卜丁出行电动车租赁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投诉
由于我2025年3月10日找工作被人带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花苑东路333号,由苏州工业园区牛二电动自行车店(与我签订合同的公司),面试前招聘人说免费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商家者用各种诱导的话术(如,底薪3000+提成,一单6-9块钱,加补贴800-1500,综合薪资9500+包吃包住包车 实际上跑够1000单才3.8元,不用随时退等等)劝说我在支付宝卜丁出行租车平台租他们的电动车,租金699一个月,由于我未提防心眼签订租车合同,共租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车辆状况不符合他们标在租车平台的价格(他们在写的价格是699*12=8388,分12期)在一个月后,车行的人将我电动车收走。并且他们坚持要我付2097(三个月)的租车钱,我们跟支付宝客平台说,他们也不处理,后来经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新国规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严重危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辖区交管部门办法他们的营业执照也是不合理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价格。市面上相同种类的完整电动车销售价格在两千左右,但是店家车架子卖八千多的价格属于超过正常价格幅度,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欺*性的销售诱导,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消费欺诈;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当时他们说统一配车,是招聘岗,让人以为是公司无偿提供车辆进行兼职,但是违规提供了租车服务,诱*我们与他交易。按照《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手里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们的诉求是:撤销在支付宝卜丁出行租车上的分期
卜丁出行虚假宣传诱导签约租车合同扣款2796元
投诉卜丁出行虚假宣传卜丁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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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网外卖员黑中介。诱导线下面试,告知租车的费用,可以用于跑单抵扣。实际都是为了让面试人员。线下签约租车合同。然后就不管了所谓说的租车费用抵扣,都是假的(因为合同签约完成后,黑中介不分配站点,也不告知配送区域等工作需要,就告诉下载外卖App 直接接单)发现被*,被诱导签约当天,把车辆还回车店。现在还是扣了款。商家打电话过来状态十分恶劣。不解释处理霸王条款。本人准备报警处理,去派出所备案。这个行为。已经实际到犯法了。外卖兼职诱导签约租车合同。目前商家已经联系我几次了,状态就是不处理。他们有合同。车辆一-天没用联合招聘平台黑中介以0元租车噱头诱导面试签约。0元租车噱头诱导面试签约。目前已经被租车平台:卜丁租车扣款2796元目前合同签约1个月。卜丁客服最后一月也未解约。租车的车辆完全没有使用就还回租车店。成都倍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上面扣款公司全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地点:成都倍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还说高额逾期费用,民典法明确规定。未造成实际损失不予收取。如果造成实际损失要商家自行拿出证据。我一天没用车。
卜丁出行拒绝退还两月租车费用
我于2024年6月14号租车于24年7月归还对方。商家今天要求我撤诉后退还我两月费用到现在依旧不愿意退换
支付宝小程序卜丁租车涉嫌诈*及乱收费投诉
本人在23年12月3号办理租车,业务员让其打开支付宝进入小程序卜丁租车办理租电瓶车,月租699元,本人使用了一个月没用了,期间人离开当地,我连给两个月租金,期间车子被对方收回。时隔半年朋友联系我说我被起诉,发来一张截图,里面是卜丁租车的说我欠钱,短信发他那边,我登陆平台还上不去,必须原先老手机才能登陆,一看逾期7个月,在此期间没有一条短信和电话通知我本人有这回事,继续私自给我续签合同,加收违约金,对此我和他们沟通,客服直接说我是不是找事,一个公司客服讲话如此恶劣,期间讨论再给多少钱就能解决,一会说700可以,一会说1200才行。我被他们来回搞得不敢存了,期间微信恐吓,发我照片,发短信,中间不间断的给我通讯录里面人发短信,我期间和支付宝沟通,希望他们查询他们上架的小程序是否正规合法,一直说反映去年9月到现在没有回电,今年4月份突然从我卡里刮走2个699元,问了去核实,事后微信电话告知我还要再给个699元。本人身心俱疲,这是套路贷和诈*,暴力催收,不知道还有多少个699元要不停的给,我的名誉因为他们恶劣行为已经毁了,本人准备12363和12378和投诉反映这种不良平台的事情,本人已经查到卜丁租车是成都倍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再次打支付宝还是敷衍了事,支付宝难道不审查自己上架的小程序资质吗?难道让消费者买单吗?为了收益现在让不良商家坑害信任支付宝的群众。
迪瓜租机租赁费用过高涉嫌变相高利贷
本人在2025年4月17号在支付宝迪瓜租赁平台租赁一台苹果手机16pro128g手机,无法取消订单,一共12个月租赁,每期租金加上买断金1元共10397.1元,总价格超过当时手机市场价3500多无法协商,苹16pro128g市场价为6800左右,现在本人已付租金4334.52元,现在想买断还需6062.58元,这种钻法律漏洞,超级高利贷的租赁平台,变相高利贷,本人要求这些平台对租金进行减免,退回其他不必要收费,支付宝推送和商家一起搞的租机服务属于高利贷,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我会像银保监会 投诉主持公道
小豹出行电动车租赁合同存在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4月13日签订了电动车租赁合同购买分成12期,每期749元,面试时商家用各种诱导性的话术(如:跑30-40单很容易且时间自由跑满了车子免费)签订协议时并未提及重点,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该合同,还存在逾期违约金23.3元/天的情况,另外提车后发现无车牌等问题,侵害了我的人身安全和自身利益,我的诉求是让守约方解约租赁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飞猪租车平台处理问题不公:乱收费与合同合法性存疑
我在2025年2月21日,在飞猪平台上租车,下单了一款名叫锋兰达的小型汽车,是链接哈啰租车平台的一家叫阔达租车的车行,我于2月22日取车,取车后一小时左右发生事故,次日还车时商家要求我支付维修时的停运费,不交就无法还车,要我自行维修车辆并且继续算我的租金,我是买了保险的,车损免赔。并且我发现该车辆行驶证是非营运的,不应该收取我这项费用,但平台缺支持商家收取该费用,我表示不满意,在押金解除后现要求,退这项费用,人民币四百元整,并且返还我该日的租金,因为非营运车辆不可以从事营运的商业行为 若平台拒绝,请出示该车辆-闽A6343C的营运资质证明,如《车辆运输证》等。 并且取车时,商家强制我签署一份合同,在我要求之下上传到了平台,但上面并没有甲方的签字,所以该合同是不合法的,并且图9所示,车牌号都不同,很讽刺的是说可以联系平台
在快鸟易租签订的电动车租赁合同存在诱导签约和虚假宣传问题
本人于2025年2月28日在B0SS直聘上应聘跑腿工作,去到了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富时利路101号骑手点被对方诱导着在支付宝小程序快鸟易租20****12版上签订了租凭电动车合同《当时对方说是电子版的入职合同,且半程是该公司员工用我的手机操作签约,合同都没看被他忽悠着签了,然后还扫脸,签完之后也没告之合同内容,等我走了之后才告知合同里的内容,后续发现被欺*,合同里电动车车月租699一共12期8388元(根本不符合市场价格),要求对方解约,对方多次要求给租金,对方拒不负责任。且该车辆违反我国电动车新国标第一条: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mK/h,该车辆显示没有,用高德地图测该车辆速度远远超我国电动车最高时速达到50公里在右,且该合同无效。签该合同存在欺*诱导的行为,所以合同无效。且该合同不符合市场价格,以租代售,属于金融借贷,作为合法的租凭平台,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要求平台介入,解除这不合法合同,并给予该工作人员人员处罚,这是欺*诈。
哈啰共享单车:未按承诺退款且客服不理睬
首先3月六号晚上6:50分左右,我在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骑车到公交站,系统显示在运营区域外,需扣费20元,我支付了,发短信说将区域外的单车24小时内骑回就可返回,然后我扫码骑回家,骑了80多分钟,骑回了指定区域内,费用说好退还,没有后文了,也没有退还调度费,客服也不处理,性质极其恶劣,不解决问题,欺诈消费者
光宇科斯特换电:电池故障引发的安全与工作问题
昨天在用他们的电池的时候突然就在骑行中断电了,找他们客服他们也不积极处理,让他们退套餐他们还让我支付96元的违约金,明明是他们电池的问题却要我来买单,当时突然断电我差点被后面的车撞,而且还导致我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哈啰单车定位不准导致误扣费及客服态度问题
我在2025年3月1日19:21分骑车,骑了44分25秒。结束订单时定位不准确,显示骑出运营区了。首先这是校内合作的自行车,保安不允许骑出校外的。因定位不准确问题不是消费者问题,app 定位科技不够完善。其次,产生扣费的时候,我立马就拍了照取证照片可以看到车是在校内的同时,旁边还有一辆别的车。甚至可以看到车辆的编号。我找客服处理无法解决,打客服电话都是很敷衍地说“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就挂了”未解决问题,我没讲完话客服就挂了。我的诉求是要求哈啰公司退回我的扣费以及投诉客服态度不好。
虚假宣传及乱收费导致租车纠纷
由于我2025年2月20日在boss直聘联系了一家跑外卖的兼职,由深圳市逸兴配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我签订合同的公司),面试前招聘人说提供车辆,未说要签订合同,面试时商家者用各种诱导的话术(如,底薪3000+提成,一单6-9块钱,加补贴800-1500,综合薪资9500+包吃包住包车 实际上跑够1000单才3.8元,)劝说我在支付宝喜鹊科技租车平台租他们的电动车,租金749一个月,由于我未提防心眼签订租车合同,共租一辆电动车,均为二手车,车辆状况不符合他们标在租车平台的价格(他们在喜鹊科技写的价格是749*12=8988,分12期)但该车辆我当天并没有拿,我与其协商失败,他们坚持要我付749元的租车钱,我们跟支付宝客平台说,他们也不处理,后来经查询这属于外卖租车*局,我被诱*进行了这次租车,新国规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有脚蹬,但是租车行的电动车全部都没有脚蹬,严重危害我的个人生命健康安全。辖区交管部门办法他们的营业执照也是不合理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价格。市面上相同种类的完整电动车销售价格在两千左右,但是店家车架子卖八千多的价格属于超过正常价格幅度,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第三条(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欺*性的销售诱导,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们在网上招聘员工,但实则只办理了租车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第十四条(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消费欺诈;车行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当时他们说统一配车,是招聘岗,让人以为是公司无偿提供车辆进行兼职,但是违规提供了租车服务,诱*我们与他交易。按照《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提供兼职,为什么要我们花钱租车,手里只有我们的租车合同,所以招聘我们做兼职的话不应该给我们开贷款或者租赁服务,我们的诉求是:撤销在支付宝喜鹊科技租车上的分期
乐宜租分期付款疑存在虚假宣传与高额利息
在去年九月份手机刚好摔坏了然后就在抖音平台刷到分期之后加了他们负责人之后我咨询了他们一个13pro二手分期每个月还多少 他说200到300我想着还行省省就出来了之后我去到他们店里面又换了个人接待我然后就开始引导我签字什么的很快我都还没看清就拿走了然后录了个人脸就完成了然后他说待会儿这个平台客服打电话咨询我情况然后他一比一写在纸上要我怎么回答我云里雾里的就办理了然后我问他每个月还多少她一开始说800多我觉得太贵了就没办了他说这个只是为了上报待会儿给你降下来我还以为是降到我们谈的那个价格200到300嘛最后成交的价格是700多但是那个时候已经办理了 我觉得太贵了想退 他说已经办理了退不了首付700每个月还726一个13pro二手市场价3000多最后我还完的话9412这利息简直是吃人客服也不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