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华住会未退会员费且拖延处理
10.1晚在华住会定了浙江新天地全季酒店的房间 但并未入住 退款时只退了房费 没有退会员钱 (其中包含49元会员钱 )且我并未使用该会员 当时该酒店的服务人员承诺会员费可以退款 第二天说已经申请退款了 因为国庆期间不上班 所以要节后可以到账 遂昨日10.9日联系他们 他们依旧说没上班 还要继续等待 有和该酒店的录音可证实钱可以退 并且已经申请退了
投诉编号:99700509
投诉对象

华住会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9元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
#未履行合同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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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住会APP平台订单退款问题一直不处理,要求退款、解释及订单长时间不退款造成的资金损失。
本人与2025年7月26日通过华住会APP预定了“海友绍兴剡溪路鲁迅故里店”舒适大床房一间并付款,由于游玩计划有变,一家人都要住酒店,一个房间不够,所以在办理入住时要加个房间,前台讲没有房间,刚好我的朋友当时也在办理入住,他多定了一间未付款,这间房就有我来登记付款。
我把朋友转让的房间办理登记并付款完成后到入住房间,发现房间窗户外层有好多裂纹,有安全隐患,经过与酒店前台沟通,办理了退房手续。
当时APP预定的房间由于家人当时未在场没有办理入住。由于一家人要住一起,所以要求酒店前台帮我把APP上的预定房间也一起退了。前台服务生帮我在手机上操作,但APP上显示要通过400电话退款。我当时拨打4008121121客服电话说明原因,客服人员告诉我会操作好退款事宜。
7月29日未收到订单退款,再次拨打平台客服电话,客服讲给反馈上去,48小时处理,我先后于7月31日、8月1日、8月3日、8月8日、8月30日、9月3日、9月9日拨打平台电话,得到的答复都是反馈处理。

我投诉华住会青岛西海岸金沙滩桔子水晶酒店服务差导致过敏且衣物染色要求退房费
我与伴侣与6.18入住青岛西海岸金沙滩桔子水晶酒店,期间发生过敏现象,价值一千元的短袖,和几件衣物,被酒店工作人员操作不当,烘干时导致被其他衣物染色,我们是从武汉过来青岛旅游的,过敏发生后,我们旅游行程完全被打乱,与6.20日晚去医院就诊。华住会商家店长给过一次回复,态度极差,完全不理会消费者,还带有*性质的语言,说让我们随便去投诉,欢迎投诉,报他大名投诉都可以。希望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的诉求是退掉房费

投诉华住会旗下海友酒店卫生条件差导致顾客权益受损
我于2025年6月6日入住华住会旗下海友酒店(北京昌平地铁站政法大学店,府学路33号),预定两晚,6月7日晚间,我感到浑身莫名很痒,不停瘙痒(见图1)右侧大腿出现了一个包(图2、3)(后来更加明显),6月8日凌晨12:30左右,发现床上许多不明昆虫爬动,红褐色,比芝麻大一些,有点像小型鼠妇,猜测是床虱或跳蚤,可以跳动。被子上也出现了一些有翅膀的飞虫。(见图4、5以及视频)我和同伴非常紧张,拍摄了视频图片后用自己携带的除螨喷雾临时进行消杀,向贵酒店前台反应后,前台提出换房间,我们不知所措,一开始同意。但思考之后认为难以再次信任该酒店的卫生状况,如果是跳蚤之类的虫害同一层其他房间也会有。我们决定退房换住处,前台一开始认为无法退款,而后改口说仅退100元,我回应无法接受。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左右,我和同伴都是19岁女生、穿着睡衣,而酒店工作人员是男性,我们比较不安并且十分紧张,不想过多与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所以想要尽快到达新酒店。而后海友酒店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退一晚房费,并且否认是跳蚤,说可能是“窗外飞进来的飞虫”,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不想自己权益受损,同时第一次面对这件事非常紧张,紧张焦虑于是提出挂断电话想要线上沟通。但我并没有在华住会小程序上找到线上投诉入口,无奈之下只能选择12315投诉。我们二人都是大学生,本身住酒店就是为了好好复习期末考试,现在不仅没有复习好,甚至紧张焦虑到凌晨四点无法入睡,我们的诉求是:贵酒店全额退还两天的房费、补偿我们定新酒店房间的差价以及身体不适与精神损失费共计1381。

华住会酒店火警处理不当
投诉汉庭南昌八一广场酒店出现火灾事件不作为,不把顾客性命当回事 24日晚入住汉庭南昌八一广场酒店,凌晨2点在睡梦中被浓烟呛醒,发现酒店房间断电断网,座机和手机无法联系前台电话。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提醒和警示,在着急慌忙中紧急通过步梯往楼下跑,跑到没有三楼平台上,三楼以下平台浓烟滚滚,无奈在寒风中等待救援,后与被困顾客摸索下到地面。在地面了解到,火警报警电话是在住客户所打,酒店方承认在一点多发现有浓烟排查,但未及时通知在住客户全部离店,等到大家都被浓烟呛醒后,自行下楼逃生,等消防来了后,在消防的提醒下,酒店方才进行人员清点,消防上楼逐一排查叫人下楼。出现问题后酒店无工作人员安抚,在大家都情绪不满,冷的受不了爆发情绪后,酒店方才响应,第一告知火情不大,是负一楼出现电路短路燃烧起火,没有火只有浓烟,但浓烟却上升到十几层。酒店店长让我们在没有电的情况下,再次爬楼梯回去睡觉。但实际情况是仍有浓烟,没有电,楼层高。被在场人拒绝后,酒店提出退房费,安排一个直线距离三公里的酒店入住让其自行前往。此过程从自行逃亡到地面到给出解决方案已过去两个小时,且凌晨4点再自行爬楼梯上十几层拿行李打车去其他酒店,不满意的继续呆着不予处理。安排非常不满意,态度差。次日电话联系华住会客服投诉并提出诉求,告知24小时内专员回复解决方案,但一直未接到回复。酒店方店长来电轻描淡写不是他们的原因,而是供电局的原因。给(jǐ)予退房费处理,未对我们进行人员的关怀,在整个逃亡过程吸入大量浓烟,精神紧张等情况均未提出解决与补偿方案。投诉无果后特通过消协等各个渠道反馈。对于出现这次问题有如下诉求: 1.华住会旗下汉庭酒店,对于这一类时间,是否有应急预案?当地汉庭酒店方是否有培训记录,演练记录,是否在整个火情处理过程中,是否处置得当?请华住会或当地消协调查正面回复调查与处理结果 2.华住会旗下如此多的酒店,如此对待顾客,第一时间出现火情,未第一时间通知顾客脱离,而是等顾客被浓烟呛醒自行逃离,华住会是否有把人命放在第一位,出现问题是否有真正关心顾客的人身安全,是否有认真对待顾客,请给作为顾客的我们一个合理的交代 3.出现火情后,华住会未进行人文关怀,酒店方简单粗暴,直接退房费处理,意在不了了之。华住会就如此对待顾客,这是店大欺客,不把客户的感受当回事,就以退房费处理,那消费者的权益和精神损失就能如此简单粗暴处理?

华住会金卡会员不予退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2023年11月4日,本人在华住会小程序下单预订汉庭优佳上海南京西路地铁站酒店(原恒隆广场店),订单编号:2000419231104221813596006X0598PC(200049),11.7-11.17的酒店住宿,金额合计4686元,其中房费4516元,华住会金卡会员一年期170元。11月5日,我打华住会官方电话40081 21121,要求取消订单并退款,其订单处理客服说,只能退酒店的房费即4516元,但会员卡170元根据其公司内部规定不予退回;后再打电话给其官方电话的投诉处理客服,询问其为什么不能退会员卡,对方也只说是内部规定会员卡不予退款。
此会员卡为预售行为,到期时间为2024.11.4,本人并未使用;且华住会只退酒店房款而不退会员卡的行为,本人认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法规定,有损消费者权益。
因房款4516元已联系华住会退回,本人要求退回会员卡170元,请予以支持。

华住会预订无法入住拒退全款
由于害怕考试期间考场附近的酒店疯狂涨价,我于9月份在华住会平台预订了你好泉州新天城市广场兴贤路酒店的房间,计划入住时间为10月11日,由于个人身体突发状况(胆囊结石与肠胃不舒服),我无法参加原计划的考试,因而未能前往酒店入住。
在此期间,无论是华住会平台还是酒店方,均未对我进行任何入住提醒。直到昨晚11号21.31分酒店才致电联系我,但彼时我已休息未能接听。次日早晨我收到短信,却被告知过了12点便不能退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我认为,平台及酒店未履行提醒义务,导致我未能及时知晓相关情况,对此事负有一定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次事件中,我提前一个月预订房间,却因非主观原因无法入住,且未收到任何有效提醒,因此我要求全额退还酒店预订费用。
希望华住会平台能够重视我的诉求,尽快处理并退还相应款项。

华住会团购券无法退款
我于10月5号买了抖音华住会价值618的三天两晚的团购券,预约了11月9号的全季酒店(成都龙泉驿区)。现在是10月11号,我想取消这次酒店。现在距离入住日期还有一个月,但是酒店和抖音平台不给我退款

华住会金卡体验卡退费争议
我于2025年10月10日误下了一个含99元金卡体验卡的客房订单,与客服沟通后已取消客房预约,但客服表明金卡体验卡不予退费。
本人目前并未使用该金卡体验卡的权益,且仍处于购卡3日之内。
诉求:取消金卡体验卡权益并退还99元费用。

华住会会员优惠券使用受限且未明示期限
办会员卡优惠券只能当地用,没说清楚,也没说截止期限

华住会未提醒致订单未取消
本人于2025-09-29通过华住会APP预订“全季杭州德胜东新路酒店”,入离10-02至10-04,金额1030.66元。小孩严重感冒行程取消并未入住,事情比较多忘记取消订单,期间平台未发送任何提醒(短信/APP/电话);酒店也未作任何形式提醒,如果能及时提醒我肯定会记得处理。10-03才想起来未取消这件事,多次联系客服“华小二”,对方仅以“规则”为由拒绝协调不做任何处理。后来联系酒店说一直预留着,但正常情况客户一直未入住是不是需要跟客户确认,目前仅退还10-03至10-04一晚费用515.33元,剩余10-02至10-03一晚未处理。我未实际入住,并未享用服务也没有产生保洁等任何费用,且酒店当晚并未满房状态,无实质损失。华住会平台客服协助全程回复很系统,并没有想办法解决的态度,很让人恼火。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平台与酒店对“不可取消”等关键格式条款负有显著提示义务(如弹窗强制确认、字体加粗标红、高亮色块标注等)。现诉求酒店或平台退还剩余一晚费用515.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