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3月22日14点09分在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时代峰峻fanclub商城购买时代少年团《一起走过的世界-非去不可》严浩翔款,共计128元,该商品链接明确表明预期发货时间为2025年6月底,现已2025年8月2日还未发货,多次催促发货无果,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欺*消费者行为,已违反《民法典》第577条法律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法律条例。本人要求该公司尽快发货。
我于2025年4月28日在京东商城Heekin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个儿童安全座椅,5月1日安装好后使用,发现语音功能有问题,即时反馈客服,客服反馈售后上班给我看下然后一直没有收到回复,6月14继续反馈座椅功能有问题,客服让我更换线试试,中间一直未使用安全座椅,7月12出行,继续使用安全座椅并且更换了两条线,安全座椅语音识别功能还是不能使用,反馈客服。客服说是我们车辆电压有问题,建议使用点烟器转换头,同意客服补发转换头继续尝试。 7月19出行,使用客服补发点烟器转换头,还是不能通过语音控制开始座椅通风,但其他指令正常使用,反馈给安全座椅客服,客服告知第二天售后在帮忙处理。 7月20联系我寄回,我提出疑问:维修好后再次发生这种问题的话,维修费用怎么算。客服答复按正常的维修质保,作为一个消费者我觉得卖家给我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只提供一次90天内的免费售后是不合理的。 商品寄回商家维修,商家在室内的电压环境检测,说座椅没有问题,是我的车辆电压问题,座椅电压要求是5V,我检测我的车辆电压环境是适用座椅的,但是座椅还是使用不了,商家让我换一辆车使用,什么家庭啊,两辆车替换,我车没问题,座椅不能用不就是座椅的问题嘛 诉求:退货
我于2025年8月2日09:50:54用136****2923账号使用国补券在京东商城的Apple产品京东自营旗舰店下单银色iPad11,128G,Wi-Fi版,下单后京东商城私自退单,以微信小程序的形式通知退单,并在京东商城软件无法查询此订单,客服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发货,避重就轻回答订单消失问题,此后下单显示活动火爆或者购买数量超过(可是只下单了一台)根据《电子商务法》第49条,订单支付成功后合同已成立,京东擅自取消订单构成单方面违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京东复原订单并按约定发货,或赔偿因商品无法使用国补导致的差价损失。
幅降价 本人于2025.6.22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镇华为授权体验店(机惠网通讯)购买了一台内存为12G+512G,型号为华为Puro80 Pro+手机一台、购买价格为7899.该手机搭载鸿蒙系统,但该系统功能不完善,各软件功能均受限、如:滴滴查看不到消息,小红书无法加入群聊,钉钉部门应用无法使用,微信无法实时共享住置,饿了么无法查看骑手送 餐位置等等……体验感差 手机作为非消耗品,其价格具有稳定性,且本人购买的Pura80 Pru为华为最新推出的旗舰产品,价格相较于其他推出的产品、价格应该更为稳定,但是2025.7.14华为突然全平台进行降价促销、天猫、京东等官方旗舰店价格牌降至7199,距离产品开售时间来满1个月,差价高达800元,我干第一时间找到华为授权门店反馈此时,门店态度很强硬,而后我又联系华为官方售后950800,售后表示无法处理此情况、且该情况无法向上级反馈,也不能继续给予答复、基于此情 况、我作为一名消费者,要求华为就华为Purs80 Pro+手机价格在短短一个月内骤降800元,基于合理补偿、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有权享受公平合理的商品价格而不应承费因品牌定价莱略调整带来的经济损失,华为作为行业巨头、理应梳理行业标杆,不仅在产品质量上追求卓越,在价格诚信上也应成为表率。
安克充电宝要召回,我有三个,两个网上,一个线下的。线下东西他承认是他的,按他的要求要把充电宝泡水已经坏了扔了按他的要求要把充电宝泡水已经坏了扔了。但是图片还留有。现在他不愿意赔偿那个线下的。那个蓝色的就是。相当于我把东西按他的要求弄没了他也不赔偿。
因工作调动以及固定理发师离职,想要退卡,结果其余退卡的人全退,而我被告知:“退卡不能享受会员折扣。你之前的消费要按原价算。已经超出了你充值的金额。”想问一下公平在哪里?多次联系门店前台不予处理告知就是要问店长才能回复,挂机后没有后续了了也没有给我回一个电话,今天我自己联系上他们店长迈克,一开始告知退卡不能享受会员折扣价只能退800,后又以我已经投诉为由拒绝处理和退款,明明可以全退,新店长迈克只给公司财务报部分退款,凭什么?第一我办卡的时候也没有告知我退的时候不按会员,第二我自己在本店消费也不少,不是意外我没必要在这无理取闹退卡,第三会员卡不存在收回的情况。 1. 并且关于理发店的价格,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高价,会员卡之后的价格才应是正常市场价格? 2. 按原价退卡这一条款是否提前告知到消费者。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且并未告知其的格式条款无效。 3. 如果按原价退卡,那岂不是还存在最后退卡的时候消费者还要倒贴给商家的情况,听起来都不合理吧。
我是2025年6.11在小红书陪跑,加了我私信,然后说我的账号不应该这样发,权重低,流量也低,然后夸大宣传他们带的团队多厉害,然后诱导交了学费3860陪跑3个月,说三个月带我起号,但是全程都是抄袭别人的内容,而且后面把我拉群里,他后面发信息都不管,也不回,也没什么起色,学费感觉打水漂了,跟对方协商,对方信息都不回复!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现在我要求退还学费,我都是借别人的!」
本人于2025年7月29日在陕西西安广济大药房雁塔西路店购买助眠药品,交易单号为4200002776202507297335736063,明确表示身体不好吃药要谨慎,店员以“小孩都吃这个,很安全”为由售卖,但该药品包装盒上多处明确表示成人食用;购买后发现该药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3日,保质期截止为2026年3月12日,共计26月,目前余下7个月零12天,保质期已过去接近5/6,购买时店员未进行及时告知,后店员以该药品为一个月的量为由拒绝更换或退货,已知该药品60片一盒,推荐量为1-2片,鉴于症状较轻,一次1片,须2个月才能吃完,但本人只是失眠,不是生病,不可能连续吃,只是需要时间吃,因此本人认为其反驳理由不合理。其侵犯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以及知情权,本人诉求为退款。
2025年4月25日 我在微店平台上的 杨大为美 店 微信号:67*****09 购买了戴森HT01 吹发直发器。总价值为人民币1095。 打开包装后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直发板的金属加热面凹凸不平 上面有明显的过度使用痕迹。产品要么是旧的 或者用旧部件重组的。为了解除我的疑虑 我特地去了戴森实体店取证拍照 对比之下 更是印证了我的担忧 可以看出我收到的直发器有非常明显的问题。我已经联络了卖家要求退全款 可是卖家却以超过15日为由 不与处理。 本人居住海外 产品经集运/转运公司海运至澳洲。与2025年6月收到产品。发现有问题之后马上就联络了卖家。并提供了海运物流单据 具体收货时间。但是微店平台各种刁难 经过反复多次沟通 投诉 举证, 诉求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第一,二张照片为实拍收到的产品。第三张为实体店内的样品。
我在2025年7月31号当天在大麦网平台买的演唱会门票 当天退客服不给 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 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 ·期刊。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此大麦作为经营者需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2.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大麦退票 #大麦 #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