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周六福黄金吊坠有质量问题拒退款
在2025年10月14号下午五点左右 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地王广场周六福店内销售员微信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488元,后销售员快递来到佛山市,收到货第一时间拆开快递发现吊坠出现凹陷,我在询问导购时 导购避而不谈质量问题 说这个不关她事 退不了款款式也不能换 一直让我以后留着以旧换新 并且反应发快递的时候好好的 我有具备的拆箱视频 导购在我付款前并未拍下吊坠的全貌 她这种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购买前也并未告知我不可退货退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不开发票有质量问题的黄金 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并且不负责任
投诉编号:99741503
投诉对象

周六福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88元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
#服务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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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卖假货!成都市蜀都万达周六福购买翡翠珠子为假冒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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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周六福店黄金换购存在诱导消费及价格纠纷
我于4月6日,在碧湖万达广场周六福店用11.96克旧金换新金,自己明确要求更换克价黄金。在不知情下被店员诱导购买一口价标价黄金。当日门店金价738元/克,新金工费75元/克。旧金回收价705元/克。应支付(738+75)×12-705×11.96=1324.2元,实际支付3868元。相当于我花费3868元购买了0.14克黄金。即:黄金单价27628元/克。门店开具的质量保证单变成一口价标价黄金,单价变成1025元/克。购买后4.7日联系售货员退回旧金,售货员说旧金已经融了,不予退回。让我去门店更换,我问更换的金价,工费,店员不予理会,只说我去门店更换,我要求出具质量保证单1025元的单价组成,售货员不理会只说工艺贵,问她工艺贵在哪里,售货员避而不谈,推诿说店长联系我,至今未收到相关人员协商,投诉至周六福总部,总部不作为,无人协商。请求相关部门要求商家退回旧金,或者补差价3868-1324=2544元。

周六福成都店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一口价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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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工作人员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直到现在我们准确的克重是多少都未知。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诉求:要求将一口价的戒指和项链退款退货

我投诉周六福足金吊坠一口价购买争议
在2025年3月8号晚上9点左右 在(宝安区橄永街道德丰路278号康之宝对面门店)周六福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3496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67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309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周六福拒换手镯并态度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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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0月18下午,在我女儿(13岁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和不愿意购买一口价黄金的情况下,以"一口价黄金可以等价换金饰"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
2.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3.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4.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后协商过程中,增加
只能换等价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优优先退款。

周六福涉嫌虚假宣传及拒开发票
我于10月15晚晚上八点,前往茂名市茂南区爱琴海购物公园的周六福(爱琴海店)置换黄金,原计划购买克重金,在店员的推销下购买了价格虚高的一口价金,具体情况如下
1.我原有1.26克黄金手链 回收价格1392元。
2.店员推销的黄金戒指是2.14克的一口价金,原价4494,实收价3810。
3.因为我有旧金回收了1392,所以补了2418的差额款项。
4.店员销售时说我以后可以以实收价换所有款式的金,也可以换克重金,但是隐瞒了一点:换克重金只能以克重换克重,而不是以实收价3810去置换价值3810克重的金,过后我询问才说明这点。
5.我实际付出的价格是3810元,我要求按实际价格开发票,店家拒绝,说只能按补差价的2418元开发票,那我回收的价钱呢?不是问付出的价钱吗?
6.店家涉嫌偷税漏税,收款码是私人收款码,又拒开实收价发票
诉求:退货退款

周六福隐瞒克重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10月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时尚天河1号门002铺周六福购买了两只貔貅。在购买前多次询问克重,店员拒不告知,只说是计件品,不按克重计价,隐瞒商品的克重,质量等,质量保证单上也没写明商品详情,背后部分也没签名,鉴定证书没给,过了两天想起联系才给到发现被*,一口价商品的价格标签下藏有克重标签,1470元只买到0.53g金,侵犯了我的消费者知情权和购买权,我的诉求很简单,退货退款或者补差或者换克重。

周六福珠宝换购欺诈及服务问题
2025年10月4日,我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周六福珠宝用一条2.59克的足金项链和原价为1296的挂件换购了一件标价为3026的吊坠和两颗标价170的金珠。
整个过程中该店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 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商家含糊告知,饰品标签、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换款规则不透明,换购过程中商家从始至终都未明确告知换款规则,而是直接把我的旧金拿走计算价格后让我补差价付款,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同为在周六福买的两件物品以极低价抵出,且事后我在微信上找商家要当日交易的具体明细,商家迟迟给不出,甚至连我的旧项链多少克抵了多少钱都不清楚!且多次将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说是在店内都讲清楚了实则并没有!严重欺*了消费者。
3.售后服务差,出现问题后店员推卸责任,且拒绝退货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