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鲸晓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不予退费
我于2024年8月31日购买了聚福星(天津)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旗下的鲸晓公考的考公培训服务,是出于自身不太自律的原因考虑,而鲸晓公考表示他们的督学服务可以解决这一问题,而且其打出的广告宣传上有多种多样的服务。但在我付费之后,在合同存续期间我从未享受过督学服务,甚至我网课资源也是只上了两个月,后期我就单方面停止了学习,而所谓的多对一,这几位老师没有一位提供我应有的服务的服务,只在考试报名时提供了选岗服务。我享受服务期短,且服务与宣传不匹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后不予退费,在合同中提供霸王条款限制退费。在查询该公司相关信息后发现,该公司并未持有教育培训相关许可,涉及欺诈消费者。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费并给予补偿。
投诉编号:99046210
投诉对象

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近30天投诉解决率5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598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服务态度差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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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晓公考诱导消费与退费纠纷
我于2025年8月9日晚上20:28购买了鲸晓公考机构培训班,该招生老师当时电话里面宣传原价9980,当天报名减2000元,当天申请大学生团购价再减1000,现价为6980元的“不过退费”协议班。当天电话中对于不过退费的解释是两年内没考上,扣除1500的服务费,剩余费用全部退还,另外,考公上岸奖励3000元奖学金,但对于不过退费服务的其他介绍并没有在消费之前与我说清楚,消费之前也对合同内容完全不知晓,他们也没有出示合同。在吸引我交易之后,我才看到合同中关于”不过退费”的其他限制内容,当时未认识到事情的不合理性。我今天才知道合同在签署之后无法再次查看合同内容,现在我根本看不了自己签过的合同。我只有当时自己签合同时有疑问的部分截屏。报完名之后我听了他们的课程,感觉一般,服务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他们连教材都没有,只有12本习题册,完全就是虚假宣传。在报完班的第二天,我说想申请退学,对方说今天星期日,没有上班,不能退。第三天(8月10日星期一),我再次表达我想退学的诉求,对方说由于我没有正式上课,只是听了先导课和见习课,不满足试学两天的要求,并且一直要求电话沟通,后面我接了电话,他们如果要退学的话,要扣除一千以上的违约金。我当时听完我人傻了,没有同意他们的无理由扣款。他们给了两条路要么就是当时(还没上课前)退款扣除一千多的违约金,要么继续学习,后面退的话还要重新计算违约金,一直都在PUA我,他们的销售思维真的厉害。他们的服务也不好,很久才会回复消息。我要求全额退款。

鲸晓公考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绝退款
我于2025年8月9日晚上20:28购买了鲸晓公考机构培训班,该招生老师当时电话里面宣传原价9980,当天报名减2000元,当天申请大学生团购价再减1000,现价为6980元的“不过退费”协议班。当天电话中对于不过退费的解释是两年内没考上,扣除1500的服务费,剩余费用全部退还,但对于不过退费服务的其他介绍并没有在消费之前与我说清楚,消费之前也对合同内容完全不知晓,他们也没有出示合同。在吸引我交易之后,我才看到合同中关于”不过退费”的其他限制内容,当时未认识到事情的不合理性。我今天才知道合同在签署之后无法再次查看合同内容,现在我根本看不了自己签过的合同。我只有当时自己签合同时有疑问的部分截屏。报完名之后我听了他们的课程,感觉一般,服务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他们连教材都没有,只有12本习题册,完全就是虚假宣传。在报完班的第二天,我说想申请退学,对方说今天星期日,没有上班,不能退。第三天(8月10日星期一),我再次表达我想退学的诉求,对方说由于我没有正式上课,只是听了先导课和见习课,不满足试学两天的要求,并且一直要求电话沟通,后面我接了电话,他们如果要退学的话,要扣除一千以上的违约金。我当时听完我人傻了,没有同意他们的无理由扣款。他们给了两条路要么就是当时(还没上课前)退款扣除一千多的违约金,要么继续学习,后面退的话还要重新计算违约金,一直都在PUA我,他们的销售思维真的厉害。他们的服务也不好,很久才会回复消息。我要求全额退款。

教育培训服务纠纷及退费问题
我于2025年6月19日网上签订《网络服务协议书》班型为:JXGK089-钻石无忧班,课程费用5980元人民 币。付款后相关服务公司并没有提供招生所给予的承诺一对一制定计划与督学服务,群内客服像ai助手一样每天发布任务,每天仅发送视频直播课,发送的题本如同盗版书籍,本人对其服务不满意,于2025年7月1提出退费。对方告知,因签了合同为由需要收取30%的违约金以及1500元的服务费。我认为该格式合同中关于退费条件的格式条款明显加重了我的责任,30%违约金属于过高违约金。侵害了我的合法消费者权益。同时聚福星(天津)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并未持有教育培训相关许可证件,没有教育培训资质和办学许可证,属于违规招生并开设教育培训,虚假经营误导消费者,我的诉求是请退回5980元。解除双方之间的培训服务合作协议。

鲸晓公考虚假宣传、合同不清、要求退款
通过小红书托的一篇帖子,私聊认识到鲸晓公考、互加微信推荐了鲸晓公考的销售。销售说明了公务员考试的服务内容,最吸引人的就是“不过退费“服务,两年内考不上可以退费。但对于不过退费服务的介绍并没有在消费之前与我说清楚,消费之前也对合同内容完全不知晓,并没有提到。在吸引我交易之后,我才看到合同中关于”不过退费”的其他限制内容,当时急干报班,未认识到事情的不合理性。合同在签署之后我无法再次查看合同内容,我根本看不了自己签过的合同??且,根本没有开发票。后来上完一些课发现服务也不如宣传的那样,不值得我付出的价格,完全就是虚假宣传。

聚福星文化咨询公司违规经营且服务严重不符诱导消费要求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7月底八月初,然后购买了他们的金牌无忧班的考公服务,然后价值是6480元。但是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他公司没有教育资质,他已经超范围经营了,他涉嫌违规经营。二他虚假宣传,服务不符,诱导消费。首先他套餐里包含着说可以制定学习计划,但是后来就是简单的给我们套模板,然包括就是有问题也没有及时的去督促,然后我这个也是属于一对一的服务。然后后来就是问问题,他就给我们发那种录屏式的解答然后三然后他那个呃包括他答疑也会复制其他机构的答案,包括他给我们的那些资料,也是别的机构的资料。然后还有直播课,每一节老师都会换老师,然后没有提供他们所说的师资,包括督学方面,然后资料根本没有落实。然后说教务老师会对班主任进行监督,然后会对班主任评价也没有,然后课程质量也不好,没有效果。课后习题和上课的讲义很多重复的地方。然后在报名前催促缴费,然后说影响我们心理,然后去诱导我们去消费。然后我马上就找他们那个机构去协商,想退回我的费用,然后他们就说不能退。包括他们写的合同也是很多条例都无效,我主张退回我所有的费用。

聚福星公司虚假宣传及退费纠纷
2024年6月17号,相关人员主动联系我让我交9800培训相关考公内容,同意,两天后主动联系我以我底子不行,说2025年是最好上岸的一年要好好把握让我升级班型,补充费用至19800元。并且保证1.上岸率高达90%、2.定制答疑课是一对一辅导、3.考前会从出题人拿预测试题、4.选岗会1对1帮助选择最合适的岗位,实际情况:1.上岸率低至5%,本人也没有进面试、2.定制答疑是大班型网课,内容是人工解答周测试题,额外加唠嗑、3.考前的预测试题是以前的真题,并不是全新试题,4.选岗也是1对多,并且推荐的岗位是偏远地区分数要求低的岗位。后续和相关人员沟通退费问题 表示目前要退费得安课时费计算,费用是三万多,不支持退费,要求直接走投诉,表示大不了在法庭上见,态度很不好,给消费者的体验感很差。随后又主动打电话说可以退一千,让我接受。本人有*症,想*,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和他们没有关系。不能退就是不能退,申请的一千已经是格外开恩。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和侵害,精神状态也受到损害。希望相关人员帮助我维权,处罚相印*子公司。给群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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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1月30日网上签订《网络服务协议书》班型为:JXGK089-钻石无忧班,课程费用5980元人民
币。付款后并未上过该课程,该合同从未实际履行。因对其服务不满意,于2025年1月提出退费。对方告知,因签了合同为由需要收取30%的违约金以及1500元的服务费。我认为该格式合同中关于退费条件的格式条款明显加重了我的责任。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请退回5980元。解除双方之间的培训服务合作协议。

聚福星文化信息咨询公司不合理的课程退款要求
我于2024年6月17日在聚福星(天津)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他们的钻石无忧班两年有效期的公考课程5980元,包括笔试与面试课。期间有两个多月没有学习,也没有主动找过他们服务,但不知道可以冻结课程。1月5日向他们提出退款请求,原因是1. 对他们的课程不能倍速,上课看不到老师, 也没有学员相互互动群,觉得缺乏氛围, 报了课也是一个人在学习。因此也不想要他们的服务了。2. 前期对这种考试难度没有切身地体会,报名时是冲动消费,他们说不过可退费因此自己就报着拼一把的想法报了课程。但是经过一轮国考以及参与的一些社区考试, 发现自己不适合考公。因此自己放弃考公, 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和精力了。 现现在的诉求是按服务期两年的时间来算,每天扣除8.19元的费用以及合同里写的那些产生的服务费,退还3170元。

聚福星文化信息咨询公司未按承诺提供辅导服务
2024年9月,我报名了鲸晓线上考公辅导班,花费5980,开课后我发现实际课程与宣传不符,例如:言语课程课件混乱,上课时老师多次调整课程文件,耽误时间,讲课没有逻辑,按照固有答案讲课,理解不了,上课环境嘈杂,因此想要退款,但教育机构各种角度不退费,投诉12315之后,教育机构只给退1000块,声称提供了服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以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合,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用强制履行,消费者也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依据此条可以提供课程内容,进行复查,确实存在上课环境嘈杂,老师多次整理课件的问题,有课程作为证据。
且合同定价不合理。另外,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向消费者协议提出诉讼,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