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朴朴超市离职流程不清导致薪资结算纠纷

本人于2025.4.5入职朴朴,当时人事专员跟我说如果要离职的话需提前十天跟主管提出,我于2025.5.20向主管提出离职,当时主管说是改天沟通,但是直到到我所提出离职的最后期限也没有后续,所以我就默认为已经同意了,我在5.31上完班以后,于6.1开始就没有去上班,但是后面一看系统又给我进行了排班,我没有去就给我判定为旷工,然后在6.4我去办离职,人事跟我说说我没有按照流程来走,所以到时候薪资只会按照最低时薪进行结算。问题是我明确在5.20向主管提出了离职,我不知道流程,我不相信主管也不知道,所以这根本就不是我的问题,所以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投诉编号:98995838
投诉对象
朴朴超市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 #霸王条款 #账号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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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朴朴超市食物不合规不卫生引起的腹痛、腹泻、低烧感冒,强烈要求赔偿!!!
本人2025年4月20晚上日由于食用了朴朴购买的生蚝出现了由食物导致的细菌感染的情况,对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威胁。恳请食品安全部门监督朴朴部门对有关产品进行退款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条文进行赔偿,总计4469.88元 。本人于4.20日21:12分于朴朴购入生蚝作为晚餐,食用后于次日凌晨3:30分左右出现呕吐、头晕、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呕吐物中含有很多食物残渣,并伴有低烧且已经感冒了。熬了一晚上早上服用了蒙脱石散,本想着熬一熬就好了,结果拉了一天水之后4月22日仍然有较为严重的腹泻症状,就赶紧去了当地社康中心,确诊为由食物引起的细菌感染导致的腹泻。病情发作期间未进食其他食物。本人一直腹痛腹泻,恶心想吐,连续两日无法进行工作。 事情发生之后我联系了朴朴,仅联系了退款生蚝,客服专员说等金额超出范围要他跟上级反馈,但食品安全也不容小觑。请求相关部门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法律条文进行赔偿,合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证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我本人的日薪681.81元,两日就为1363.62元,就诊费加医药费66.34元,来回车费60元,损失总计1079.9,三倍是4469.88元(不含业绩)。
已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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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