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痘院长中胚治疗无效且拒绝退款
我于2025年5月6日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痘院长咨询痘印 痘痘问题,咨询中胚治疗项目,于2025年5月13日晚上做的中胚,当时看了我的皮肤他们也给我推荐做中胚,说第一次效果就会明显痘印痘痘都会少,我做完第一次中胚不但没有改善一点痘印痘痘问题反而更长,毛孔比之前的大 痘坑痘痘比之前多,我多次反映退钱无果要求我继续去做,我坚定退钱他们不退 他们让我有任何皮肤问题去店里他们帮我处理,多次协商无果,在此次中胚治疗中都是我询问后期用不用去 做完中胚后的几天也没有人跟进我的皮肤状况 都是我自己询问回去做修复。
图一交款记录
图二三 去做中胚的前一天(我的皮肤痘印多 痘痘少 毛孔大)
图四 他们拍的对比图(中胚前照片是清痘三天后拍照留下的 有很多痘印 中胚后拍的图与实际不符合)
图五六七 是后续的皮肤状况 做完中胚有半个月 爆痘图八九 后续他们不负责 退钱无果 消息不回 只要你消费了就对你不理
我要求平台帮我退钱 2000不是大数额也不是小数额,但对于一个刚毕业出来上班的我来说这笔消费也不小,希望平台给予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我要钱退款!
投诉编号:98923001
投诉对象

痘院长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98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退款纠纷
#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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痘院长高违约金及解约赔偿争议
我于2025年7月10号在抖音上看到痘院长的团购,购买了29.9的团购劵,后续去店里面,他们说我的脸要彻底解决就需要弄他们的方案,并且要签订协议,但是他们的协议里面的违约金特别高,高达百分之三十,正常的的违约金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在我解约之前,他们赠送我一套产品,并且是他们直接打开的,后面我解约之后要求我全款赔偿,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消费者对合同里面赠送的产品可以给予一点赔偿。同时他们的协议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多地方描述不清楚,双方责任差太多,导致我的责任太多,损失我的多方面利益。

我投诉痘院长下沙天街店预付卡未消费不退款
我于5月20在痘院长·祛痘·皮肤管理中心(下沙天街店)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滟澜星街负一楼142号金沙湖地铁D出口150米,推销新顾客到店优惠办卡680元,在推销下本人购买了,购买后本人从没有使用过卡的次数,本人一次都没去过。后期我想了一下,觉得不需要卡的服务,和商家联系想退卡退款,她们坚决不退款。办卡未消费不退款的商家行为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依据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商家设定“未消费不退”条款属于不公平交易行为。
若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如停业、无法履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依据第五十三条)。
2025年司法解释强化退款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的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明确认定“收款不退”等条款无效。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未消费时要求退款,商家必须依法执行。
我认为商家强买强卖,必须给我退款。

痘院长虚假宣传并强制消费导致治疗效果差
2024年8月22日在江阳区痘院长店里治疗痘痘,负责人告诉我医院都是用得激素在医院是治不好的让我在这里治疗一年包好,签了合同治疗一年,一次性交清13000,当天开始洗脸治疗就又让购买护肤品一套2180不购买就是不配合治疗,8月22日一共缴费15180,治疗了一个月又开始二次收费,治疗期间脸炎症反反复复比之前还严重,鞋套和化妆棉放一起破皮工具也不消毒,护理师没有健康证一个月不到换几批,脸出了问题人都找不到,9月22日又告诉我再交1799元两个水光打了可以让痘痘马上变好,结果没有任何效果,治疗期间听到她诱导16岁未成年分期来治疗,我意识到被*了,去店里协商解决,她说影响她店面生意报警了,警察也解决不了也是协商,这个时候就开始有矛盾了,后面的治疗态度差和服务项目也变了,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她以上面规定拉黑所有客人为理由,把我拉黑了找不到负责人冷处理,诉求要求退款道歉,治疗期间脸越来越严重还二次收费,不交钱就是不配合治疗

投诉痘院长强制消费且服务无效果要求退款
在2023年2月份,经朋友介绍在美团痘院长团了一个小气泡项目,到院被安排做项目时主任和技师给我推销产品说我毛孔大,需要做收缩毛孔的,可以给我试一下效果,明确表明没有效果退款,签署了合同也说明了。收缩毛孔6800元没有任何其他费用了,做了痘院长合作的信用卡分期贷款,后期开始做说做项目需要搭配买他们家的生长因子,需要一直购买,期间一直换人,连项目都开始简洁根本没有效果,给我做的技师还有主任也都离职了,真的是太气人了,没有效果还一直推销,退钱退钱

莆田市城厢区痘院长美容服务中心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本人2023年7月起 在莆田市城厢区痘院长美容服务中心,办理祛痘等项目,费用146000元,该机构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本人去该商家体验团购项目,到了之后对方就给我制造焦虑,说我的皮肤问题美团券不能根治,诱导我办卡,还在后续做项目期间持续推销,继续诱导我消费,但是做了对方的项目后却并无明显效果,因此提出退费。

痘院长预付卡纠纷及服务问题投诉
我于2020年7月28日在扬州痘院长(扬州万达广场店)购买价值798的三次祛痘卡,后因工作原因,该店承诺自己是连锁店,将我剩余两次使用次数转至痘院长(新街口)店,因我已不不需要祛痘,将我两次祛痘卡替换成同等价值的4次去黑头卡。现在做了两次去黑头卡并不满意,想退回剩余两次卡。
南京门店以自己不是销售门店进行推诿,扬州门店以次数已经转出拒绝退款。

痘院长常州星河店服务问题致面部受损并拒绝退款
本人于2023、2024年在常州市湖塘镇痘院长皮肤管理门店购买了做脸疗程服务,今年6月份和8月份到店,因服务流程更改,一次导致了面部过敏红肿,一次导致面部伤口发炎留疤,于是要求按次退款,商家拒绝。当天打12345投诉,中间本人催办多次,经历20多天后相关部门给我回复:商家拒绝退款,他们不具有强制执法权。今天收到短信回复说,因为处理过同一争议,所以不受理。目前商家正常营业中,我因为商家的失误导致面部受损,没有索赔,诉求退还余额,我认为这是消费者非常合法合理的权益。

痘院长诱导消费及价格不透明
事情是这样的8.24号晚上我是准备去痘院长做那个体验背部的项目29.9他们给我说只能做四分之一的背部体验我说可以呀我就是先来试试效果的 他们店长说你这个做起也没有什么效果你可以团整个背部 我当时还是想做体验项目 店长的态度让我感受到过于强硬然后我就美团团了一个背部的项目384 做的过程中他们就一直给我推销说我这个很严重先办个五次卡 我当时说我这个好像也没有这么严重吧 用不着我就先做这次 然后他们不停的给我洗脑 后面办了1584的针清除螨的卡 。 诉求是退赔费用。第一收据上标注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 。第二无价格表 价格透明 全靠嘴上说的网上根本没有 我没有痘痘螨虫却还要给我破皮针清其各项价格不透明全靠美容院说。第三自制护肤品不知道有没有备案 。第四诱导消费夸大宣传 推销手段过于强硬诱导我进行了超出预期消费。服务过程中对我造成了心理身体的伤害。最后商家一直不处理这个事情希望消费者不满 要求退款 望维权。

痘院长虚假宣传诱导分期消费
本人 2025.7.17 在 莆田市荔城区正荣痘院长美容服务中心 进行祛痘除螨 ,办理分期696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诱导本人消费,项目一个都没做,退贷要两千违约金 我觉得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

痘院长诱导消费与价格欺诈投诉
投诉类型:价格欺诈、诱导消费、预付费退款纠纷本人于2025年6月3日与痘院长签订首次服务合同(下称“合同一”),约定24次皮肤清洁除螨毛孔修复收缩,总价3199.98元(定金600元+分期6期×520元)。在仅使用1次后,商家于2025年6月4日以“皮肤敏感需修复”“眼部问题严重”等无医学依据的诊断,诱导签订升级合同(下称“合同二”),将服务变更为“年卡不限次”,总12140元(分期12期×980元)。
经核算发现存在三重违法:
1. 价格欺诈(《价格法》第14条):
相同清洁项目:合同一单价133元→ 合同二等量折算单价506元涨幅280%;
团购同期价仅176元(附截图),合同二价格虚高188%
2. 显失公平(《民法典》第151条):
商家利用本人对皮肤问题的担忧,迫使7天内接受涨价;
差价8940元(12140-3200)无合理依据。
3. 诱导债务加重:
月还款额从520元飙升至980元(涨幅88.5%),未提示金融风险。
诉求:
1. 撤销第二份升级合同(依据《民法典》第148条);
2. 退还升级合同支付款1960元+ 按合同一单价核算后退款(总支付3626元 - 5次×133元 = 退2961元);
3. 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法》第4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