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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周大福成都店欺诈销售及拒开票投诉

【关于周大福(成都环贸ICD店)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 本人于2025年5月4日17:30,在周大福(环贸ICD店)(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577号环贸ICD142-143店铺)购买黄金产品时,遭遇严重消费侵权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一、涉嫌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1. 欺诈性销售与知情权剥夺 店员通过话术诱导推销一口价黄金,共计21071元,大写:贰万壹仟零柒拾壹元整,全程未告知具体黄金克重,且门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如“件”替代法定计量标准),私自扣留产品标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知悉真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导致本人对交易标的重量、价值构成产生重大误解。 2. 违反发票管理强制性规定 交易完成后,门店未主动开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涉嫌偷逃税款及财务管理违规。 3. 拒绝协商与消费者救济权侵害 本人发现问题后主动与门店协商退货退款,遭门店直接拒绝,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2024年10月26日发布,2025年5月1日具体实施《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标准号:GB/T 44904-2024,对于现场销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门店此举无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与获得赔偿权,态度强硬、处理方式蛮横,严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诉求与严正声明 上述行为已构成系统性消费欺诈与行政违法,不仅损害本人财产权益,更涉嫌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税收管理秩序。现本人强烈要求: 1. 立即按购买原价办理退货退款; 2. 依法补开发票,并向税务机关说明未开票原因; 3. 整改销售流程并杜绝同类违法操作。 本人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投诉人:王俊 联系方式:133****0702 日期:2025年5月14日
投诉编号:98825570
投诉对象
周大福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1071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拒开发票#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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