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改善服务

投诉中国黄金退款纠纷

2025年2月15日我在中国黄金(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万达广场店)花费1545元买了克重仅为1.03的戒指。在购买期间我多次询问店员戒指多少克,店员不回答,且吊牌上并没有标注克重(回到家才发现,克重那一页被他们叠起来了所以根本没看到)。且商家未给我开具发票,到家后戒指买了不到三个小时,发现被*,马上联系商家,无法联系到商家,后期明确告知我没有质量问题不退款,不给我解决问题。戒指买回来一直放在盒子里,没戴,全新。购买后,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 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00元/克的价格购 买了实际重量只有1.03克的一口价黄金,质保单也 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期间询问店员一直 语不详,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 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 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 当天下午发现问题后在微信上与其进行沟通,要求退货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拒不退款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规格、重量等。店员未明确告知黄金重量,标签和鉴定证书也未标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一口价黄金未标明重量,可能导致消费者无法判断其实际价值,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诉求内容 退货,退赔费用
投诉编号:98341687
投诉对象
中国黄金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545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投诉上海中国黄金东兰店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购买3D硬金
我于2025年4月9日下午在上海中国黄金东兰店购买金首饰,购买过程店员没有介绍我要买的这款金是足金999还是3D硬金等等,也没有说克数多少,手工费多少,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我是行外人啥也不懂,就听了店员的话买了她介绍的东西,回去后才发现这是3D硬金不是足金999,而且克数只有2克!卖了我3134!这太离谱了,简直就是抢钱嘛,后面去找她们,她们也不给退,也不给换同等价钱的足金999,这不是妥妥的欺负弱势的消费者嘛,希望在这个平台能维权成功,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处理中
中国黄金未明示克重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一口价黄金
本人在2025年3月7号中午在中国黄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中国黄金店购买戒指,花费143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92克,在隐藏的标签里面,我在询问导购时告诉我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59.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中国黄金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 未主动开发票和保留价签。购买后只给质保单。现走要求退款
已完结
中国黄金广州越秀北京路店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绝开具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3月9号晚上十点半,在广东省(广州越秀北京路店)中国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吊坠花费8499元,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一口价产品优惠下来跟按克数算价差不多,以各种理由搪塞我,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50.0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2)店家未主动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发票,质保单上也无注明克重。报警后,在警察指责下才开具发票。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销售方信息:广州市越秀区中金珠宝商行
已退款
中国黄金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 隐瞒克重、诱导大学生消费。2025年2.25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义乌商品城内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貔貅吊坠,售价共3457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因店内员工剪去有克重标签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和给予提醒。(还是在我们多次询问下给予证据别人有克重标签才承认说可能是失误 原本说是自开业以来到当天都没有给克重标签的规矩)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约990.5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怀疑非法计量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也未给予提醒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当天,当面沟通。店长颠倒黑白 该店内员工在已承认剪掉吊牌的情况下 店长说是消费者的问题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拒绝到场 推辞理由是说她下班了 所以店长也未到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 诉求内容 退货,退赔费
已退款
中国黄金涉嫌欺诈诱导消费未明码标价
2025年2月17日中午在广州荔湾区下九路50号中国黄金店购买价值3480元的黄金手链(买36颗珠子串成) 1柜姐欺诈诱导消费,中国黄金质保单上面也并末标明克重,隐瞒克数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违法了《价格法》 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在询问导购商品时未明确告知,质保单上面也没标明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00+元/克的价格买下了其当日金价748多/克的首饰.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没给价格标签,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这是商家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综上所述,我的诉求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退货,本来来广州游完的,遇到这事,体验感非常不好
已退款
中国黄金换款遭拒且价格不公投诉
黄金刚买第二天想换款,被告知需要去除工费才能换款,我买的25223元,让我按23340元调换。忽悠我老公买的五个9的,还不给换3个9的,黄金市场没人能管管他们吗?
已完结
中国黄金购买黄金项链却被给925银且不退款
本人去实体店买了黄金,送女朋友,结果带上没一会儿过敏,在在了项链才发现是925银,我要购买的是999,不是925,店员也没有告知我是925,后通过微信沟通店员,不给退款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购买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已退款
未成年人购买黄金价格不符申请退款被拒
本人未成年在线下实体店买了0.7g黄金 结果收费1100 还是在告知我打折之后的1100元 买了四天后不让退 退货原因是家里不同意我未成年人擅自购买黄金 且其与黄金价格不符 当日黄金是892一克 我的0.7g却收费1100 与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符 在我几度申请退款后 店家说可以给我换克重 按理来说1100元可以换1g多 我就同意了 结果告知我没有一克的黄金 我只能换五六克的 这意味着我还要再加三四千 还有一种是让我折旧回收 我才买了几天啊就旧了 我要退款 襄阳东津民发中国黄金
已退款
中国黄金隐瞒克重诱导消费,拒绝开具发票并拒绝退货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5月14日于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4900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
已改善服务
中国黄金一口价黄金置换投诉
1.2025年5月11日,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一克换一克”等价置换一口价黄金并话术诱导消费者置换一口价黄金 2.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且扣下价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3.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35条第1项 4.我方诉求退货或按克重黄金
已改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