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老庙黄金销售误导及额外收费问题
我与2025.2.14在无锡市惠山万达老庙黄金购买的小胖福,销售员介绍过程中刚开始说8.8折,后来8折,看我想买又说8.8折,我转身走了好远他们把我叫回来说8折,结果最后成交价格是9折,当时我拿的旧金0.96,他们给我按735一克抵了706,胖福克数不知道一口价1465,销售员拿1465-706=759,759打折这样算的,最后让我再付款608。当时我也没多想,谁知道他们把我叫回来,原来在这里欺*我,给我开了质保单,上面也没克数,后来我就走了,回来朋友都说我被*了,标签1465,你付1314,9折买的,我才反应过来上当了。付好款他们又说好看的绳子也编不出来,珠子把也要钱,处处都是坑,
投诉编号:98341324
投诉对象

老庙黄金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314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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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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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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