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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足金戒指3天变色,要求退货遭拒
我于2024年12月25日在晋城市万达广场内周大福店铺购买的4.17g足金戒指在配戴3天时发现有变白色疑似掉色现象发生,微信询问店员回应说是接触化学物质或者水银会变色,要我返厂维修,2025年1月5日我到该店铺找店员问此事,说是工厂放假需要等待时间返厂为由,我现在想要退货退款店员不同意!
投诉编号:98146286
投诉对象


周大福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607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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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京东商城退款纠纷
2024年1月22日,在京东商城自营店购买了:周大福新年礼物萌宠SOINLOVE黄金小金龙小奶龙转运珠吊坠 VR1201,支付金额为:575.04元,2024年2月4日,发现该商品降价为449.08元,联系京东补偿差价,京东以黄金为特殊商品为理由拒绝补偿差价。

投诉京东周大福旗舰店黄金项链缺斤少两
本人于2023年10月24号在京东周大福旗舰店购买了黄金项链一条7.35克,金额为3721.45元,克价是506.32,10月26号收到马上开箱称了反复称了几次项链实际只有7.2克,少了1.5克,等于1.5×506.32=应退还我759.48元,项链外包装盒标写7.35克,所以,卖家的外包装标注克重与实物严重不符,我马上立刻拍照反馈给商家要求退还我少克重金额759.48元,但商家强横霸无理傲慢的态度回答说我们不可能少克重的,我又反馈给京东客服,京东客服叫我提交证据售后会处理退款,我马上提交售后,商家马上无理由拒绝售后拒绝退少克重的钱,我又马上再次找京东客服,京东客服帮我提交了纠纷单处理退款,但商家也一直不回应不处理不退款,发了句推荐责任狡辩的话,说他家绝不会少发克重,商家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国家消委法,严重损害了顾客的利益,让本人感到非常愤怒,我又再次找了京东客服,客服有回答我说会介入处理,但至今毫无结果,此事已影响了本人的工作,浪费本人很多时间跟精力,影响本人心情导致血压升高,京东客服进展非常缓慢,现本人请求消委平台要求京东周大福旗舰店立刻马上退还少克重759.48元,此事证明周大福在指黑为白完全是狡辩是极其恶劣的不负责的态度,铁定事实证据证明商家就是少克重,没什么好说的,商家商品出现问题,态度傲慢强横无理由直接拒绝售后,据绝认错,拒绝退还客户的少克重金额,态度傲慢,欺行霸市,店大欺客,无视国家消费法规,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家行为已损害我作为消费者权益,希望消费保平台秉公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马上催促京东周大福旗舰店立刻退还我少克重金额75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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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黄金置换价格不合理要求退款及赔偿
1. 请求撤销置换合同,退还本人旧金手镯(14.67克);
2. 要求周大福收回其出售的10.48克手链并退还已支付的11,676元及工费1,000元;
3. 赔偿因误导性销售造成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如有凭证可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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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理由**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4年5月13日在靖边周大福门店进行黄金置换。
1. **旧金处置**:
- 携带14.67克足金手镯(原购买凭证号:XXX)至该店,销售员告知“周大福仅支持旧金按736元/克回收”(当日市场金价为992元/克),旧金折价总额为10,804元。
2. **新金购买**:
- 选购周大福10.48克手链,销售员称需按932元/克计价(低于当日周大福挂牌价992元/克),总价9,767元,另加工费1,000元,合计支付11,767元。
3. **事后发现权益受损**:
- 2024年5月15日,本人咨询其他金店(如老凤祥、周六福等),得知行业通行置换规则为“克换克+工费/折旧费”,按此计算,本人仅需支付约2,455元,但周大福方案导致本人多支付8,312元,旧金折价损失3,747元,总计损失超12,000元。
- 本人要求撤销交易并退还旧金,但周大福以“已签字确认”为由拒绝。

深圳周大福一口价黄金消费诱导及退款投诉
2025年5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来福士广场周大福店购买玉髓黄金吊坠手串,共计2960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说“不知道,无法知道” ,回到家后,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黄金手镯的标签并没有给我,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打开质保单发现克数1.65克,换算下来每克黄金1900多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1400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不退不换,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4.不开发票。诉求:全额退款。

周大福黄金吊坠手串诱导消费、隐瞒克重信息投诉
2025年5月1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来福士广场周大福店购买玉髓黄金吊坠手串,共计2960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通过直接带顾客到一口价区域,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 明码标价规定。在付款前我询问黄金克数,店长跟导购均不予告知,说“不知道,无法知道” ,回到家后,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黄金手镯的标签并没有给我,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打开质保单发现克数1.65克,换算下来每克黄金1900多元,按当日金价计算,亏损1400元,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不退不换,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4.不开发票。诉求: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