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海悦荟健身虚假宣传,欺*消费者,不退费
8月假期,他们工作人员在路边发传单说可以免费体验健身游泳,可以免费体验7天,刚好我那几天有空,又比较想游泳,我就去体验了一次游泳馆。体验完之后他们的经理就给我说他们的办卡机制,聊了很久。最开始我觉得年卡太贵了而且不划算,原因是我并没有很多时间去健身房锻炼,因为我本身就在一个舞蹈工作室办了长期卡也本身很喜欢跳舞,我也传达了我的意思。当时我问他们经理有没有短期次卡,比如10次20次这种,有有效期都没关系,因为我想来一次刷一次,时间我自己好安排一点,他说他们是健身会所,除非对单位可以办次卡,而且都是几百次的那种,对个人他们没有开次卡机制,他说但是可以给我办年卡按次卡的机制算,有效期是4年,当时因为还在假期觉得有时间去,就签了合同,合同金额是5888元,有效期是48个月。我是用的花呗分期支付,他们经理给我说的是因为他们跟支付宝有合作,芝麻信用分够就可以给我办理分期免息,我就办理了分期12期,但是我当时办理花呗是自动会产生分期利息的,最后加上每月利息总共金额是6329.6元,产生的利息一共是441.6元。他们经理给我说这个441.6利息费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从支付宝原路返还给我,我就当下签订了合同,确定分期付款。但是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收到这个返还的利息费,我也问过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会返现在还在走流程。我是8月20日签订的合同办的卡,直到现在我只去过1次。所以确实是确定没有时间去健身或者游泳了,我就分别在9月7日和9月9日的时候在微信上问过他们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退卡,他给我的答复都是不能退。
投诉编号:96302735
投诉对象

海悦荟健身
近30天投诉解决率10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5888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
#虚假宣传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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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可抗的因素退款,但是健身房却以各种霸王条款推脱,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果健身房的“霸王条款”系健身房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健身房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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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健身房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我和朋友现目前也是遇到同样的情况,想晓得现目前有解决没有?现目前健身房就是欺*消费,各种甩锅不理睬,无诚信无信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