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海悦荟健身拒绝合理退款
我在 2024年3月28日购买了健身房私教课24节,单节300元,共计7200元,后面因为不可抗的因素退款,但是健身房却以各种霸王条款推脱,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果健身房的“霸王条款”系健身房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健身房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投诉编号:97803734
投诉对象

海悦荟健身
近30天投诉解决率10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72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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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悦荟健身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拒退款
我在 2025年9月7日于重庆海悦荟健身(茶园店)通过微信支付分别转账预付款176元和88元共计264元给该公司工作人员用于该健身房所谓的重装开业活动优惠办卡使用,后续该公司开业给出来的优惠活动因为各方面原因,并未达到理想预期值!故于今日找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退款,才发过来定金收款收据,被告知这个预付款属于定金不能退还!该事件及行为已明显涉及到了虚假宣传(海报宣传并未说明此预付款属于定金,不能退款),霸王条款(开业优惠给出来的选择就是要么在该店进行办卡消费要么就把缴付的预付款变为次卡或者月卡)!目前诉求就是要求该公司退款或者不退款能够要求市场监督局介入鉴于此种行为给与相应处罚!
因为不可抗的因素退款,但是健身房却以各种霸王条款推脱,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果健身房的“霸王条款”系健身房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健身房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海悦荟健身未签合同不开票拒绝退费
我于2025年5月16日在重庆海悦同景健身有限公司购价值2280的私教课程,未与我签订合同以及开具相应发票,想退费,对方不予退还,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海悦荟健身突然闭店,要求退费及赔偿损失
我于2022年8月29日在龙湖*公园天街4楼海悦荟健身经营门店办理了价格为3456元为期36个月的健身会员卡,2022年10日提出请假申请,2022年11月受疫情影响,龙湖*公园天街海悦荟健身房一直暂停营业,到2023年2月龙湖*公园天街突然撤场闭店。因龙湖*公园天街海悦荟健身房突然闭店,未履行合同义务,侵犯我的权益,现我要求海悦荟退赔费用,赔偿我的损失

海悦荟健身预付课时过期不退款不合理
我于2023年4月23日购买了海悦荟80节私教课,中途我做了两次手术无法锻炼,教练也都知道情况也并没有人说可以请假可以暂停课,他们于2025年4月6日通知我我剩下的31节课全部过期作废!价值8060!他们拒绝退款也拒绝恢复课程!预付款项不能作为他们的收入!

海悦荟健身年卡计时争议
本人于 2024 年 2 月在闲鱼上购买了一张海悦荟健身(北郡体育中心店),地址湖山路 139 号的健身年卡(两年卡),前持卡人是原健身房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原因离开重庆就在网上出让此卡,我由于有需求就购买了这张两年健身卡,原持卡人让我去健身房找杨某签合同,我在 2024 年 2 月去到健身房找到杨某说明了来意,杨某让我签署了合同转卡,签字完合同未给我,告诉我下次来健身的时候给我合同,我签字完就离开,未完成录入人脸识别的事情。 今年 2025 年 2 月我在其他地方的健身课上完,想去海悦荟健身就询问杨某我的卡还有多久时间,杨某回答还剩一年,告诉我从我 2024 年 2 月签字起就开始算时间,这个事情从始至终都无人告知我,以至于浪费了一年了健身卡未使用还正常计时了。

海悦荟健身未签合同拒绝退费
2024年12月23日在海悦荟健身房办理健身卡,交了700元的费用,但该健身房并未与我签订完善合同,未签合同前因受到虚假推销,引导我消费信用卡办理私教服务,我并未同意,后续我并未与健身房签订合同,申请退还办卡费用一直至今2025年2月11日不予处理我的售后问题,甚至态度恶劣告知不能退。哪有这样办卡诱导消费者办理一万六的私教课程?连合同都没签还不能退费。现在诉求退还费用

海悦荟健身拒绝退还预付款
我在2023年11月在海悦荟销售刘静那里交钱想办一张半年健身卡,是2023年9月先给了300元的押金,700元尾款是2023年11月14日付款。但是至今没有去过健身房一次也没有开过卡也没有签过合同,因为现在不住那边了想退回1000元的费用,但是刘静不退回。现在只想把1000元费用退回

海悦荟健身频繁无故停课侵害消费者权益
重庆海悦荟健身无视会员权利,无故超长时间暂停健身房操课和泳池,严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健身房法定节假日停课我们可以接受,但是海悦荟健身为了自身利益,每逢春节都是停课一两个月,随随便便发个通知就完事,侵犯了会员的基本权益。
请有关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海悦荟健身的侵害行为,严惩海悦荟健身,非常感谢!

海悦荟健身拒绝合理退款请求
我在 2024年10月21日购买了健身房半年卡,金额为888元,协议(合同)上签订起效日期为2024年12月22日。因为身体病痛复发,不可抗力的因素要求退款,但是健身房却各种推脱,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如果健身房的“霸王条款”系健身房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如果健身房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卡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