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周六福犀浦旗舰店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要求退款。

1.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本人于3月8日在犀浦镇犀浦上街7-11号,周六福犀浦旗舰店购买金饰 购买时曾向销售明确表明要看黄金的产品,回家后发现手镯标有Au750字母,经查询为18K金。购买全程销售未提出说明该产品材质。此项销售已承认,有录音及聊天截屏可举证。 2.对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告购买前告知售后换款,钻石只能换钻石,黄金换款可以全场通换,按标签价原价置换但是这时候改口说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 我表明当时没有向我们说明这一点,她说凭标签价全场通换,克重的无标签价无法置换,该句话在购买前未提醒告知,存在很大误导性,属于虚假宣传。 且一口价产品未告知克重,克重隐藏在价签内层,全程折叠遮掩。结算清单上也没标明克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家觉得申明该点注意事项为多此一举。能表明当时确实未告知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有录音可举证。 3.未主动开具发票,该店涉嫌偷税漏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本人在该店多次购买产品,商家均未提供对应发票。
投诉编号:95908046
投诉对象
周六福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虚假宣传 #其它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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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退款
周六福涉嫌隐瞒克重及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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