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4月27日在抖音电商平台购买三天两晚郑州管城回族区锦江之星凤凰茶城凤凰台南地铁站酒店团购,5月7日入住,临近退房前半小时被告知延时一小时收费二十元,本应两点退房,延时后三点十三分办理退房,被收取四十元,临时告知满十分钟系统自动识别为一小时,此前团购订单内以及入住时从未以任何形式提前告知此问题,入住时同行两人其中一人未登记,酒店枕头有血渍,退房时出现多收费,服务态度极差,解决问题慢问题,损害本人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退回房费及多收的费用
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11日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爱南路368号(凯里亚德酒店 深圳大运中心宝荷路店)以及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126号(凯里亚德酒店 深圳大运中心体育馆店) 事情经过:2025年04月10日办理入住,被前台告知,由于演唱会的举行房费临时上调100元,并且只剩下最后一间房间了。 办理入住完成之后去看了演唱会,演唱会结束之后回酒店,卸妆完毕发现房间地板上有蟑螂爬行,打电话给前台说明情况,前台安排值班保安人员进入房间内处理蟑螂。 收拾好行李要求换房间,被告知没有房间可以调整更换,要联系值班经理,需要等待。大概20分钟值班的朱经理到酒店之后说只能联系同品牌另一家酒店入住。值班经理驱车送我到新酒店(大运中心体育馆店),途中向我解释有多困难和麻烦才调整到这一间,演唱会实在太多人了,而且酒店附近有餐饮店,有蟑螂也很正常,请我理解,让我先入住休息,第二天也就是11日才聊道歉和赔偿的事情。办理入住之后,值班经理就离开了。再之后我发现新酒店房间马桶内有死去的蚊虫,要求进行更换房间,打电话联系值班经理到酒店,此时值班经理已经表现出烦躁和不耐烦,但在看了另外3个房间之后,最终选定了3间中卫生条件比较好的入住,当时已经凌晨2点多了。重新整理完后已经凌晨3点多,才入睡。 第二天也就是11日,凌晨的值班经理朱经理的电话打不通,关机,打电话询问宝荷路酒店前台,前台说是朱经理睡太晚,还没起,所以没开机,去宿舍敲门,让朱经理给我回个电话。实际情况是,朱经理没回我电话,而是11日的12点多,另一个经理,说是11日的值班经理,给我打电话说下一次住宿,免费送我3晚的住宿,我并不满意,并不接受这样的道歉和赔偿方式。 基本诉求:第一,写书面道歉信给我本人,需要有酒店盖章;第二,退还2晚总计590元的房费;第三,道歉赔偿,总房款的3倍金额给予补偿;第四,额外赔偿,惊吓和换酒店换房间后依然存在严重的卫生问题和服务缺陷总计2000元
我4.3号 在锦江荟定了4.9—4.10一个希岸轻雅酒店开封万岁山清明上河园酒店,我去办理入住,说什么查不到订单,让我在酒店前台付现办理入住,我付了,那线上订单是不是得给我取消一下,订单状态入住中 退款我也点不了 都显示房间号码了 跟我说查不到订单 我现在都不知道我按照什么住的 前台付钱 线上单也不给我退
2月25号通过锦江荟app预订了西安贵阳杭州三座城市酒店出去游玩, 派酒店(西安土门金光门地铁站店)预订了3晚价格1602元,一晚534元,26号到28号 26号到了酒店办理入住发现酒店价格牌为100多一晚,当时酒店拒绝我入住,告诉我他们价格设置错误不能办理入住,和我预订的价格相差4倍,投诉给了锦江酒店客服40******99没人解决问题,后面我找了媒体曝光了酒店, 3月5号到了派酒店(贵阳喷水池地铁站店)发现酒店倒闭了,无法办理入住,我查看携程美团高德酒店价格才80一晚,和我预订的价格相差5倍,投诉也是没人解决问题,我也是联系了媒体曝光 最后一个订单是3月10号到15号,7天优品(杭州西湖断桥浙大店)我预订了5晚价格3195元,我刚刚查看携程美团高德酒店价格为100多一晚,和我预订的价格相差5倍, 我以上订单都是25号当天预订,都是通过锦江荟官方app,没想到杀熟价格相差5倍,真的不可思议,锦江荟在他新闻稿多次宣传在他app价格保证第一,不会高于第三方,没想到杀熟这么厉害, 我现在的诉求就是按照虚假宣传退一赔三希望政府部门介入处理,昨天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刚刚说了不能杀熟,没想到锦江早干了 李先生177****0108
本人于11月27日通过飞猪平台预定了春节期间1月29日-2月1日福州市锦江之星风尚酒店(平潭龙凤头海滨度假区店)一共一间三晚的高级双床房,订单号238576*********3981,价格为528.75元。时隔一个月于12月26日接到飞猪平台的短信告知酒店由于我们预定价格低,酒店现在要涨价不接待我们,要求我们取消订单。但由于是春节期间,目前其他酒店房价上涨过高,无法预定到价格合适的房间。我们拒绝接受酒店及飞猪平台的协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在平台进行酒店预订,根据平台显示的价格下单并支付,已经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合同,平台显示的价格应视为双方共同确认价格,并且消费者已经完成了合同履行,酒店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酒店随意取消与涨价的行为实际上属于违约行为,我要求继续履行,若酒店方拒绝履行,要求酒店退还原本支付的住宿费用并要求其赔偿因酒店擅自取消订单或临时涨价带来的我的额外损失,如临时预订其他高价酒店支出的额外费用。或按照退一赔三的要求赔偿我1586.25元。
本人于2024.12.13在其旗下丽枫酒店入住并过敏 多次联系希望帮忙解决问题 均得到敷衍态度回复 酒店工作人员认为轻微过敏并不严重 去医院也证实了是酒店问题 当晚酒店取消了我的订单 我一共订了两晚上954 元 第一天免除了房费 第二天房价上涨到654酒店要求支付600多我不接受 导致第二晚没地方去 现诉求为对我进行赔偿1000元并道歉
我在2024年11月16日入住锦江旗下丽枫酒店(佛山鹭湖店),在上楼看了房间发现不合预期,影响住宿,和前台打电话协商退房(加上上下楼时间小于15min),前台说按她手机显示的149钟点房退,可是我这边显示80+,她说下楼给她看,我这边就没有下单,下楼酒店方把钟点房价格都上调到170+,多个钟点房房型都调成满房,房费才230+,无法接受。飞猪也推诿扯皮,让和酒店协商。
我于2024年11.8在淘宝飞猪旅行上购买锦江荟旗下丽怡酒店(南昌滕王阁万寿宫地铁站店)11.9-11.10住宿,于11.10当天发现统一平台上发布价格比购买价格便宜了102元,找商家协商退差价,商家拒绝,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我于2024年10月8日晚23:42在锦江荟APP订了ZMAX满兮酒店深圳南山海上世界蛇口店大床房一间。房间原价379,使用了89元购买的银卡会员赠送的7折优惠券后房间价格支付了265元。 10月8日晚23:56酒店前台发信息告知没有停车位,要停到到附近,当时已经在过去的路上了。 10月9日00:10到店看到停车不方便,要求退款,酒店同意退款,手机锦江荟APP上操作退款看到提示说被扣265元一晚房费的罚金。便致电锦江荟 APP客服沟通被告知超时的理由不退款,并且订单取消后7折的优惠券也未返回,导致不能再享受优惠预订旗下别的酒店。 致电到ZMAX满兮酒店深圳南山海上世界蛇口店的酒店前台沟通,他们说同意退款,但看到订单已经取消,房费没到他们那里,退款也不是由他们来操作。 从下单到退款时间不到30分钟,并且是因为酒店没有自己的停车场,停车不方便,锦江荟霸王条款,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未提供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并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我要求锦江荟APP退还265元房费及充值89元的会员赔偿。
于9.29号错定了汕尾市锦江之星风尚酒店房间,第二天发现订单已确认入住并已经离店,与酒店沟通协商处理,酒店态度恶劣,一分不退,并且酒店没有在当天确认住户户是否入住,存在强买强卖行为,与商家协商后的处理情况:一分钱不肯退让,并且屡次变卦,言而不信,一直在踢皮球,一会说平台问题,一会说能退50,一会一分不退,严重败坏锦江会的名声,要求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