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7月13日在银河左岸微信公众号里买的盐城银河左岸音乐节门票,因飞机故障航班取消,外加生病,无法到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客服拒绝退票
我于2025年7月10日购买银河左岸主板的音乐节,7月19日门票俩张,在7月16日我老婆的姐姐因为需要做手术,需要家属陪同,我爱人不能去现场参加,所以我联系大麦进行退票,但是大麦需要我提供医疗证明及发票,我按大麦需求提交所有凭证,但是因主办方不同意无法退票,我觉得属于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换。大麦客服还说按医疗证明上的小手术我觉得是完全可以到现场来参加的所以不给我们退票,谁家里人做手术我们做亲人的不陪同还要去参加音乐节啊? 我会在我的个人媒体上发布真实情况内容以及去12315投诉
我要退票,小孩未成年用那我的手机买票,我看了一下只能是实名的那个人才能去,我要退票
未成年小孩在他们网上跟摩天轮同时抢了票,经过两天的联系都说出票了不让退,我想问需要实名认证的怎么会两边都可以出票?必须要给我退票退款!!!
本人于2025年7月13日16点45分在大麦网购买《雅迪7.17 盐城中华海棠园 银河左岸音乐节》预售门票一张,付款后因行程有变,联系大麦客服申请退款,客服以“票品仅为观演凭证,属于服务而非商品之范畴,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为由等偷换概念不予退票,且该场次为7.20号,还有许多余票,并不影响票品时效性,主办方的霸王条款行为,拒绝退款的行为也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全额退款
我于2025年7月13号在大麦买了一张398元的银河左岸音乐节门票,由于弄错场次去不了需要退票及全额退款 跟客服反馈过 他们说当前停止退票 已经违反了7天无理由退款的条件 属于霸王条款 我要求全额退款
“我在2025年7月13号在大麦平台购买了盐城音乐节的票重复购票了你说不给退票严重侵犯了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现在要求全款退票退款请主办方处理谢谢 我认为这种‘不退不换’的条款是大麦以及主办方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虽然演出票可能有特殊性,但并非绝对豁免),经营者单方面设置这种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大麦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且大麦官方拒绝我的请求时提到文化服务性其次你说你文化服务性,请问你演出并没有开始你怎么就服务到我了?买过这么多场演出就没有一场首次开售还不允许退票的,这不纯纯霸王条款吗,你们想怎么就怎么吗我不想看了请求主办方给我退票退款请抓紧处理谢谢
我于2025年七月十三日在大麦购票平台上购买了盐城音乐会的门票买重复了时间开始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大麦平台不给退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侵犯我的合理退票权利请给我退一份谢谢
不接受扣出票价30 %的手续费(2025年7月4日)大麦平台上购买(订单编号:281278*********3758金额:998元)票款抖音平台(2025年7月13号)上购买(订单编号:108652*********4874金额:378.99元)票款 本次申请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书性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应予以退款功能 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演出是(演出时间),距现在还有()的时间。 故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且非强实名,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毕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因此,服务提供方不能基于无效的条款拒绝我的退票请求,服务提供方以其霸王条款拒绝退票的行为属于强行霸占消费者财产!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4.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 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基于上述理由本次甲请主要基士以下理由: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书性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新完善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应予以退款功能 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演出是(演出时间),距现在还有(21)天的时间。 故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且非强实名,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毕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问题,我要求全部退
我于2025年7月5日在大麦网上购买了z纪元银河左岸音乐节8月2日门票一张,订单号281283*********7374,因家里外婆生病住院,身边离不了人,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退票,但不被允许。而且因为是朋友手机一人买了两张票!我要求只退其中一张票!甚至扣除手续费我也认了!但是大麦客服回复说不允许单张退票!这简直是霸王条款,非常不合理。此次退款并不会影响他们进行二次销售,处于未出票的状态,且离演出时间还有半个多月居然不给退。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条款,按规定,演出门票属于特殊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平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我要申请单张票退款(扣除手续费也认了)我就是想退了我的票!退单张!请工作人员加急处理,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