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

处理中 全友家居诱导消费,定金超标要求退款赔偿

本人于2024年3月9号参加了全友家居签订了样板间套餐:59800元。总部公司人员与店员以赠品诱导,收取了定金15000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推销的过程中,只说到时到工厂选家具、款式多,从未提及选家具是按照产品标价买;并以定制衣柜总平方数多、单价低为噱头,催促我们转账,转完帐才让在合作协议签上名字。在此期间,店员承诺做到满意为止;也说会由总部设计师设计,也没有说成品家具是按照标价卖;更没有说明套餐有板材限制。全友的样板间几乎每周都有,并不是当天什么优惠最大,这就是纯粹诱导消费者下单。营造诱导性的消费氛围。活动全程会上就一个PPT(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样板间详细资料)通过极具煽动性的话术宣传他们的活动优惠力度有多大,紧接着话锋一转,说付款开始,前几付款的有优惠啥的。紧接着马上开始签约活动,随身的销售就不停催促,“从来没有过的优惠力度,就这一天,错过就没有了,不要再等了”“已经很优惠了不用再算了”“先交钱抢定名额”等等话术,营造了一种紧张性、诱导性的氛围,在本人不清楚套餐具体内容、明细和增项的情况下要我就匆匆忙忙的跟着销售通过支付宝交了15000元定金,说先交钱后续再去他们店里商量套餐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则可以撤销该合同。外,此次消费还存在以下问题: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所谓的“订货合同”上货物如成品家具只有一个笼统的总价,其他材质价格规格没有体现。主要消费全屋定制柜子项不明确,制作衣柜内容和参数在“合同”中基本没有体现,在沟通的过程中也很少涉及。2.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签合同前,销售从未提醒或告知有约定30%的违约金一项。期间反复催促签字,客户没有缓冲思考时间,其“合同”上关于定金和违约金的条款应属无效。3.违反《民法典》第586条。“订货合同”金额59800元,但对方要求支付15000元定金,远超《民法典》中规定的20%比例。4.违反《民法典》第148条。全友家居销售故意对我隐瞒决定合同签署与否的许多细节,最终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了合同,对客户故意隐瞒许多细节,欺诈的主观故意明显,具有不正当性。

处理中 抖音商城vivo店铺未按时发货且补偿金额不符承诺

本人于4.22号在抖音商城店铺:vivo影像手机旗舰店,购买了一台手机,国补后价格4999,平台直播间承诺4.25号发货,订单页面显示最晚29号发货,现在5.6号了,超过发货时间48小时,平台规则是超过48小时未发货,补偿订单金额百分之十。5.6号联系抖音官方,要求补偿,官方只赔偿100,并不是订单金额百分之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商家没货硬卖,已经属于欺诈行为,官方不维护消费者,反而和商家一样,不履行承诺,我要求赔偿订单金额百分之十,至少499元

处理中 牵手App误封账号且无法注销严重影响用户权益

本人使用牵手app期间严格遵守app 规范,从并未发送不良信息违犯平台规则,由于系统敏感词误判或恶意举报被禁言封号且无法注销用户信息后重新注册认证,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平台服务,本人所有操作均在 APP功能支持、用户协议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且无法使用服务之前未见平台有相应提示,平台该做法为误封规不予合理解决,已严重损害个*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且无法使用服务之前未见平台有相应提示,平台该做法为误封规不予合理解决,已严重损害个*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网络用户依法享有对其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包括查阅、更正、删除等权利。如果软件不允许用户正常注销、认证账户,可能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控制权,进而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等操作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者更正、删除的申请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提供查询或者更正、删除信息。】 现本人希望该公司解除封号、确保本人继续正常使用该平台服务,后续本人在使用期间将严格遵守平台和法律等相关规定!

处理中 爱买不买退款扣违约金且之前项目价格变动导致券无法使用

我几个月前要求他们退款,一直未有退款给我,今天让他们退款,说要扣我20%的违约金,这个早前买的洗浴消费的劵,现在的项目价格变了,之前买的券不能用了,我需要退回款,之前也没听说要扣什么违约金,再说违约的不是我,而是卖消费的那一方吧!

处理中 京东商城无理由退货被拒,要求退款

我于4月10号在京东上买的游戏手柄,三十天可以无理由退货,但京东以超过个人使用退货次数为由说我不能退货。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中 美团外卖凌晨预订房间退款扣费纠纷

我是5月6号凌晨3点付完款,给商家发信息能不能提前入住,然后商家人工客服没回我,一只没回也没读信息,我想着等一下看看会不会,等到3点59分我退款时收我10元,我不知道是美团平台规则这样还是商家个人设定这样,凌晨三点多订的房间等我返回退时扣我钱,平台出现这样霸王条款,我现在退又退不了,要求赔偿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第五百八十七条,如果您在预订时支付了定金,且取消订单是因为您的个人原因,那么根据定金罚则,您可能无法要回定金。但是,如果扣款的金额超过了定金数额,或者您并未支付定金而被扣款,那么酒店或美团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或不当得利。住43扣10百分之30往上了,这就是霸王条款,要求赔偿我我到地方了,连自己住的地方都没有,睡躺椅上

处理中 西派健身房退卡及停卡收费不合理投诉

190****3944投诉信 我要对萧山区开元广场西派健身房进行投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30日,我在萧山区开元广场西派健身房办理健身卡,办卡时,工作人员并未向我出示详细合同内容,仅提供了签字界面,更未对退卡条款及停卡收费标准做任何说明。 10月我仅使用健身卡2次,随后因工作原因回老家,向健身房申请停卡,健身房却单方面要求收取每月30元的停卡费。在我明确表示质疑和不满的情况下,他们仍以各种理由强制要求我支付,我迫于无奈,支付了5个月的停卡费,共计150元。 如今我返回杭州,但工作地点变动,无法再使用该健身房的服务,遂向健身房提出退卡诉求。然而,健身房先是以合同约定为由,声称要扣除剩余天数费用的40%,只同意退还800元。在我指出办卡时未被告知退卡规则后,经多次协商,他们依旧坚持仅退还全额的70%,甚至态度恶劣地将责任全部推到我身上,还让我随意去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同时,第二十六条指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而西派健身房在办卡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其所谓的退卡扣费和停卡收费条款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 我的诉求如下: 1. 我接受扣全额的百分之20作为退卡的补偿; 2. 返还我之前被迫支付的5个月停卡费,共计150元; 3. 对西派健身房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避免更多消费者遭受类似不公对待。 我已保留了办卡付款凭证、停卡缴费记录以及与健身房工作人员沟通的全部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有需要,随时可以提供。 希望贵部门能够尽快处理我的投诉,还我一个公道。 投诉人:贾沛月 电话:190****3944

处理中 抖音商城衣服质量问题退货遭拒

我3月3号签收的衣服,从抖音平台买的衣服,3月20号因为衣服起球严重,我就联系抖音客服,抖音客服说因为质量问题,可以退货退款,然后我把衣服退回商家,商家收到后拒绝退款,原因是衣服不能二次销售,在我联系客服的时候已经说明了是穿过的,但是时间不到一个月就已经起球严重了,客服说因为质量不好,可以退的,等邮寄回去衣服,抖音客服和厂家一致不支持退款。面对质量不好的商家,平台不管,不解决,包庇商家,说因为衣服影响二次销售就不退款,一点不提商家质量不好的事情,不给处理解决,到现在快2个月了,衣服早早退回商家,钱也不退。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

处理中 大麦网购票更换观演人信息遭拒

我于2025年5月5日在大麦网购买刀郎海口站5.10演唱会,由于勾选观演人错误,需要更换观演人信息。但大麦告知不能更换,说这个票就只能白白作废。

处理中 IGXE平台强制扣除押金且客服态度恶劣

我在4月22日租的饰品,理应该是8天后归还,并且以在steam提示交换我的租品(也就是归还)还有平台电话短信提示,steam平台是没有提示的,比他大的悠悠有品和网易buff都会以我上面说的形式提示。我现在逾期没归还理应按照之前租金和赔付一些小资金来赔付,这个igxe平台直接强制扣除我押金(押金比饰品的价格贵两百)然后说我不能归还,直接给我看他们的霸王条款!悠悠有品我也逾期归还过,难道人家也是强制你买断?还不给我电话,客服什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