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7月2日在万达影城小程序上购买了电影票,特意提前一个小时拨打官方客服申请退票,符合商家退票规则,但遭官方客服挂断,无法联系上客服,退票被拒,服务态度不到位。通话记录官方可调出。之后又说过期无法自动退,强制消费。后咨询人工客服,发现商家退票细则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第一条写开场前一小时且未取票的情况下可以退票,可以理解为开场前一小时内且未取票可以退票,也可以理解为开场前一个小时以外,规则阐释模糊,有误导消费者成分。侵害消费者权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人第一次在万达电影+小程序购票就被坑,引以为戒。
1.本人购买了6月27日中午11点30的电影票,因为自己个人原因无法到达影院看电影,开场前近半小时开始和官方平台客服沟通,平台客服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说没办法退然后让我联系影院,当时已经和客服沟通到了电影开场。 2.之后给电影院打电话提出的诉求是能否今天换个时间点去看一场或者是退票,影院接听电话人员以“每场要求对应人数”为理由拒绝,之后我让他请示下他的领导,过了20分钟以后再打电话过去得到的回复是无法改签也无法退款。 3.根据国家规定,第三方售票平台、影院网站或自有APP应在观众购票付款前弹出影票“退改签”规定协议,可万达电影APP仅在付款界面明确标注“本单可退”的字样来误导消费者,未标注清楚他们自己制定的“开场前一小时可退”的关键内容。将他们的本单可退的内容点开后也仅显示“本月还可退票3次,本单可退”,需要再点击一次才能看到他们上面规定的“开场前一小时可退”的详细退票规则,并未标注“限时退票或改签”的字样,试问普通消费者谁会去连点两次去看规则,且是再明确两次告知你“本单可退”的情况下。万达电影APP首先没有根据回家规定弹出退改签协议,其次以两次显示“本单可退”的情况下误导消费者,甚至存在欺*行为。 4.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即在未取票未开场的情况下,我未实际观影没有享受到电影院带来的服务,我有权要求退票或是改签,而不是被客服拖延时间并被影院拒绝。 5.开封万达影城接听电话的男士工作人员,在和我沟通时没有对于这件事有任何想解决问题的想法,语气冷漠态度敷衍,在他决定不了并且没有和领导沟通的情况下就拒绝我的请求。找12315协商后,影院店长给政府人员的答复是因为我买的这场是特价票无法退款改签。且客服说可以找影院协商改签,说明影院是有权利和办法来帮助我处理问题,但是影院拒绝处理不作为,态度非常傲慢。我到现在没有接到任何电影院的电话来和我协商这件事,是因为我买了特价票所以才对我态度消极问题不处理吗?6.综上所述,开封万达影城和万达APP侵犯了我身为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益甚至构成欺*,请开封万达影城根据国家规定处理我的电影票退票事宜,并赔礼道歉。
本人系万达电影股东,持有1500股(持股数量)。2025.6.6,万达电影发布公告开展“1元回馈股东活动”,活动要求股东在2025年5月21日收盘后持有500股(含)以上即可参与。由于 A. 活动宣传不到位:未通过短信/邮件/APP显著位置通知股东,导致本人未能及时知晓活动信息,知晓的时候已经是2025.6.27下午; B. 活动时间安排不合理:登记截止时间过短(2025 年 6月19日至 2025 年6月28日仅10天,导致我因为期间有事耽误错过登记; C. 系统问题:2025.6.27当我在高速上看到公告,准备参加活动的时候遇到登记页面卡顿无法打开,就打算过段时间登记,然而一忙起来就忘记了这个事,错过了6.28的登记截止日。 D. 其他原因:由于2025.6.27和2025.6.28刚好大半天在高速上,最后2天一直在忙,错过了最后的登记截止时间。 最终导致本人未能成功参与活动。作为公司股东,本应享有公司回馈权益,但因上述问题被剥夺参与资格,深感不公平,基于上述种种,故发起投诉,要求万达电影补发权益。
我于7月1号购买了两张电影票,第一场结束后,看见工作人员收拾场地,用扫完地的扫把扫椅子。
万达电影会员,赠送的3张万达影院兑换券,小程序没有醒目提示过期作废不能使用,也未尽提示义务,过期前没有任何提醒,到期后不予处理,只是回复观影券有有效期并且很短,跟会员有效期不一致,且客服态度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现要求影院给予延期或退款处理。
2025年6月25日,我在美团购买了万达影城的电影票 时间9:10分,但是我赶不上时间,然后我给电影院打电话没有人接听,过了17分钟后联系到了智能客服,我想改签时间,但是一直没有给我解决这个问题 我就是想改签到22:10时间。
我在6.10 17:35 在淘票票平台购买了一张6.15寰映影城大融城店 酱园弄悬案 的路演票,接到通知当日有事去不了(离开映开映24h)申请退款,联系了影院(说明了是特殊场),影院支持退款退票,但称于第三方平台购票,需要联系第三方平台即淘票票进行操作,自己没法操作,从而开始了互相推诿,怀疑是在拖延时间?……金额还不小!……平台显示自开售后长期满座,但现在陆续偶尔有空座出来?还隔一会儿反复下架直接放出一排?这不是退票了? (后续多次不接电话,联系不上?)(知道移动电话偶尔要拿来做别的用处,座机都没有?) 补充:影城工作人员态度还是好的,只不过…;万达购票平台该场支持退款(寰映属于万达旗下),其它影院/相同类似场次/影片都支持退款了,而且成功了,那些买家也都是淘票票平台买的,…所以到底是谁操作?谁在把控?这样的话为什么我的不能退?为什么老是踢皮球啊?不好吧?
我于5.31日在抖音万达影城直播间购买了万达影城双人电影票团购(Imax,激光厅使用),而后我在万达影城的抖音小程序进行了抖音预约,预约了6.1日晚上万达影城(西山万达广场激光IMAX店)的星际宝贝,我提前了10分钟前自助取票机上取票一直显示取票失败,我又打了万达影城的客服热线,他说他查到的购票信息是万达影城新迎新城店,我要求给我退票或者改到西山万达影城,他说只能改签不能退票也不能改影城,以他们后台信息为准,因为我赶不过去,他给了我一个新迎新城万达影城的电话让我给工作人员说改签,然后工作人员帮我改签到了6.2日的下午场,本来也不想折腾改签去看也行但晚上回到家我发现改签的那个影院就没有激光厅,但是我下单的时候就是冲着激光厅买的票,买的团购票也是激光厅的,我又联系了他们的线上客服他们让我提供我这边的截图,录屏我都给他们提供了,我诉求是在电影开场前给我退差价电影开场后还没答复就给我退票,一直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给我解决,还提出了非常无理的要求要登录我的账号,我不信任他们我怕他们篡改信息或者删除记录,我拒绝提供,我已经给他们提供截屏录屏了,我现在的诉求就是给我退票我重新选场核销抖音团购
电影开场后有未成年人自行进入电影院无监护人看管也未持票,随意换座位大声打电话。六月一日贵阳市中大广场万达电影院
**投诉信** **投诉对象**:西安市新城区五路口万达影城 **事发时间**:2025年5月24日15时 --- **事实经过**: 1. **强制购票争议** - 携带2岁8个月脑瘫女儿(持一级残疾证)观影,孩子无独立坐立能力且全程需家长抱睡,未占用座位。 - **影院规则不明确**:购票页面仅标注“儿童需补票”,未明确年龄或身高标准。检票员A(自称领导)态度冷漠,拒绝解释规则,强硬表示“刚出生婴儿也需购票”,并称“孩子不买票不得入场”。 - **特殊需求未受重视**:明确说明孩子为重度残疾、无行为能力且需睡眠,仍被要求购票,矛盾激化后被迫放弃观影。 2. **退票纠纷与推诿** - 因争议要求退电影票及饮品遭拒,检票员A回避沟通,拖延1小时后影院方同意退款,但涉事员工拒不出面道歉。 - **管理失职**:前台员工B称检票员A为领导,拒绝提供其姓名,矛盾处理过程严重失当。 3. **员工威胁与人身安全** - 报警协调期间,清洁工C多次挑衅,无端诬陷我方“多次闹事”,并作势殴打家属(有警察在场),导致恐慌离场。 - **恶意诬陷**:强调我方为首次到访该影城,与清洁工C无任何过往纠纷,其言行涉嫌蓄意威胁。 --- **投诉依据** 1. 违反《残疾人保障法》第六条:未对残疾儿童提供合理便利;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害公平交易权,未履行服务安全保障义务; 3. 影院管理失责:员工激化矛盾、威胁顾客,且无应急处理机制。 --- **诉求** 1. 检票员A与清洁工C电话道歉并书面道歉; 2. 影院公示儿童票购票标准,完善特殊群体观影政策; 3. 彻查清洁工C威胁行为,通报处理结果; 4. 加强员工服务培训,杜绝歧视性言行与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