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虚假宣传

#周大生虚假宣传#

已解释 周大生涉嫌欺诈销售一口价黄金

在2025年7月29号下午六点左右 在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二楼周大生店内购买足金耳饰、足金貔貅、足金珠子花费1004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7.76克,导购没有主动说明具体克数,避而不谈克数,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9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柜姐未告知具体克重,克重标签那页也是在背面卡着看不见,刻意隐瞒克重,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避重就轻对消费者隐瞒,而且从始至终也没有给我称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质保单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我从到店一直诉说想买按克的需求,柜姐一味介绍一口价的优点,说工艺好,更保值更划算,实付多少后面还是按照价格换款,只字未提后续如果需要换款需要换大20%的事。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该店铺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减免自身责任的不*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黄金行业已然将霸王条款作为行规,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含形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已解释 周大生门店承诺不退可换引发纠纷

门店自行向客户承诺 不退可换,并且不收取费用。等到客户真的去三次后,相应的差价补了 ,却没有像其他门店支付折旧费而导致服务降级。从始至终并未告知客户去其他门店会收取20%的折旧费。并说其他店的规则不清楚。给官方客服热线打电话表示去其他门店会收取20%的折旧费。自己门店的服务以及规则自己定,还影响品牌在公众内心的形象。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给出满意的答复。

已解释 周大生以旧换新诱导补差价,收费不合理

我于7月26日在滨海工业区周大生以旧换新 1.89g旧金 换了他们分一口价黄金克重是1.42g 中途被诱导 补差价780 当天第二次去又补了18 第三次要求我补 我拒绝 他们店员自己提出她垫钱 本来以为全店通换的 后来被告知只能换一口价黄金 回来计算单价 发现单价都到了1600+一克 这样的服务 这样的收费 感觉自己真的是个冤大头 现在门店让我去店里 她让服务员给我道歉 其余的她说他们服务没问题 质保单上 发票上不写克重也没问题 谨慎消费 维权

已解释 周大生门店服务差,价格纠纷严重

门店一句让我到店 给我致歉 就要让我付出这些无端的代价 营销前说没关系的 可以免费给你串的 三次到店 一次比一次给我脸色看 第二次要我补差价50 最后在我努力下最后补了18 第三次说不够差价 少了6块 店员要求再加点 我表示不同意 于是串珠的店员表示家里还有孩子要带 她要承担这部分差价吧 所谓的一口价 因为中途的不合理营销 导致更换了好几个小件 每件都是高的工费收取 用1.89克黄金换回1.42g黄金 还补了798的差价 现在还是客户的不是 店里都有监控 可以公开查看服务员多 到最后问责的时候一个也没有 发票也没有 各项服务不完善还要客户买单 1600一克左右的黄金 这工艺是有多精细 品牌方把责任推给门店全程都有录音 可以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已解释 周大生黄金克重不符且拒绝换货

我于2025年7月26号晚十点在天津市北辰区宜兴阜未来天地超市一楼周大生店购买了一口价黄金项链5638元和一个小金珠402元,询问店员项链克重,店员说4克后期又说3克,没有告知项链标签上有克重,回家才发现只有2.87克,5638元才2.87克,折合1900多一克金,溢价严重,我当时进入门店他说满999➖500,我这6000块钱可以送3000,赠送了一个2760的彩金,因为他隐瞒了我足金项链克重我选择更换克重金,店员不同意,说只能换一口价金,并且说我参加了返卷活动也不能换克重金了,当时在店里他并没有告知我这些事,开单子只给了我一个质量保证单,没主动给发票,质量保证单他让我签字我就签了,他并没有告知我单子上的条款,而且单子上也没写金的克重,我联系门店销售不给换,我要求门店退款或给我换成克重金

已解释 周大生黄金回收及换款纠纷

7月24日路过滨海周大生询问店员是否可以依旧换新 店员表示可以以799元的价格回收换款 7月25日一早 到店称重 1.91g黄金 店员表示融掉之后差不多的 实际回收最后以1.89g黄金回收 折成人民币1513 中间店里有店员过来 他们说他是不是要学*打单 就把标签剪掉诱导我付钱 支付款580 因为还有旧金在店里 于是店员让我看其他款 最后看了一款戒指1768 抵换旧金 店员要我支付242 当时觉得不妥 就跟店员讨价还价 支付200元 回家后换算怎么都不对 1.89g旧金折算人民币1513 又支付780刷卡 换回金1.4g左右 于是去店里要求换款 又被告知要收取50元差价 于是自己查找问题 一模一样的款式两个标价 一个1318 一个1300 金珠 当时店员说三颗珠子分不清了 店员表示只能更换一口价黄金 不能更换克重黄金 周大生打投诉电话 客服表示通知店里 让店长告知处理结果 店长知道客户投诉到总店 店长说让我去店里让那两个服务员跟我道歉 我不同意 店里说那你投诉到总店了 让总店处理吧 于是挂断了电话 因为没有发票 质保单也没有标明克重 于是查找发现对方是个个体户 由此心生芥蒂 要求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损失金额2290 现在有1.42g黄金在客户这里

已完结 周大生黄金兑换存在误导及折旧费争议

*期,某天下午和同事带着本人旧金去兑换想要的黄金饰品,当时对于黄金根本就是小白,本人旧金是4.1克,(两家店都称了应该不会有错),当时和同事看的东西都是一口价的,(周大生)当时导购介绍了一通,我就整明白了:1,克重换克重,需要另附工费。2,一口价的东西以后就直接按价钱就可以。导购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口价黄金如果以后换克重要按克重,当时问了一句这些加起来一共多少克?人也没有给我说就过了。当时心想反正就这些钱,应该也不会有啥错吧。结果回家一看,总共加起来 3.1克,真的特别生气,昨天还白跑过去一趟。 敲重点了 导购当时跟我说珐琅彩工艺费,到时候如果需要换俺吊牌价可以换,当时她并没有说,新金是百分之25折旧费 当我第三天去换的时候,人告诉我,意思是从旧料算4.1克黄金3.1克。我当时就特别生气,人家说这是规定,必须的,但是我最终换了,也没有说我必须换4.1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想问一问,卖黄金的销售和商家?能解释一下吗?就想弄明白?

已解释 周大生珠宝误导克重致高价购金

在2025年7月25号晚上十点左右 在(天津市北辰区未来城店)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钉 花费2583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6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明确表示大概3克左右,后第二次表示二到三克。但实际重量只有1.6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14.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并且柜姐表示不知道具体克重。实则标签有写并拒绝向消费者透露。

已退款 周大生手链掉色被质疑虚假宣传

我于2025年6月10号在抖音周大生饰品旗舰店购买了一条手链,当时买的时候颜色很亮,收到货带了几天发现掉色,金色变成黑铜色,周大生欺*消费者说是氧化造成的,我申请12315作见证,假不假一看就知道,申请三倍赔偿

已解释 周大生珠宝涉嫌欺诈销售及拒绝退货

男朋友在2025年7月20号晚上久点左右 在(和悦广场店) 周大生珠宝店内购买金Au725项链花费2185元,男朋友把礼物给我,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按标价 不按克,导致我男朋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185的价格购买了不是足金的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晚上11:00我收到项链之后询问导购退货,商家拒绝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