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前女友都叫刘佳”,深圳36名男子的女友竟是同一人!更离谱的是....

近日,报料人阿姚向媒体称,去年 3 月,他在交友平台结识了这位自称为 “刘佳” 的女子。彼时在阿姚眼中,“刘佳” 堪称完美女友,“她非常温柔贤惠,懂事体贴”。据阿姚介绍,“刘佳” 自称是湖南人,30 岁,在深圳从事电商工作。很快,阿姚与“刘佳”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刘佳” 一再强调,需先买房,见过家长后才能同居。为 “促使” 阿姚购房,“刘佳” 甚至主动提出拿出 3 万元定金作为首付,还 “极力推荐” 某些小区,并承诺一同偿还房贷。
阿姚表示,“刘佳”在办理房产证时,“刘佳”以各种理由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购房手续办好后,“刘佳”态度瞬间变得冰冷,没过多久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据“阿姚”初步统计,像他这样涉嫌被“女友”诱骗来买房的至少有36位业主,大多30岁左右,均来自深圳的工薪阶层,且“恋爱”时长通常不超一个月。至少有三位男士同时称,去年四五月时,自己与“刘佳”都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更为离奇的是,这些男士都是同一栋楼的业主,且都表示自己是女友“刘佳”介绍来买房的。

经过这一系列的操作,开发商成功卖出了房子,中介也拿到了相应的佣金。然而,这些男士们却“苦不堪言”,不仅要背上百万房贷,同时还要面临着因通勤距离过远而无法居住的空房困境。
有多名当事人多次举报华某视界涉嫌欺诈,但这间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大厦物管表示,去年9月,大厦门禁系统还曾有“刘佳”的资料信息。
记者在相关平台查询发现,新闻提到的小区新房参考均价为7000元上下。

这起事件堪称是网络诈骗与房地产交易相结合的典型案例,从事件的经过来看,这种骗局有着明显的“套路”:通过交友平台建立联系,快速确立恋爱关系,以各种理由诱导受害者购房,待房产交易完成后便失联。如此相似的“剧本”在多位受害者身上上演,让人不得不怀疑背后是否存在一个有组织的诈骗团伙,以及房产中介、开发商是否与之存在利益勾结。
此事中,受害者固然存在轻信他人、感情用事的问题,但更应追究的是背后的犯罪链条。相关部门应当深入调查是否存在组织化犯罪,并追究开发商、中介机构是否知情或参与其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营销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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