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修八年仍未好,业主起诉是否超时效?
消消乐
若因物业的失误
导致业主房屋受损
多次维修后仍存在问题
物业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吗?
案件详情
2014年,王女士购买了一处新房。由于卫生间的连接管还没接好,王女士便关闭了位于水井房的水闸总开关。
可随后,物业工作人员误将王女士家的水闸总开关打开,导致水涌进屋内,泡损了地面,且因是冬季,供暖导致水气升腾,泡损了墙壁。
物业公司
涉诉房屋发生漏水后,我们已进行了多次维修,花费的维修费用是巨大的,已经尽到了维修义务。
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涉诉房屋泡水事件发生在2014年,已超过诉讼时效,我们认为王某不能再要求经济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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