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途牛旅行价格欺诈及赠险未履行投诉

关于赴日旅游行程费用纠纷的诉求 本人就2025年8月通过上海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318号1幢5层5-C61室)订购赴日7日游行程的费用纠纷,正式提出诉求,具体如下: 一、行程订购背景及过程 1. 2025年8月22日,途牛销售人员肖赛推荐8月30日出发的日本7日游行程,公示价8999元/人。本人已于8月18日办好签证,具备出行资质,产生订购意向。 2. 8月19日本人已联系服务方表达需求;8月22日协商时,本人询问能否争取尾单优惠,销售人员称自备签证可减200元/人,叠加其他优惠后8600元/人,还赠送旅行险。 3. 本人认可后,支付2人费用合计17200元(8600元/人×2人)。 二、发现的核心问题 8月23日,本人查询发现两处问题: 1. 尾单优惠未兑现:截图显示8月19日该行程已“限时立减500元/人”,优惠后8499元/人,但销售人员未提及,仍按原价8999元算优惠,致本人多付500元/人。 2. 赠险承诺未履行:合同标注费用为“8500元/人(行程费)+100元/人(保险费)”,与“赠送旅行险”承诺不符,本人被额外收100元/人保险费。 三、与商家沟通情况及商家态度 本人联系商家,要求退还多收费用(2人合计1200元:500元/人优惠差额+100元/人保险费),并“退一赔一”补偿2400元。但商家以“优惠过期”拒认,未提供下架证明(8月23日优惠仍在),拒绝退款补偿。 四、依据法规提出的正式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欺诈需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费用三倍(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 本人认为商家存在欺诈:一是隐瞒8月19日尾单优惠,误导高价支付;二是承诺赠险却额外收费。现要求商家按规定支付增加赔偿3600元(1200元×3),合计支付4800元,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投诉编号:99524537
投诉对象
途牛旅行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00000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赠品问题 #价格问题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途牛拒退买错日期迪士尼门票
我于2016年1月9日在途牛上购买了2张上海迪士尼门票,分别是2016年1月26日出行(买错日期需要退款的)和2016年1月30日出行。当天致电途牛,买新退旧,买错的需要退款。客服说,新订单出行后,旧订单就可以退款。现在出行日过去了60天,告诉我因为新订单没有出行,所以旧订单就无法退款。我诉求是:新订单不出行也不退款,旧订单退款。途牛拒绝退款并无工作人员联系我。
已完结
途牛旅行违规违约致游客损失并泄露隐私
要求南京途牛旅行社有限公司,针对他们在本次行程中的违规违约内容对我们造成的额外经济损失赔偿给到全额赔付7779元,并针对此次事件给到书面致歉,南京途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本次行程中,多项违规违约操作,第一,根据旅游法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组织团队处境旅游或者组织,接待团队入境游,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针对以上法律条规,跟途牛团处境游,领队在游客突发疾病,未陪同就医协助服务,事后以需要陪同其他团员走后续行程和辩称发病游客方并无主动要求陪同为由,掩盖自己的失职和违约行为。途牛两个借口均不合法,1.“要陪其他团员走流程”游客突发疾病属于人身安全紧急事件,领队法定优先处置,不得以“带其他团员”为由放弃救助与陪同:团队可临时安排地接/司机协助,不能成为免责理由。2.“游客,没有主动要求陪同”境外就医存在语言,流程,保险,证件等障碍,领队负有主动救助义务,不是“不喊就不管”法院判例一致认定:游客突发疾病,旅行社必须主动协助就医,无需游客反复请求。第二,途牛在本次行程中,擅自改行程,合同里明明白白把鳄鱼园参观列在第二天行程,结果导游临时擅自改到当天下午,赶到园区已经下班,全程就走马观花逛一圈,合同里的互动项目一个都没有兑现,后期维权过程中,整理完整证据链发现,领队全程未佩戴领队证。以上参考,《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调整必须游客书面签字同意。领队全程不佩戴领队证,违规执业实锤。第三,途牛泄露全团个人信息,团员在境外突发疾病,领队当时报完保险后,隔了一个小时左右,才把全团人员信息发出来,报保险只需生病团员的个人信息,领队完全有时间单独截图,单独发送,根本没必要把所有人的姓名,参保信息全部分享出来,时候找途牛维权,他们居然辩称“为了第一时间报保险,且是团队保单,不算泄露”这理由荒谬且没说服力。间隔1小时时间差,根本不存在“紧急到必须发全团信息”的情况。团队保单从来不是泄露个人信息的挡箭牌,《旅游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对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必须保密,法律里从没有“团队保单可豁免”的说法,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服务失误,是公然侵犯我们全团人的隐私,谁能接受自己的个人信息被随意转发,泄露。根据以上陈述,希望有关部门核查规范旅游局行为,保证消费者合法权利。
已赔偿
途牛接送机订单未使用拒全额退款
投诉商家:途牛旅游网(主体: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预订接送机服务后未实际用车,取消订单后*台以“全损订单”为由拒绝全额退款,涉嫌设置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投诉诉求:1. 要求途牛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接送机费用__322__元;2. 要求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自取消订单日__322元__至实际退款到账日计算) 核心事实陈述(简洁清晰) 本人于__2025__年__7__月___15_日在途牛*台预订__美域家园南区__地至_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机场至____地)的接送机服务,订单号:_12******68___,支付费用__322__元,预约用车时间为__2025__年__7__月__16__日__5__时。因行程变更,本人在未到预约用车时间的前提下,于__2025__年__7__月___15_日__15__时主动在*台操作取消该订单,全程未实际使用接送机服务,也未给商家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后本人申请退款,途牛*台却以“订单为全损订单”为由,无合理依据拒绝全额退款,且未向本人提供“全损”对应的实际成本凭证,其退改规则中“全损不退”的条款未在预订时醒目提示、未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属于不合理格式条款,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主张(精准简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未作显著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人未实际接受服务,途牛无权拒绝退款,其拒不退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现要求途牛立即履行退款义务,并赔偿相应资金占用损失,望监管部门督促整改、依法处理。
已完结
途牛接送机订单未使用却被拒全额退款
投诉商家:途牛旅游网(主体: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投诉事由:预订接送机服务后未实际用车,取消订单后*台以“全损订单”为由拒绝全额退款,涉嫌设置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公*交易权 投诉诉求:1. 要求途牛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接送机费用__322__元;2. 要求赔偿资金占用损失(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自取消订单日__322元__至实际退款到账日计算) 核心事实陈述(简洁清晰) 本人于__2025__年__7__月___15_日在途牛*台预订__美域家园南区__地至_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机场至____地)的接送机服务,订单号:_12******68___,支付费用__322__元,预约用车时间为__2025__年__7__月__16__日__5__时。因行程变更,本人在未到预约用车时间的前提下,于__2025__年__7__月___15_日__15__时主动在*台操作取消该订单,全程未实际使用接送机服务,也未给商家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后本人申请退款,途牛*台却以“订单为全损订单”为由,无合理依据拒绝全额退款,且未向本人提供“全损”对应的实际成本凭证,其退改规则中“全损不退”的条款未在预订时醒目提示、未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属于不合理格式条款,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主张(精准简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未作显著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无效;同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人未实际接受服务,途牛无权拒绝退款,其拒不退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现要求途牛立即履行退款义务,并赔偿相应资金占用损失,望监管部门督促整改、依法处理。
已完结
途牛亲子套餐降价无法预订,要求退差价
你好,我是途牛用户,订单号【12******74】,预订的【亲子天花板|三亚天域酒店3-7日酒店套餐】套餐,出行日期为【2026年2月25日——3月1日】,目前尚未出发。我发现该同款套餐现已降价,但当前套餐页面显示无法预订,我已保存原订单、套餐降价页面、无法预订页面的完整截图证据。现正式向你提出诉求:请针对该订单办理差价退还或办理无损退订后重新预订。麻烦尽快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和具体答复时限,并对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谢谢。
已退款
途牛巴厘岛游退费不合理扣款
1、2025年12月13日 通过抖音(id名:途牛美好旅行推荐官)直播间报名 途牛旅行社巴厘岛七天5晚 2份 (两人)预约时间为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6日 缴费成功1499元/人 共计2998元;当天确定往返机票 航班信息为:南方航空 客票号7845506143288和78*********89 2500元/人共计5000元 2、2026年1月26日 因担心尼帕病毒传染 我方提出退票 途牛客服(微信名:途牛海岛小管家1号)表示 明天询问南航退票费具体是多少 1月27日 我方明确表示退票 得知一张机票退票费为1080元 地接费用符合全额退 1499元 合计2920元/人 我方立刻联系南航查询了官方给出机票退票费为500元/人 我方随及投诉 但由于途牛说 巴厘岛地接费用提前30天以上全额退 30天之内开始按合同百分比扣费 并且必须机票和地接要一起退 因为马上临*全额退期限 我明确表示“我接受 但扣款有问题 我会继续找南方航空投诉 ” 3、后续两天一直未收到航班取消订单 也未收到地接任何退款 4、2026年1月28日南方航空合作的北京某机票公司电话联系我 找我要途牛客服电话联系方式 开始进一步处理我的投诉 同日途牛客服找我 给我两个选择1️⃣接受2920元/人的退票费 不能有异议2️⃣继续投诉机票扣费 等待的这段时间 地接按照小于30天继续扣费 途牛客服原话:“你30天提出取消的前提是你认可这个损失”。我方不明白 除了航司之外的580扣费是谁损失了?哪里的损失 ?或是我享受了合同里哪一项的付费服务? 5、此情况之下,我认为在我方正当时间申请退订单时,途牛海岛小管家1号恶意扣款 不符合航司退款规定,不符合我国《旅游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滥用合同中退费时间(我方明确在出行前33天明确提出了退团退地接退机票)两天时间未退费并且两天后告知继续投诉就按照“小于30天起步”处理 最后,恳请*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已退款
途牛旅游退改问题及客服不处理
途牛旅游客服不给退款增值服务,人工一直出不来
已完结
退款未原路返回致财产损失
10月1号下午17点11分42秒通过途牛帮别人购买四川航空机票,结果对方是个*子,对方随即申请了退票退款,退款居然全部退到了乘机人的账户,为什么没有原路退回支付账户,导致巨大财产损失,现诉求途牛和四川航空把退款退回原支付账号。
已完结
途牛旅行预订退改遭拒要求全额退款
2026年1月5日晚上预订了途牛旅游网的1月14日、15日2间2晚厦门瑞颐大酒店的房间,1月6日家人突发重病行程取消,我退了火车票和其他的相关预定,并第一时间告知了途牛旅游网情况,途牛不给全额退款,需要收加收违约金,同时我也打电话咨询了酒店,酒店告知并没有我名字的预定,酒店还说了客人行程有变化,酒店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距离我预定的酒店日期还有8天,退改并未对酒店或*台造成损失,可*台还要收取违约金,真的是霸王条款,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已退款
途牛虚假宣传诱导购票且退改困难
我从途牛*台于12月2日购买北京飞上海的机票买票买票的时候页面显示是可以两小时免费退票,结果买完发现买错时间了。退票的时候被途牛客服告知不支持两小时免费退票,要收取70%的手续费。既然不支持2小时退票,为什么买票的时候会在详情页面上显示支持2小时免费退票?我感觉这样的话就涉及到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者了。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