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四川画吧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并拒绝退费

本人于2024年12月18日在 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插画VIP角色班 学费4776 元,分期付款已还2786元,该机构虚假宣传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超范围经营,看了课以后,教学质量差 ,对本人没帮助。但该机构教学效果承诺不实:公司宣传“学*课程2 - 3个月即可接稿,且由公司提供稿件资源”,但实际课程教学质量差,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无法达到正常接稿水*,未兑现接稿及提供稿件的承诺 。 诱导分期隐瞒风险:在明知投诉人无稳定工作、无经济来源情况下,以“兼职回报可覆盖分期费用”为诱饵,诱导投诉人办理分期付费,却未充分告知分期可能产生的逾期还款、高额利息等利害关系,侵犯投诉人知情权 。 课程质量夸大宣传:宣传课程“含金量高、能系统提升插画技能”,实际课程内容“水分大”,未达到基本教学质量标准,无法帮助本人提升插画技能,属于对课程质量的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经查询,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未明确包含“插画技能培训”相关许可内容,却开展插画培训业务,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属于超范围、无证违规经营,给本人接受合规培训服务带来隐患 。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公司设置“直播结束视为学员已获取全部课程内容、享受课程服务,不予退费”等不合理条款。本人因公司虚假宣传、教学质量差等问题要求解除合同退费,但公司以“完成课程”为由拒绝退款,该条款加重本人责任、排除合理退费权利,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 因此本人在此责令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投诉人已缴全部费用共计2786元; 依法查处公司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行为,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 督促公司删除合同中不合理格式条款,规范经营与合同约定 。机构诱导本人分期,请求退学,无偿还能力,请求有关部门帮本人协商联系对方机构对本人解除分期退款的要求不予处理。因此提出解除分期退费和解约合同,并偿还分期付费2786元 后续将不再进行任何缴费
投诉编号:99383802
投诉对象
画吧插画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2786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诱导消费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资质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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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2024 年 6 月 19 日 在 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插画b班 学费 4876 元分期付款 , 该机构诱导消费,诱导分期贷款,一开始我是抱着学完能赚钱的想法去咨询的,他们也说学完能接单赚钱,赚学费不成问题,还承诺会给我派单,会有老师指导我接单,然后我钱不够,他们说可以分12期付款,无利息,*均下来也能接受就同意了,一共几节课我也不知道,已经看了8节课了,今天是分期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明天是报课第二个月,退课是因为学到的东西和学费不成正比,而且觉得这个机构不靠谱,有*钱的嫌疑,现在的诉求就是解除分期 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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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画吧教育虚假宣传诱导分期拒不退费
本人于2024年12月18日在 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 插画VIP角色班 学费4776 元分期付款已还2786元,该机构虚假宣传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超范围经营,看了课以后,教学质量差 ,对本人没帮助。但该机构教学效果承诺不实:公司宣传“学*课程2 - 3个月即可接稿,且由公司提供稿件资源”,但实际课程教学质量差,课程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无法达到正常接稿水*,其次接稿只有两次并且就二十元,而且一说接稿老师只会说:这边已经帮同学登记了。 诱导分期隐瞒风险:在明知投诉人无稳定工作、无经济来源情况下,以“兼职回报可覆盖分期费用”为诱饵,诱导投诉人办理分期付费,却未充分告知分期可能产生的逾期还款、高额利息等利害关系,侵犯投诉人知情权 。 课程质量夸大宣传:宣传课程“含金量高、能系统提升插画技能”,实际课程内容“水分大”,未达到基本教学质量标准,无法帮助本人提升插画技能,属于对课程质量的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经查询,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未明确包含“插画技能培训”相关许可内容,却开展插画培训业务,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属于超范围、无证违规经营,给本人接受合规培训服务带来隐患 。 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公司设置“直播结束视为学员已获取全部课程内容、享受课程服务,不予退费”等不合理条款。本人因公司虚假宣传、教学质量差等问题要求解除合同退费,但公司以“完成课程”为由拒绝退款,该条款加重本人责任、排除合理退费权利,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 因此本人在此责令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退还投诉人已缴全部费用共计2786元; 依法查处公司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行为,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行政处罚; 督促公司删除合同中不合理格式条款,规范经营与合同约定 。机构诱导本人分期,请求退学,无偿还能力,请求有关部门帮本人协商联系对方机构对本人解除分期退款的要求不予处理。因此提出解除分期退费,并且退还已缴费金额2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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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9月20日在四川画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机构达成合作,签署了培训服务合同,并办理了分期*台,, 该机构诱导消费,诱导分期贷款,一开始我是抱着学完能赚钱的想法去咨询的,他们也说学完能接单赚钱,赚学费不成问题,还承诺会给我派单,会有老师指导我接单,然后我钱不够,他们说可以分12期付款,无利息,*均下来也能接受就同意了分期总金额为4776元共12期,目前我已经还款了3期费用共计1194元,但后面我发现该机构的课程质量差,存在诈*行为。另外,该机构直拖延不处理,并且泄露我的个人信息多次,有不明催债电话打过来,骚扰我。我要求该机构归还已经缴纳的费用并解除分期*台,终止合作。 缴费之前该机构曾给我发大量虚假的案例截图进行诱导。存在虚假宣传 诱导消费 ,为我造成重大误解,所签署合同疑似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故而我方认为机构存在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作:(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之规定,该机构已不履行义务,本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享有退款的权利。 综上所述,我要求该机构归还已经缴纳的费用并解除分期*台,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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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画吧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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