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中国黄金消费投诉:商品质量问题与乱收费
2025年8月15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智慧新城东基环宇城中国黄金店买了1599元的“金锁吊坠”,店员推荐抖音团购金锁最后一件,询问克重说已经编绳无法称重,吊牌只显示价格无克重显示(后续发现要把吊牌打开才能看看到克重,但是当时店员并没有给看)
反复拒绝称重!反复追问克重都被转移话题
质保单只标总价,不写克重/单价不主动开发票!
且回去发现商品质量有问题,有两处凹陷!
后面称重发现仅1.16g!算下来金价高达1378元/克(当日国际金价才773元/g)现场显示金价也是836元每克,现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9374141
投诉对象

中国黄金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599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发票问题
#乱收费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投诉上海中国黄金东兰店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购买3D硬金
我于2025年4月9日下午在上海中国黄金东兰店购买金首饰,购买过程店员没有介绍我要买的这款金是足金999还是3D硬金等等,也没有说克数多少,手工费多少,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我是行外人啥也不懂,就听了店员的话买了她介绍的东西,回去后才发现这是3D硬金不是足金999,而且克数只有2克!卖了我3134!这太离谱了,简直就是抢钱嘛,后面去找她们,她们也不给退,也不给换同等价钱的足金999,这不是妥妥的欺负弱势的消费者嘛,希望在这个平台能维权成功,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中国黄金未明示克重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一口价黄金
本人在2025年3月7号中午在中国黄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中国黄金店购买戒指,花费143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92克,在隐藏的标签里面,我在询问导购时告诉我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59.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中国黄金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 未主动开发票和保留价签。购买后只给质保单。现走要求退款

中国黄金广州越秀北京路店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并拒绝开具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3月9号晚上十点半,在广东省(广州越秀北京路店)中国黄金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吊坠花费8499元,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一口价产品优惠下来跟按克数算价差不多,以各种理由搪塞我,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50.0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2)店家未主动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发票,质保单上也无注明克重。报警后,在警察指责下才开具发票。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销售方信息:广州市越秀区中金珠宝商行

中国黄金涉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 隐瞒克重、诱导大学生消费。2025年2.25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义乌商品城内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貔貅吊坠,售价共3457元。购买中,多次询问项链吊坠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因店内员工剪去有克重标签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和给予提醒。(还是在我们多次询问下给予证据别人有克重标签才承认说可能是失误 原本说是自开业以来到当天都没有给克重标签的规矩)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约990.54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怀疑非法计量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诉求内容退货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也未给予提醒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当天,当面沟通。店长颠倒黑白 该店内员工在已承认剪掉吊牌的情况下 店长说是消费者的问题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拒绝到场 推辞理由是说她下班了 所以店长也未到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
诉求内容 退货,退赔费

中国黄金涉嫌欺诈诱导消费未明码标价
2025年2月17日中午在广州荔湾区下九路50号中国黄金店购买价值3480元的黄金手链(买36颗珠子串成) 1柜姐欺诈诱导消费,中国黄金质保单上面也并末标明克重,隐瞒克数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违法了《价格法》 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在询问导购商品时未明确告知,质保单上面也没标明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500+元/克的价格买下了其当日金价748多/克的首饰.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没给价格标签,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这是商家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综上所述,我的诉求要求商家全额退款退货,本来来广州游完的,遇到这事,体验感非常不好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未明码标价
8月19日20:52,我在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龙眠中路98号中国黄金店,本想用旧黄金换钱,导购却诱导称买黄金更划算,可用旧金克重抵扣新金价款。我的旧金重3.37g,折价2804元,后在不知情下被诱导以1580.10元/g的价格购买一口价黄金,总价3094元。消费中,商家未告知新金克重、一口价定价构成、加工费及其他费用关系,甚至未说明总价格,也未称重,仅说需补293元便催我签字。
今日发现价签标注重量仅1.96g(可能不实,因未实际称重)。质保单仅有价格无克重,价签正面标价格、反面标克数,且被订在质保单上,消费者难以直接看见,而其他金店克重、工费均标注在标签正面。
商家行为涉嫌违法:1. 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克数属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2. 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不正当价格行为;3. 未主动开具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商家有义务开具发票。同时,商家还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关于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情权,且未告知一口价黄金退换原则。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8月17日于中国黄金专柜购买足金挂坠,售价2275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2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
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后,19日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全程已录,但店长拒绝退货退款。

中国黄金导购诱导消费且拒开发票
2025年8月7日我在广州越秀区北京路中国黄金306店买了一口价素圈戒指,还有另一个男士戒指。导购以7.59折优惠诱导我消费。在我询问克重,导购说2克,且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购完后,标签剪开,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导购在明知晓克重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457元每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知悉权。我们要求开发票,导购说开不了,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发票,售货员不答应。只要消费者与商家关系买卖成立,商家必须开发票。质保单上也没有明确写商品客数,保单信息也不完整,写了可更换同类商品。但是店员没有解释此语言,没有明确告知什么是同类商品,没有告知不可更换克重的商品,也没有告诉客客户。两者的区别导致我花费了比当天金价高出一倍的价格购买了金戒指。收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全程以语录音。我要我要求退货退款。

中国黄金消费纠纷及发票问题
本人8.2号9.7分在绵阳中国黄金总店,涪城区兴达街12号梅西百货F1这个位置,购买了26,24g万足金4 个9的镯子 ,按照当日金价792一克,加上工费48元每克,合计22068元,以及足金耳环跟足金项链等黄金饰品,这2个按照当日折扣7.8折算下来合计7332元,总共花费29400元。镯子选择克数后客服说要等其他店调货 当日没有取到,于是8.5日早上再去店里面取手镯 ,当时询问过是否可以开票,客服告知不能开票,于是我拿回去的路上开始网上查询买黄金不开票是违法的,然后回去仔细看了手镯,里面钢印不是中国黄金,是砖石美美 这个我询问客服为什么不是中国黄金 客服告知是工厂代码,支持检测,这里存在欺*诱导消费 买的时候客服没有告知是其他自有品牌名字 我是奔着中国黄金这么大的店铺买的,买回来是其他自有品牌,存在诱导欺诈行为 。第二我要求开发票单价加工费X克数,客服就跟我扯只能开金价跟工费,不能开克数,我这个镯子是按克数称重买的 ,既然是称重那么相应的重量就必须填上去,我当时称重26.24克花了22068元。不加项链那些 连最基本的发票都无法给我保障开出,项链跟耳环也是我当时就要去按照克数买,店铺客服就一直说小的首饰每没有克数的,最后在客服慢慢诱导下买了类似一口价的价格总数7332元,发票在店里客服明确的说无法开 ,昨天我强烈要求后她给我又表示可以开,但是克数不能开,最后拉扯到昨天晚上12点,说可以开,该有的都有,就是不说按照正规发票开票,只是一直强调工费跟金价,一字不提克数,客服这样的不作为以及公司开票的消极处理态度大大降低了我的消费信任,现提出要求退货退款店铺内消费的29400元,首饰买回来都没有戴,不退款的话我会想办法维权 不管是打12315也好还是媒体曝光也好。这个都算她们店铺的责任。
诉求就是全部要求退货退款 ,原因第一是公司从不开票到能开票却不按照足金常规模式开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第二钢印是其他自有品牌存在欺诈诱导行为。把我们消费者当日本人整。第三:手里只有她们口中所谓的质保单连最基础的电子检测证书也没有,只有一个标签,也没有带有公司的收据盖红章跟发票存在不合法行为。要求退货退款

中国黄金诱导消费及消费欺诈投诉
1.我于2025年8月5日下午,本人用2.37g的戒指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沃尔玛中国黄金店内,想换一个等克重的戒指或吊坠,被店员诱导购买一口价的东西,我曾再三询问一口价划算还是等克重划算,店员的回答都是一口价划算(该处可随便查监控),并且以“以后一口价以后可以花多少钱抵多少钱”诱导我购买一口价黄金,并且当时并未告知我不能换取等克重(也可以查监控),于是我听信了谗言,用1921购买了1.6g的黄金,少了0.73g黄金,并且按这个价格算下来达到了昂贵的1200元/g!!!!与店员说的一口价黄金更划算不符,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我并不知道一口价黄金会差这么多,因为是第一次购买,从未了解过他和克重黄金的区别。其次,我提供的旧金商家也并未向消费者展示称重克数,仅告诉我能抵多少钱,全程我并不知晓旧金克数,也没有得到称重展示,商场当有监控可查,明显商家有意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属于欺诈。违反了黄金经营管理办法的第八条。2.从始至终不告知一口价黄金克重,且扣下标签,包含克重的标签被折叠起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也并未告诉消费者在下次换款式需要15%的折旧费或者选择高于现款30%的款式,都未提及,只是告诉我买的时候多少钱能抵多少钱,消费者有权知道这些。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3.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4.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主动协商过程中增价换一口价金的条例,只能换价格递增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