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改善服务
北京现代车辆油表显示不准且4S店拒赔
我在22年8月底购入现代车,现在我的油表显示不准里程数跳动拍了故障视频4s店不承认,让我必须在出现故障的时候立即停车用水印相机拍摄故障并下车拍车架号和车牌号并且在八月底之前拍出来否则不予索赔。我认为非常不合理因为故障是不定时出现几秒根本来不及拍,而且立即停车和下车拍摄影响到了我的人生安全。而且4s店也检测出了油位传感器有腐蚀现象建议换油泵总成说明确实出现了问题。并且他们把理由归结于油品问题不是质量问题,我跟我的朋友和爱人都是加的这家中石油加油站的油,但是只有我的车出现了故障我认为这是质量问题,4s店推脱质量问题并要求拍摄不合理视频不予索赔。
投诉编号:99358489
投诉对象

北京现代
近30天投诉解决率10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电控系统
#配件问题
#服务费用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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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现代购车贷款方案欺诈及发票问题投诉
一、事件详情:2025年6月30日,我与吉安市北京现代4S店(上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在微信上商谈购买“2024年索纳塔1.5TPRO版 白色”的相关事宜,最后谈的购买此款新车落地价为130700元,贷款方案为北京现代厂家金融(贷款10万,60期,每月利息为250元,等本等息,返还5000元抵扣车价,24期后可提前还款,无违约金),销售称可以线上交易,便向我发送了4S店内收款码说先支付30700元,随后我就扫码支付了30700元,并提示赶紧拟好购车合同及协议(双方从始至终未签任何合同及协议)。 7月1日我多次催促销售员拟出合同,但销售员一直未拿出来。 7月2日上午9时30分许,我再次催促销售拟合同出来,当日上午11时43分,销售将纸质版购车合同拍照通过微信发给了我,我查看到合同中缺失了大量的购车信息,如购车明细、分期明细、新车信息等。在同日晚上23时47分,销售告知说厂家金融方案做不了了。 7月3日上午8时30分许,我联系销售询问其原因,她称厂家金融方案取消了,没法申请。我回复说那就原路退回我在6月30日支付的30700元,销售同意退款,并要我发银行卡账号,我便发了。同日10时46分许,销售告知可以选择另外的贷款方案(邮政储蓄银行高息),我表示反对,要求退款。 7月4日下午我与吉安市上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赖总经理电话联系,交谈中赖经理一直向我推其他的金融产品,回避退款问题,我再三强调不要二次选贷款方案,要求原路退全款,赖经理便以车子出库、已开具新车购买发票等理由,拒绝退款。 二、江西省吉安市北京现代4S店的违约行为 (一)欺诈消费,诱导消费 1、以无法办理的低息低返厂家金融购车方案为由,诱导消费者先支付高额费用; 2、以原定厂家金融方案不可办理为由,诱导消费者选择高息贷款金融方案; 3、销售花费两天时间制作的合同中,购车明细、贷款明细、车辆信息都没有写清楚,信息模糊,存在欺诈消费。 4、在买卖双方都还没有签任何合同、贷款审批还未审核、买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方便开具了以买方名字的购车发票,且发票中价税金额与原商定优惠后裸车价格不同,发票中价税金额为106000元,原商定优惠后裸车价格119800元,相差13800元,存在严重低开发票、欺诈消费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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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为什么昨天没查出问题,导致继续行驶二次损伤
2.刹车系统属于隐形检查,检查不到位属于维修店责任
3. 法律规定消费者拥有维修质量3日内举证倒置原则,也就是保养后三天内出问题都需要商家负责维护。
4.本人主张4s店尽快维修好交付归还我,否则依法追究耽误用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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