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处理中

山东纽扣远程教育虚假宣传与违约投诉

本人于2025年6月25日与山东纽扣远程教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扣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旨在帮助我22岁的孩子疏通心理疾病、改变其认知思维(合同服务期:2025年6月26日至8月29日),并预付费用人民币26980元。现投诉该公司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 虚假宣传,诱导签约: 签约前,纽扣公司宣称其在心理咨询行业“特别有权威”,并强调有“李玫瑾和岳晓东等十多位大咖坐镇指导”。正是基于对其专家团队权威性的信任,加之救子心切,本人在未及细看合同的情况下便仓促签约。 事实是:签约后发现合同中**根本未提及李玫瑾、岳晓东等任何承诺的专家**参与服务。此行为构成明显的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 2. 核心服务缺失,严重违约: 本人核心诉求始终是要求纽扣公司专业介入,直接影响并改变孩子的认知思维(因孩子已成年,本人已无法有效影响)。 实际服务与承诺严重不符: 纽扣公司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每天发点视频课再把视频课内容讲解一下”,形式单一,内容流于表面,完全没有提供任何针对孩子本人的、实质性的专业指导和介入服务与宣传的“权威大咖指导”及合同目的背道而驰。 明确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方案,纽扣公司应于**2025年7月8日开始介入孩子。但截至投诉日(2025年7.月21日)21日提出了中止合同,该公司从未启动此项核心服务这直接导致合同的核心目标完全落空,构成根本性违约。 3. 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退款无理克扣: 因服务效果极差且核心服务缺失,本人曾两次提出中止合同: 第一次(7月4日)被以“时间短”为由拒绝。 第二次(7月12日)被告知中止合同只能退款3000元。 本人被迫无奈又坚持了一周至7月21日,但核心服务(介入孩子)依然毫无进展。 该合同中关于退款条件的条款显失公平,限制消费者权利,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4. 拒不退款,加重消费者负担: 鉴于纽扣公司虚假宣传(未提供承诺专家)、严重违约(未履行核心介入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本人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扣除已发生基本服务成本外的绝大部分费用。 经计算,本人主张纽扣公司应赔偿/退还人民币21044元(具体计算依据:预付26980元 极低价值的基础服务成本估算)。我女儿现在失踪了,去学校早一个月就走了怎.续?
投诉编号:99270330
投诉对象
山东纽扣远程教育
近30天投诉解决率90%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6980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霸王条款 #服务质量差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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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纽扣远程教育虚假宣传及退款纠纷
2. 未提供其承诺的: 一对一辅导、直播授课、作业批改、答疑服务、学习社群互动改善家庭关系、与出现问题家庭成员分别沟通引导 2. 该公司在教学心理疏导期间未公示或出示相关性证件资质。 3. 售卖宣传时使用模糊头衔:如“知名心理学家李谨枚教授与该司有合作关系”,没有注明该知名教授在贵司的具体职务。 4. 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售卖课程时承诺会让家庭成员性格有所改变,会与除当事人原告陈珍以外的家庭成员分别取得联系,进行进一步优化家庭关系,售卖课程后所承诺的并没有兑现承诺。 5. 以欺诈方式签订虚假合同,被告方发过来的线上合同内容与现内容不同,存在篡改合同可能。 6. 授课过程没有实质解决家庭矛盾纠纷,没有任何实质教学过程,仅仅对原告进行安抚和聊天,与售卖课程前宣传的效果完全不符。 此行为严重违反双方约定,构成根本违约: 1.**服务内容不符**:实际服务与宣传的"系统培训“严重不符,实质为视频链接转发; 2.**服务质量缺失**;无互动、无指导、无针对性教学,未达到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3.**合同目的落空**:原告购买课程是为获得专业指导,被告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合同隐瞒或篡改**现合同与原始合同签订的内容有所不同,实质签订合同时内容只有现合同的一部分。 我于2025年6月21日正式向该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退款,但被告以签订合同为由扣除多项不合理费用或以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为由搪塞我的要求。
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