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荟萃楼珠宝隐瞒克重诱导购买
在2025年7月31号中午 在荟萃楼(锦州*大街店)内以旧金换新金购买足金戒指两只 我的旧金是足金素金5.189g+2.854g铂Pt900素金 换回价值3065元和1978元的两只一口价金戒,在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771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换款报价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860.7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
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9260997
投诉对象

荟萃楼珠宝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5156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价格纠纷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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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佩戴不到半个月,即2025年2月27日,我发现手镯出现掉色现象。
我立即前往商家处反映问题,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并建议我换款处理。我无奈之下,又添加了89元,共计花费440元更换了一款新手镯。
令人失望的是,更换后的手镯仅佩戴四天,又出现了银手镯发黑发乌都是黑点点的质量问题。我再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依然坚持只换不退。
我认为,商家销售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未履行其承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我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请求消费保平台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立即退货退款,并希望商家能够就此次不愉快的购物体验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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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下午15:00左右本人与母亲进店咨询,进店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明确表达我们的诉求,是克对克换,(6.813g黄金➕0.771gk金)工艺费另外加,但是店员直接引导到一口价柜台,偷换概念,直接换算成金额(5232元),称按照这个金额凑钱数就可以,有意引导购买标价一口价商品,但是我并未意识到,全程并未告知克重,使用非法计量单位,以超过国际金价的克重,1200左右一克的价格售出,(共3.881克)
而后我在店员朋友圈看到关于金价700一克回收的广告,有明显标识只限定价商品,然我却全程未被告知此事,店员刻意隐瞒!
本人及母亲不超过24小时到店要求退换为克对克或退货均拒绝,在任何地方一口价换一口价,克对克换,都可以接受,现在他们明摆着克金对一口换,造成我们直接损失2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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