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哈德教育虚假宣传及拒绝退费投诉
2020年10月8日我报名了 哈德教育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并且五年没有起到服务作用,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编号:99206044
投诉对象


哈德(厦门)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830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
#课程质量差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哈德教育机构退费不合理且服务质量差
2024年9.14号在哈德教育机构办理专科和本科的线上学习,要求退费 退费金额不合理1.都是通过App
去直接读,没有给到正确的一个引导方向和方式,
2.学习的过程中并没有给到相应的一个服务,只是发信息告知怎么去报考,怎么帮他们介绍老带新 包括奖励 夸大培训效果 大部分都是教学质量 一部分个人原因 机构也只是提供了一些材料和公共课程,期间所有考试报名的费用需要自己另外支出。相当于他们拿了上万块,只是提供一些材料和公共课程视频 退费后售是后对接打电话,优惠后是15,600就算扣除违约金30%还剩10,000出头,他这边售后给我打电话告知我只能退我4000多一部分是资料的,一部分是他们对我的是服务,没有明确告知我是从哪个方向扣的何其实她们的服务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而且App里面80%左右的视频,我是没有学习上课,而且也没有考试,我没上课属于未消费 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按比例退回我的学费.我承担违约的赔偿而且合同的百分之30的违约金也是不合理的 我并没有学完的课程我没上的课属于未消费,我有权要求按比例给我退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3条规定,如果我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合同丧失继续履行的基础,即我要求解除合同。

哈德科技欺诈性消费及违法扣费投诉
关于哈德(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欺诈性消费及违法扣费的投诉函
一、诱导消费与虚假承诺,严重违反告知义务
2024年10月31日企业销售人员以“仅限老生的特殊政策”“错过不再享有”等话术诱导本人缴费15000元(附缴费凭证3),并口头承诺“不学可退未使用部分”。但后续发现:
1. 合同中“未上课仍扣除53%费用”的条款及违约金30%(合同第5页10.5条,附证据1)销售并未提前告知且未要求单独签署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告知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规定;
2. 销售人员微信沟通记录(附证据4)显示,其故意隐瞒扣费条款,且承诺内容与合同文本矛盾,构成虚假宣传。
二、合同代签且条款违法,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1. 销售同意家长无书面授权代签合同 引人无视于合同的正规性 且是在缴费后几天才收到合同 (附证据2)
2. 合同中“无论是否使用服务,退学均扣除53%费用”的条款,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约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强制性规定。
三、未提供服务却高额扣费,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 企业提供的学习账号(账号:XXX,附证据5)后台记录显示,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申请退费时,本人从未登录使用任何课程服务;
2. 2025年3月申请退学后,企业在无实际服务成本的情况下,单方扣除8000余元费用,经12345/12315两次调解,仍坚持扣除5000元,扣费无任何标准或法律依据,《校外培训》第15条未实际履行服务不得收费 《电子商务法》第49条账号未激活 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2.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构成缔约责任过失责任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费用并主张赔偿因此受的损失。
3.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
具体诉求:
1. 全额退还15000元学费,撤销所有不合理扣费;
2. 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代签合同、违法格式条款等违规行为
以上所述句句属实 希望贵方能帮老百姓

未使用哈德(厦门)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课程服务,因质量问题请求解除合同
2024 年 4 月 20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网络培训服务协议》,购买"自考 VIP 保障班"课程服务,支付培训费 7800 元。
签约后,原告仅初步试用部分课程内容,经评估发现:
1.课程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
2.学习难度远超预期;
3.无法满足原告学习需求。
截至起诉日,原告实际学习进度为 0%,未继续使用被告提供的任何课程服务。
1)未实际使用课程服务:
1.原告仅进行初步试用,未正式开始课程学习;
2.未使用任何核心教学资源和服务;
3.被告未产生实质性教学成本。
2)合同目的未能实现:
1.因课程质量问题,原告无法实现预期的学习效果;
2.继续履行合同对原告显失公平。

哈德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绝退款
本人于2025年4月10日在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鑫明大厦9楼,哈德(厦门)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线下人员的虚假宣传诱导,使用第三方分期软件办理了成人自考课程教育,花费7900元。实际体验过后发现对方并未达到所宣传的教师服务和提供的高质量课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五十五条。事情发生后本人联系对方并要求对方进行退款被拒绝,所以请求政府部门介入,本人唯一诉求是让对方将本人的学费退还并将分期付款取消。

哈德教育诱导消费、课程质量差且收费不合理
我家人于2024年3月12日在网上看到有关学历提升的广告,并留下了我的电话,接下来我就接到了此教育机构的客服电话:
诱导消费:
1、声称考试简单,并且以自考马上要改革为由一直催促报名
2、一直给我打电话洗脑,都说了考虑一下,还是一直打电话来催促说名额有限,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名额
3、我那时候没有钱,还诱导办理贷款,交了2000元,后续分12期还,一共金额为8300元,目前已还完。
对方一直以考试简单且马上要改革和名额有限为由诱导消费
课程质量差,收费不合理:
合同上标明,网络培训费占85%,注册服务费15%,所谓的网络培训费就是给你一个账号登陆app里面有一些习题资料,其实这些资料网络上一大把,质量差,根本不值7000块,收费严重不合理。
查看该教育机构经营范围,仅有教育咨询服务(不含设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所以我严重怀疑此教育机构所进行的教育培训活动是否合规经营。
售后人员联系我退费事宜:
厦门理工产品本,学费:8300元,
注册费:1245【学费的15%】
网络培训课程费:4184.68【按天数算的网络课程及服务费】
违约金:861.1【剩余部分的30%】
合计扣费:6290.78元,退学退款2009.22元
本人网络培训课程仅完成了12%,扣费不合理,要求退费70%,请政府部门帮忙介入处理

哈德教育退费不合理,要求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我于2024年8月8号与厦门哈德教育集团签订了教育培训合同,因个人原因没有继续培训。期间并没有使用它的服务与课程,后协商退费,根据合同内容6000元的合同费,只能退我2225的费用,这样扣费及其不合理。首先课时费900元,只是单独注册了考试院的账号,居然合同案900元收费,无疑是通过这个项目增加违约金的内容。第二再未上过任何课程的情况下,居然要扣网络课程培训费1921元。这些侵犯了我的权益。我的诉求是退还我所有的培训费用6000元

哈德教育退费不合理且售后态度恶劣
本人于2024年10月报的哈德小自考本科、共计费用7300、期间未参加过哈德的任何培训、基本上是自己app看看题、4月份考试费用自己承担、因工作出差、未参加考试、而且因大环境不好、打算回老家发展、5月份提出退费、哈德售后核算只能退我3046、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哈德售后人员态度恶劣、完全不是协商口吻、

哈德教育卡考试通过率且拒绝退款
23年2月20向该机构缴费8000元学费,考试费额外交,其中一门科目从23年到25年还未给我通过,我怀疑该机构卡考试通过率,其中她这门科目(动漫艺术概论)算是统考 统考是有过程性辅助加分 就是交200块钱可以➕17分,由于我次次考不过我就交了钱,但是两次机会,24年10月和25年4月 同一门科目都没有通过 上一次56分这一次57分 我真的觉得是这个机构在卡分数卡通过率 我说我要退学 她说不能退款 让我去看协议 但是没有这种霸王条款 一定是可以退的 只不过他不想 并且我去12315投诉 还查不到他的公司名称 我没有办法了 我才来投诉的希望可以帮帮我。

哈德教育诱导消费、退款无门且服务态度恶劣
我于2025年5.16日在官方平台浏览学历方面 被哈德销售取得了联系诱导我分期付款并且虚拟夸大包过科目 考试内容简单等 在支付宝E签约签署合同 并且没有事先告知退款详情我本科和专科总共金额1.16W在去年四月份只考了一科行政管理专业的科目 哈德公司所称谓的班主任打电话以及信息强硬到不允许退费态度恶劣有类似威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