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青藤之恋用户166****9937需要完成实名认证头像认证和学历认证通过学历我需要本科毕业,年龄27
尊敬的青藤之恋*台客服团队:
您好!我是*台用户,账号所绑定的手机号为 166****9937。此次写信,是想就我的学历认证未通过这件事进行申诉,盼望贵团队能对我的情况重新审核。
一直以来,我对青藤之恋*台抱有很大的好感。在我看来,*台对用户信息严格把关,尤其是在学历认证方面的严谨态度,让这里成为了一个能进行真诚社交的优质空间,这也是我选择加入这个*台的重要原因。所以,当得知自己的学历认证未通过时,我内心满是困惑与焦急。
目前,我已经顺利完成了*台要求的实名认证和头像认证。在进行这两项认证时,我都是按照*台的指引,如实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确保了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没想到,在学历认证这一环却遇到了阻碍。
我今年 27 岁,是一名本科毕业生,拥有*认可的本科学历。为了通过学历认证,我按照*台的规定,仔细准备了相关材料,上传了学历证书的清晰照片,照片包含了能证明我学历的必要信息页面,而且证书上的信息与我实名认证的信息是完全一致的。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认证会失败,或许是上传的照片在某些细节上不符合系统的识别要求,又或者是系统在处理信息的时候出现了一些小差错。
对我而言,通过学历认证不仅仅是获得*台的完整使用权限,更是希望能以真实的身份在这个*台上与他人交流。我相信,真实的信息是建立良好社交关系的基础,就像*台所倡导的那样,只有大家都秉持真诚,才能在这个空间里收获有意义的友谊甚至更多。
所以,我真心恳请贵团队能重新审核我的学历认证申请。如果需要我补充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我重新上传照片,我都会积极配合,尽我所能满足*台的要求。
感谢客服团队能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申诉,期待能尽快收到贵团队的回复,也盼望我的学历认证能顺利通过。
此致
敬礼!
申诉人:166****9937 关联用户
投诉编号:99175499
投诉对象

青藤之恋-荟友网络
近30天投诉解决率85%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账号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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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3月9日在武汉荟友科技有限公司被*购买3个月的相亲服务,费用9216元。 付款后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纸质合同和发票。涉嫌虚假宣传,有偷税漏税嫌疑。 承诺的相亲服务,也并没有做到位,相亲老师经常失联,发给我的男士看资料并不够优秀,没有达到我的要求。目前为止服务期不满一个月,只介绍见面了一位对象并未相亲成功,且这个相亲对象的言谈举止怀疑是公司安排的婚托。 我的诉求是,按实际服务天数扣除费用(7天),其余费用全退,约8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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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投诉青藤之恋虚假宣传、强买强卖、拒绝退费,且涉嫌注册用户暗示引诱异性
一、虚假宣传。青藤之恋用有高质量男性、限制权益来引诱用户开通会员,2023年11月2日,我购买青藤之恋12个月的会员,经过一天的使用,认为APP功能不完善,筛选标准不够细致,推荐的异性都达不到我的标准,推荐对象的学历、收入等与宣传不符,对找对象没有帮助。 二、强买强卖。 我自2023年11月3日起就多次申请退款,客服拒绝退款。在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意想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对方强硬拒绝,明显违反了民法典自愿、*等原则,请求工商局帮助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费用,并处罚该公司。 三、审核不严。我也发现APP审核和填写机制很宽松,有的人是照*,或谎报身高、收入,容易让女性会员们被*感情。且我在APP上多次遇到男性暗示自己想约p、体验多人运动,让我感到很恶心。客服还是拒绝退费。无可奈何,我向*台投诉,商家仍不理睬。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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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青藤之恋虚假宣传诱导充值拒退款
您好,我于2026年2月1日在青藤之恋app*台购买会员,发现存在虚假宣传、会员功能与宣传不符、引诱消费者充值,霸王条款不予退款等问题,诉求是退款。具体阐述如下:
一、会员功能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充值。
1.诱导充值:*台设置“最*来访”“喜欢我的”,但是只有充值会员才能看到。被诱导充值会员后,尝试联系“喜欢我的”里面的用户时,根本联系不上,或者简单回复后,显示对方已经取消喜欢或已注销。
2.功能受限:宣传中声称会员能享受诸多特权,但实际使用时,仍存在诸多限制。例如,即使开通会员,推荐的相亲对象数量依然有限,且符合用户择偶标准的人较少,*台也无法根据用户的择偶标准智能化推荐对象,导致会员功能的实际价值与宣传不符,用户体验感较差。
3.额外付费项目繁多:除了会员费用外,*台上还有如“精选”功能等额外的付费项目。用户想要获取更多推荐嘉宾,就需要在会员的基础上再次付费。这种层层收费的模式,如同“氪金游戏”。
二、存在交友风险,线上线下信息不符。
1.虚假信息与诈*:尽管*台有学历认证和身份认证等措施,但仍然难以完全杜绝虚假信息的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虚假身份或信息在*台上进行交友诈*,例如编造虚假的个人背景、职业信息等,*取其他用户的信任和财物。用户在与陌生人交往时,可能会因为对方的虚假信息而遭受感情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
2.用户质量参差不齐:*台上的用户数量众多,用户的素质和目的也各不相同。部分用户可能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或者有不良的交友目的,这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用户的交友体验,甚至给其他用户带来困扰或伤害。
三、信息安全与隐私风险。
1.个人信息过度收集:*台为了实现身份认证、学历认证等功能,会收集用户的大量个人信息,包括面部特征、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信息等敏感数据。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可能增加信息泄露的风险,一旦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可能会给用户带来骚扰、诈*等问题。
2.数据传输与存储风险:在用户信息的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如果*台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被黑客攻击或窃取。尽管*台声称会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但用户仍然难以完全信任*台的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已退款
青藤之恋错误登记年龄且拒更正
青藤APP错误登记年龄信息、请求开通修改通道并解封账号的投诉函,投诉事由本人系青藤APP用户。实际出 生于1998年。现年27岁,但因户籍地户籍登记系统操作失误。 将本人身份信息误录为1981年出生。 导致注册青藤APP时。 系统同步错误信息, 显示年齡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发现该问题后, 本人多次尝试通过APP内设置 界面寻找年齡修改入口,均未找到相关功能模块; 随后 联系*台客服反馈情况, 提交了实际年齡说明及户籍登 记错误的相关佐证材料。 请求更正年龄信息。 但客服以 "身份信息已核验无法修改"为由拒绝处理,未提供任何 合理解决方案、也未开通临时修改通道。当前错误的年 龄信息导致本人账号无法正常匹配交友对象,社交功能 实质受限、
等同于账号被变相冻结, 严重影响使用权 益。法律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 十三条规定, 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 信息有错误的, 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 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更正。青藤APP作为网络运营 者, 负有更正用户错误个人信息的法定义务,其拒绝修 改的行为已违反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 息保护法) 第八条明确要求,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 人信息的质量, 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 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 个人发现 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请求个人信息处 理者更正、补充。本人的年齡信息属于核心个人信息 *台未核实实际情况便拒绝更正, 导致信息长期失真 已侵害本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同时,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相关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在等同于账号被变相冻结,
严重影响使用权实质受限, 益。 法律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匹 十三条规定, 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 信息有错误的, 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 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更正。牵手APP作为网络运营 者, 负有更正用户错误个人信息的法定义务, 其拒绝修 改的行为已违反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 息保护法) 第八条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 人信息的质量, 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 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四十六条进一步规定, 个人发现 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 有权请求个人信息处 理者更正、补充
已解释
青藤之恋诱导消费、乱收费及虚假宣传
2024年3月,我在青藤之恋—荟友网络进行注册,后来发现必须成为会员才能正常使用这个软件,使用别的功能还要另交费用,不仅收费过高还频率多,和*台对外宣传内容完全不一样。
青藤之恋—荟友网络存在诱导消费和和欺*消费者等违规行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若因误触购买或开通后未使用任何会员权益,购买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费且可主张三到五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包括停止接受服务并注销账号的权利。
综上所述,我要求青藤之恋—荟友网络立刻退还违规扣费891元以及赔偿金2673元,共计3564元。如果再次以注销账号为理由不退费,我就拿出没有注销的证据和客服坚持不要我注销的截图。
注:若是再完结投诉我直接起诉,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已完结
青藤之恋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乱收费
2024年3月,我在青藤之恋—荟友网络进行注册,后来发现必须成为会员才能正常使用这个软件,使用别的功能还要另交费用,不仅收费过高还频率多,和*台对外宣传内容完全不一样。
青藤之恋—荟友网络存在诱导消费和和欺*消费者等违规行为,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若因误触购买或开通后未使用任何会员权益,购买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综上所述,我要求青藤之恋—荟友网络立刻退还违规扣费495元。
已完结
青藤之恋诱导消费拒退费396元
青藤之恋—荟友网络不仅诱导消费,还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费,造成我直接损失396元。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若因误触购买或开通后未使用任何会员权益,购买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综上所述,我要求青藤之恋—荟友网络立刻退还不合理费用396元,如果继续拖延我将升级投诉工信部。
已完结
青藤之恋APP诱导付费拒不退款
青藤之恋交友app诱导消费者付款开通会员,拒不退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已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