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云南乐帆国际旅行社旅行团服务及退款纠纷投诉
投诉原因
我和我同学的母亲参加了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32号百富琪商业大厦A1座30楼云南乐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旅行团,出行前旅行社出示的是丽江花研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未告知到拉市海除了骑马以外别的项目需要自费,旅行社承诺让我到玉龙雪山纪念碑游玩,实际上没有带我去,且带我们游览的是没有旅游证的大巴车司机,后边虽然安排了,但是导游不专业,我希望旅行社扣除已消费或者游览的项目后,将剩余费用退还给我,并且不要再为我们安排2025年6月17日的旅程,请相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处理诉求2025年6月16日,旅行社工作人员联系我从长沙到丽江机票每人花费了670元,要求我们补差价,而我们就算自己购买也只需要花费550元,当时旅行社报价也是550元,我不理解为何现在要报670元让我们补差价,而且所有的退费都是他们自己口头说明,我要求旅行社尽快将剩余团费退还并出具已产生费用的凭据和发票。”
6.15-6.16日消费
进山费用1成人100,5学生50*5=250,共计350元。
云杉坪索道60*6=360元。
花筑木府酒店,共三间房,两晚,行政双床房(已由酒店确认房型)335*3*2=2010元。
导游200/天(仅一天)。
我方缴纳团总费用(除保险与古城保护费)1800*5+2100=11100元。
我方同意扣除以上费用(350+360+2010+200=2920元)
丽江接机200元
6月16号用车500元
总费用:2920+200+500=3620。
应退还我方(11100-3620=7480)共计7480元。
我希望旅行社扣除已消费或者游览的项目后,将剩余费用(7480元)退还给我,并且不要再为我们安排2025年6月17日的旅程,请相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投诉编号:99015193
投诉对象


云南乐帆国际旅游社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旅游线路纠纷#乱收费#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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