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乐刻运动账号绑定问题,无法更换手机号且客服不处理
我的账号,只绑定了支付宝,一直都能支付宝登录,现在要求我语音验证,但是我原有的号码已经注销很久了,更换手机号码也不给更换,要求我提供原号码身份证,支付记录,门店的记录,问题是我提供过一次他们并没有给我处理
投诉编号:98811149
投诉对象

乐刻运动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00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霸王条款
#客服电话难接通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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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乐刻私教馆设施隐患与霸王条款投诉
致尊敬的浙里办负责人: 您好!本人于2025年11月18日21:00,(该店正式开业第一天)前往位于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80-12号的“FEELINGME”乐刻私教馆(新里程店)进行消费遭遇其多项违规及不当经营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具体情况投诉如下: 一、基本情况:被投诉商家名称:FEELINGME”乐刻私教馆(新里程店)商家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80-12号投诉人(本人):左** 联系电话:177****8669投诉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二、事实与理由:我于2025年11月18日21:00(该店开业第一天)前往该店健身,期间发现以下问题: 1.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店长推诿责任:店内多台跑步机存在开机困难运动时机器间歇性抖动问题,尤其为居中那台跑步机最严重,在试营业期间就出现故障发出巨大轰隆声噪音,跑步时机器晃抖及开机困难等问题,我向店长反馈此安全问题,并询问“消费者如果受伤了怎么办”。该店长态度狂妄且不屑地回应:“没关系啊,我们都有保险的。”此举充分说明:该健身房明知设施存在缺陷,却仍继续运营,完全漠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2.设立“霸王条款”,无理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因健身房器械少不够用,所以我自带了呼啦圈,在我独自进行锻炼时,被店员冷冰冰地告知“本店不能私自带呼啦圈”,当时店长通过微信电话通话并揶揄我说:“我们这是私教馆,场地费已经很便宜了,不能私自带器械” 为核实该规定的合理性,我随后电话咨询了本市其他多家同品牌乐刻私教健身场馆,均被告知可以自带呼啦圈类器械运动。该健身房的规定是其单方面制定的不合理条款,旨在强制消费者消费其课程或器械,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3.服务态度恶劣,管理混乱:从店员到店长,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态度冷漠、推诿,甚至出言不逊,毫无服务意识作为开业首日的商家,此等管理水*和服务态度令人震惊。
已完结
乐刻运动月卡无法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我在2024年12月23日本人在美团微信小程序上用203元购买并兑换该健身房月卡,由于地址太远去的过程中感冒了因此想退卡。在咨询客服后被告知:月卡会员除非门店倒闭,否则不支持退款。 相关规定: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被侵犯的权益: 健身房年卡属于不存在损耗的非特殊商品,应支持退货退款。 乐刻运动客服以"个人原因不支持退款"的声明,以及乐刻会员卡售后规则中以"仅支持*台、门店原因才支持退货退款"的格式条款,作出了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规定。按以上援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描述,应属无效。 并且我并没有消费运动。据此申请进行退货退款。 退款金额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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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刻运动虚假宣传,价格不一致且客服处理不当
本人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3点23分在乐刻APP上购买年卡,价格1790元无赠品。于当天晚上八点左右到达线下门店,还未开始上课,其门店有广告告知双十一有活动,接着上完课后老师也表示双十一有活动只需要1350元并赠送价值约四百元的赠品,比我在当天办卡的金额低了440元。我当即表示我的年卡是当天办理,其双十一活动并未在APP上展示,在明知消费者会以高出活动金额办理会员也未做出任何提示,要求退卡重新按照新的价格办理。之后在其APP上联系客服多次,客服均不以答复理会,其公司也没有在任何渠道公开投诉电话,投诉无门,希望消费保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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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刻运动年卡退款纠纷
我在*台上买了一张年卡,本身我办的时候就告知听他们为即将去美国开始我的1年访问时间,门店客服告诉我到时候可以暂停一年或退掉剩余时间的费用。同时因为客服跟我说不能退款,只能转卡,也不能帮我暂停使用一年的时间,所以我试着联系我的朋友,但我的朋友跟我说,他家附*的门店的设施让他不满意(广州海珠新都会店),门店在地下室,没有任何窗户,饮用水闻起来还臭臭的,还有器械是坏的。我再次客服联系,客服说不可以退卡,但是这明显侵犯了我的权益,无理由退费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健身房的“霸王条款”系健身房单方提供,未与消费者协商,消费者仅能选择接受与否,则为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健身房提供的“霸王条款”不合理地排除或限制消费者退课退款的权利,该条款应当无效。现在我的诉求是申请退款,希望消费保可以帮忙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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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刻运动停业期间未激活会员卡,客服承诺未兑现
我于2023年11月25日从其他乐刻会员那里完成会员转让购买。一直去的是乐刻北京商业大楼店。大概2024年4月下旬的时候,乐刻门店停业,在5月中旬恢复营业。停业的时候跟乐刻店长申请了停卡。后续店长有说开业的时候自动开卡,但是我忘记了这个事情。后续店长的消息让我一直以为是激活才能开卡,所以一直没去健身,卡在7月3日过期,后面想去的时候才发现。跟乐刻客服沟通过,承诺能补偿一个月,但是迟迟不兑现。
诉求是退从4月24日申请退卡到7月3日卡到期期间的费用。共70天。费用是3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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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刻私教课退费被扣25%违约金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购买乐刻健身 12 节一对二私教课,目前已上课 3 节,剩余 9 节。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健身,向商家申请退费,商家最初要求扣除 30% 费用作为违约金,经协商后仍坚持扣除 25% 违约金。该违约金条款属于商家单方格式条款,未充分告知消费者,且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及预付式消费相关规定,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已退款
乐刻运动会员卡退费拖延且客服态度恶劣
我在2025年3月16日购买了会员卡,后面由于本人要搬家附*没有乐刻需要办理退卡,在申请退款了之后迟迟不处理不退款 且每次客服的话术都一样 态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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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刻团课教练更换致旷课,特权券未退且客服敷衍
2026年03月18日在乐刻APP预约了一节团课,当时用了提前约。因教练问题导致该课换了另外一个教练替课(系统自动替换教练)。当天17点35分的时候立马跟APP的客服16819452反馈要取消课程并且退回提前约的特权券,客服回复慢,并且内容很模糊一直让退并没有回复能退特权券,问了很久才说能退但是又没有明确操作指示!导致超时未取消,并跟我说旷课一次不影响下次课程预约,非本人问题导致的旷课为什么要我负责?乐刻客服业务不熟练,售后如此差。办理会员卡没有售后
需求:
1.处理旷课问题
2.退回特权券
3.客服16****52态度敷衍业务不熟练,忽悠半个钟导致未能取消课程这情况请给出处罚
已解释
乐刻健身无依据收违约金且退款慢
在乐刻健身办理健身卡,因为个人原因需要退费,但在退款过程中居然还要收我的违约金,而在我的消费协议中并没有写到任何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并且客服还提供了上海的条款来限制我,而我在南昌不在上海,这种地域性的条款根本不可能对我可以适用的,并且退款进度太慢了
图1为乐刻客服给我的条款,图2、3是相关聊天记录,图4、5是我的条款
已退款
乐刻运动误导销售且拒退月卡费
本人于2026年3月15日在乐刻运动APP购买了“基础训练月卡”,消费金额169元,订单号为20***********************56。
事情经过及存在的问题:
1. 误导销售,关键信息不透明:购买时,APP界面未明确区分“私教馆”与“普通馆”的区别,也未弹出任何提示告知该卡种在特定场馆的使用限制,导致本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错了卡种。我认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 申请退款后遭遇拖延:发现问题后,我于当日(3月15日)立即联系客服申请退款,至今已过去3小时。客服不仅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期限,反而态度恶劣,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解决我的退款诉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必须履行约定义务的规定,以及关于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退款要求的规定,我认为乐刻运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我的诉求:
要求乐刻运动立即办理全额退款(169元)
已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