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泰安市泰山区苗方清颜美容店虚假宣传及退款纠纷投诉
泰山区南关大街苗方清颜美容店号称多严重的痘都能治疗,在商家诱导下本人累计付款13000余元,但商家未提供任何协议收据等。当时商家承诺可以享受终身护理。后期想去护理,商家以超期为由拒绝,申请退款也被拒绝,我投诉至12345热线,商家才告知我在该店的消费为购买产品,声称产品已用完无法继续使用。商家存在以下问题:1夸大甚至虚假宣传,在未明确本人面部情况下,便承诺多严重都可以治疗,从而诱导消费。2未保障知情权,我向该店付款后未给我提供任何协议合同,我对相关约定内容并不知晓。承诺的终身护理在投诉后才告知我购买的是产品不是服务,商家声称的产品已用完也未进行告知3未明码标价。从始至终我都不知晓用的是哪些产品,每一种标价多少,商家未主动进行告知,也未告知消费明细。13000的产品用几次就用完了,商家是否为逃避责任虚假定价。4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责任。该店称超期无法退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应无效。本人诉求,商家提供本人消费明细,有关部门核实其反馈的产品定价是否真实合理,并按照产品实际价值进行核算,退还剩余消费金额。有关部门对该店虚假宣传,损害知情权,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投诉编号:98789696
投诉对象

苗方清颜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30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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