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蜜雪冰城江夏区门店服务差且未及时提供商品
我于2025.5.1日下午两点三十五分在武汉市江夏区永旺蜜雪冰城门店购买蓝莓果粒茶却等待35分钟无果催促不理,只好离开,餐没取到。
投诉编号:98757138
投诉对象

蜜雪冰城(线下门店)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7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商品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蜜雪冰城饮品含塑料异物,商家拒绝赔偿
2024年11月30日,我在美团平台上下单了两杯蜜雪冰城饮品,送达后便开始饮用,后因想吃杯底的小料就撕开了奶茶上的塑封纸,此时奶茶已经差不多喝完,在喝杯底小料的时候嘬出来一个细长条的红色小塑料。拍照取证并联系商家要求处理,商家收到我的消息反馈后说给我进行退款操作,但我不认可此方案,于是回绝,要求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赔付。但是商家以异物不在封口杯内拒绝赔付。对于这种拒绝处理售后问题的商家,我想我只能通过12315平台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在我发现这个塑料时,杯中的饮料即将喝完,因为有很多小料,我在喝之前还特意摇了摇杯子,我喝下去的那部分中肯定也有不干净的东西,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恶心。但是更恶心的是出现这种情况后12315协商后商家不出面,也不协商,希望能够对这家店的卫生情况进行调查,对商家做出应有的处罚,还消费者公道。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奶茶内发现异物
我于2024年5月12日晚20:25分在线下门店购买了一单奶茶一杯绿茶芝士奶盖另一杯蜜桃四季春单号为169号,是带回家喝的,喝了一口之后发现杯内有黑黑的东西离近一看应该是一只小飞虫浮在饮品的水面上,于是我打了商家电话进行商讨,后面加了微信,商家只愿原价赔付并且赔付三倍饮品,我的诉求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蜜雪冰城异物投诉
我于5月19号在我们当地线下门店购买了2杯蜜雪饮,其中一杯饮品百香果里有异物出现,因为线下点单需要等待我是提前小程序购买,后续逛商场,差不多是五点四十左右去取的餐,取完餐我就去赶车了,赶车过程有工作要处理,全程也没有喝百香果这杯饮品(另外一杯打开喝了)所以没有发现问题存在,到家以后准备喝习惯性摇晃一下,就直接插吸管喝了,觉得甜度不均匀,我又用吸管在里面搅了搅,这时候发现杯口哪里不对劲,但是我也不是很确定就联系商家,如下方图所述… 1⃣️我体谅商家的处境,但是从头到尾没有给我所谓的解释,这个异物从何而来,那谁来维护我的权益呢?如果喝了有异物的饮品,身体出了问题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这个食品安全法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情合理也是对你们的一种监督 3⃣️根据这家老板售后意思就是这个餐是我栽赃诬陷他们,可是他们家我买过好几次了,这次餐品有问题不自省反过来质疑我栽赃?很无语 4⃣️一个好的企业有了错误,有正确的态度来承担责任解决问题,作为消费者来说,我花钱当然想买到健康的饮品,出现这种情况商家告诉我不是他们的问题,只因为我是顾客来安慰,这句话劝退光顾这个品牌的心 最终诉求:我开始跟商家协调,只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好的态度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最后换来的是他说的那些话,对我的质疑,不仅是食品卫生问题了,还有对我这个人的指点不能接受,需要你们按照食品安全法给我解决!

蜜雪冰城购买的棒打鲜橙里面有头发(德胜广场一店)食品卫生问题,未道歉未赔偿!
本人2023年12月5日18:33分在蜜雪冰城(德胜广场一店)购买了棒打鲜橙(如图一)购买之后徒步去巫氏烤全鱼吃饭 准备喝饮品 发现里面有一根头发或者是睫毛 发现就给店铺电话 没有道歉就说重做 还要去店铺 说加我微信也没有加 态度不好 现向监督部门反馈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计算。并且道歉 谢谢

蜜雪冰城门店饮品喝到虫子
2023年11月3日周五下午13:23于美团团购点了一杯芋圆葡萄,在门店自取的。喝了四分之一的时候看见有一个很大的虫子,去找店员,态度很差,没有道歉,说这虫子是蜜蜂,只是不小心掉进去的,能重做一杯。我不同意这样的处理,要求按食品安全法148条,赔偿金不足1000按1000计算,店长只同意按价格的10倍赔偿,并表示让我自己去投诉。蜜雪冰城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246-3号店铺,位于大学附近,不顾学生食品安全问题,表示如果身体受到损失,要自己去医院证明是因为这杯饮品的问题,才赔偿。

蜜雪冰城奶茶中有异物导致身体不适且商家拒绝处理
2025年5月2号晚上6点45分在兴化好吃街店买了两杯奶茶一杯四季春轻乳茶一杯高山四季春茶,我们一边喝奶茶一边逛夜市,对象喝了几口就说胃不舒服,要吐,然后我们就回家了,晚上在家里吃的晚饭,之后就喝的奶茶,没吃任何东西,到家对象就吐了,然后奶茶就一直放着没喝,呕心,我就去洗澡了,过了一会拿起奶茶喝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好多黑色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啥,因为之前经常买蜜雪冰城的四季春轻乳茶,另一杯拿起来看里面也有东西不过两杯里面沉淀物不一样,然后我们就去门店找负责人,负责人拿起来看就说奶茶要在一个小时内喝完,我们说一个小时内喝完都不知道有这些东西,然后负责人说是沉淀物,没事,我说我们都吐了,你应该带我们去医院查一下吧,他叫我们自己去,也没有说任何的赔偿什么的,就是不想负责任。

蜜雪冰城未按时完成订单且退款态度差
2025-5-1 23:00在蜜雪冰城广州沙河地铁口店微信小程序下单两杯奶茶,23:0几分左右在门店门口等,23点十几分店门口没有客人,但是店员有在做单,认为是还没好,最后一直没有好,就去前台问店员,店员知道后,转身与其他店员嬉皮笑脸,我在店门口拿着手机看他们笑!尴尬站了几分钟后,店员说奶茶没有了,我说没有你不会打电话吗,我问了两遍,每问一遍,他说啊!
最后我说退款,也没有退款,点了已完成!
后面打电话过去我说退款,她说马上退!那时候离00点还有10分钟。
过了00点多,她说系统过00点退不了,要加微信!所以10分钟前的马上退是什么意思?
没有完成的订单,就可以点已完成吗,是什么霸王行为?
现在我的诉求是支付宝(156****9760)转账16元还我,不需要给我打电话加微信等

美团外卖蜜雪冰城柠檬水喝出指甲,要求赔偿
我在2025年4月24日在美团外卖蜜雪冰城(秋江花苑)店购买柠檬水喝出指甲,诉求是赔偿损失

蜜雪冰城柠檬绿茶中发现飞虫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4月23日09:50:03在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蜜雪冰城(食堂店)购买了一杯柠檬绿茶。大概10:01左右,在我所购买的饮品柠檬绿茶里看见一只飞虫,看样子有点像蜜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我的诉求是赔偿一千元。

蜜雪冰城外卖订单骑手拒送且客服投诉无果
下午17:08分于小程序的外卖订单,骑手因距离我太远且是系统自动接单,要我主动取消,并跟蜜雪冰城客服投诉无果,订单至今未收到,但显示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