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潮宏基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执行霸王条款

潮宏基门店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产品,并执行霸王条款不予退货。2025年4月24日在长沙市汇金天虹潮宏基门店,以4.06旧黄金置换一口价商品(2.42克)4274元,其中优惠20元,共计4254元。 4.06克旧金以每克1038的价格回收后抵扣4214元,另补40元差价。共计4254元。1.购买过程及结束未说明售出不能退。 2.诱导消费,门店以一口价商品购买后换购可以按实付金额换一口价产品,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但官方质保单上规定购买15日后换购需要以购买金额7折换购,至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商品购买金额为4274.28元,质保单克重为2.42克,单价为1766.2314元每克,当日金价为1038每克。导致在高于黄金市场价58%的情况下以1766.2314每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4.购买后只提供了质保单,未主动提供发票和商品标签,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 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5.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允许消费者协商处理
投诉编号:98721070
投诉对象
潮宏基
近30天投诉解决率95%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254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价格纠纷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潮宏基项链多次断裂要求全额退款
我于2003年在潮宏基店铺买了一口价的项链。然后后来没有戴几天就断了链子断断了之后呢,我就拿去修修完了拿到那个店里,店里说要送到公司去修修完了之后没带几天,在学校又断了。之后在2024年的二月份,我用同样我用那个链子单链子换了一根更粗的链子,那个链子的价格是4890块钱,后来他跟我说,如果要换这个链子,就要加三千多块钱,我都有记录。但他在买购买这个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如果之后退换货会怎么样。在买之前也没有告诉我是不退不换了。如果换铜同样克重的金子,我还要再加一千多块钱才能换同样克数的金子的别的款式。我这个链子已经断了三次了,我不想再在他们家买了,所以我想退货。我现在要求全额退款或者更换同样克数的金子,不加钱。
已改善服务
上海市百联金山购物中心东方商厦潮宏基珠宝柜台购买了一款足金手链被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我于2024年6月4日下午两点之三点期间,于上海市百联金山购物中心东方商厦潮宏基珠宝柜台购买了一款足金手链,共计3225元(实付金额)。1.因本人先前并没有购买黄金的经验,并不了解黄金店的销售模式,在被导购带领前往其中一处柜台之后,购买了一款手链,其并未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商品,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等的重要信息,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在一系列付款与介绍过程中并未告知黄金的克重信息。回到家后,在其所提供的质保单上并未标注克重信息,无法明确知晓手链克重,并且引导本人于质保单上签字,并未完全告知质保单上的规定。在将其拆下后发现该手链克重仅3g,依照实付款与当日金价计算,1g足金价格高达1075元,亏损1059元(即近1.5g当日金价的份量)。买方有权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具有知情权与选择权;3.霸王条款,依据质保单的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置换一口价黄金,该规定单方面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不予消费者协商处理;4.店家并未告知本人所购买的商品为一口价商品并且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甚至没有开具发票。而依照《上海市黄、铂金消费争议处理意见》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的规定,我要求销售者对该商品进行全额退款。
已退款
江苏省常州钟楼吾悦潮宏基店买的金柿子起泡频繁,潮宏基售后无解
我于2023年12月7日在江苏省常州钟楼吾悦潮宏基店买了一个金柿子480元,付款记录如图1,金柿子的周围是珐琅工艺,是高温烧制的,买的时候柜姐说明不会掉色。平常会戴着洗澡,然后金柿子在2024年2月2日,发现起了三个泡,如图2图3图4。然后在2024年2月3日,立马去店里找了柜姐寻求处理方法,没有质保,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他们按七折回收这个金柿子,补剩下的钱给我换新的,二是七折回收,出更高的价钱换别的款式,换的款式要高于金柿子的价格,找店长什么的都没用,最终我选择了第一种处理方法。然后如图5,于2024年2月3日补了144元的差价换了新的,今天2024年4有16日发现新换的金柿子又起了泡,如图6图7,如果再去店里找卖家,肯定还是补差价换新的,等2个月又起泡,每两个月就花144。柜姐态度还不好,希望能处理
已完结
潮宏基珠宝质量问题,要求合理解决问题。
投诉潮宏基珠宝,天津乐宾百货店,我于3月8日在潮宏基珠宝天津乐宾百货店购买价值5736元足金手镯一只,3月24日晚发现镯子在无人为、无意外大力剐蹭、正常佩戴下部分断开,3月27日前去店面进行维修,4月5日取回,取回当晚,发现在原断开处(维修进行焊接),焊点脱落,再次断开,与工作人员联系,对方提出1.寄回总部再次维修。2.换新款,以克顶克,新款多出来的克重以4月5日店面金价补齐,旧款560元的工费作废的方式换新款,两种方式解决。第一种,因为在我正常佩戴半个月坏两次的情况下,不在信任维修的方式,所以拒绝。第二种,克顶克,多余的部分按店面金价补齐我同意,但工费作废,从新负担新款所有工费,我不能同意,我在正常佩戴的情况下,因质量问题,半个月内坏两次,让我白白损失560元工费。请满足我的诉求,将560元工费进行抵扣。
已改善服务
潮宏基手链购买4天就断裂,质量问题投诉退款
2023年12月16日,在天津市津南区津南永旺商城的,潮宏基专柜购入手链,销售单号,xs2023121606338,价值6202元。 于2023年12月20号中午,断裂,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商家只能更换新品,而且手工费1000元,让我自己承担。 产品质量问题,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
已完结
潮宏基黄金手镯圈口错误及服务问题投诉
^本人于7🈷️30日在青岛城阳万象汇潮宏基看了一款黄金手镯,问我带多大圈口,我很明确的说了56圈口,试戴还算满意,所以就问导购换金怎么换,她说一克换一克,我说不用折旧费也不用添金吧,她说不用,可能她当时一直在捣鼓手机,她自己都不知道她自己说的什么,第二天我就带着旧金来了,我很明确说了我带56圈口,我让她找个56的,可以查监控,她说这就是你的圈口,我还说了一句有点大,她说这就是你的圈口,后来买单的时候她说要折旧,一克20,我当时就不满意了,我说你说的不折旧,她说她没有说,我说那我们调监控,后来她说可能她自己没表达清楚,一开始不承认后来又承认了,一波操作之后还是成交了,后来说现在不能开保单,要和人家拼单,我也同意了,结果我回家第二天发现,他给我拿的58圈口,我就发微信给他,她说她拿的就是58,我说我要的56, 她说她给我说的,我说你没说,也不给我解决,说话态度也不行,说我指责她,现在也没人出面解决这个事情,一个手镯也2万多,第一次她说错了我们也没追究,第二次又给我拿错圈口,希望贵商场给我一个解决方法,谢谢领导们!
已退款
潮宏基门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本人于2025年8月1日在苏州虎丘区狮山天街潮宏基门店购买一款三丽鸥联名黄金编织手链(一口价实付金额2390元)用于礼物。购买过程中,店员全程未告知该商品,仅口头引导完成交易。当日离店后因老婆对商品款式不满意,立即通过微信联系销售员申请退款,但对方以“黄金饰品只能换货不能退”为由拒绝退款。 该商品为普通黄金饰品(非定制、无损耗),符合《消法》第二十四条“七日无理由退货”适用条件。商家单方面规定“只换不退”属霸王条款。并且商家未在交易前明示退货政策,应承担责任。 诉求是全额退还货款2390元,退货退款。
已完结
潮宏基导购诱导消费且价格不合理
我于2025年7月28日晚六点买一口价商品,期间导购员没有介绍克重 工艺 诱导消费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单克重原高于市场价
已退款
购买项链未使用被拒退货
我在杭州滨江宝龙门店买了一条项链,但现在没带过,家人也不喜欢想退,却不让我退
已退款
潮宏基拒绝退货退款投诉
我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市宝山区宝龙广场底楼,潮宏基购买一根玫瑰金珍珠项链,由于项链太细不喜欢,想退货退款,商家不给退,故投诉该店铺
已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