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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百联金山购物中心东方商厦潮宏基珠宝柜台购买了一款足金手链被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我于2024年6月4日下午两点之三点期间,于上海市百联金山购物中心东方商厦潮宏基珠宝柜台购买了一款足金手链,共计3225元(实付金额)。1.因本人先前并没有购买黄金的经验,并不了解黄金店的销售模式,在被导购带领前往其中一处柜台之后,购买了一款手链,其并未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商品,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等的重要信息,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在一系列付款与介绍过程中并未告知黄金的克重信息。回到家后,在其所提供的质保单上并未标注克重信息,无法明确知晓手链克重,并且引导本人于质保单上签字,并未完全告知质保单上的规定。在将其拆下后发现该手链克重仅3g,依照实付款与当日金价计算,1g足金价格高达1075元,亏损1059元(即近1.5g当日金价的份量)。买方有权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具有知情权与选择权;3.霸王条款,依据质保单的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置换一口价黄金,该规定单方面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且不予消费者协商处理;4.店家并未告知本人所购买的商品为一口价商品并且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甚至没有开具发票。而依照《上海市黄、铂金消费争议处理意见》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的规定,我要求销售者对该商品进行全额退款。
潮宏基价格纠纷
潮宏基退款纠纷
潮宏基价格纠纷
投诉编号:97169793
投诉对象
潮宏基
近30天投诉解决率88%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225元
投诉问题
#价格纠纷#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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