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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隐瞒一口价黄金克重致高价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6月24日(周三)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国芳百货潮宏基柜台购买黄金首饰3件,实付金额28390元。 事情经过: 1. 购买时被诱导:销售人员全程只介绍款式和总价,未告知该商品为"一口价黄金",也未说明实际克重,更没有提示"黄金售出不能退货"。我以为和其他品牌一样是按克计价的。 ​ 2. 回家后发现问题:回家称重发现,这件3万元的黄金首饰实际仅13.2克,折合单价约2273元/克。而当日周大福、周大生等品牌黄金零售价仅约1220元/克,潮宏基这款溢价*一倍。 ​ 3. 申请退货被拒:6月26日,我到店申请退货,理由是: ​ - 商品全新未佩戴,价签、包装完好,完全不影响二次销售 ​ - 发票尚未开具,商家称周末才入账,交易未完全闭环 但商家以"黄金售出不能退"为由拒绝退货,只同意换款。找国芳百货商场客服协调,商场称"品牌的事管不了",互相推诿。 投诉理由: 1.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商家隐瞒克重、隐瞒一口价溢价,属于误导消费。 ​ 2. 价格虚高,显失公*:同样是足金首饰,潮宏基一口价产品单价2273元/克,比市场价高出*一倍,且购买时未做任何说明,属于价格欺诈。 ​ 3. 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品仅购买一天,全新未使用,包装价签完好,完全具备退货条件。商家以"行业惯例"拒绝退货,属于霸王条款。 我的诉求: 全额退货退款28390元。
投诉编号:101711379
投诉对象
潮宏基
近30天投诉解决率78%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839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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