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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名教育退费扣款不合理且拒绝提供发票
1. 事实简述:
-2024年3月31日支付报名费800元收据上盖章为杭州市富阳区明澜教育培训学校, 2024年12月18日向金名教育支付一年学费3564元,收款方与合同主体不符(朋友付款至"理工"账户)
实际学籍入学日期2025年3月2日,仅接受3周直播课+1天面授课(成本约275元).
另因培训机构以前承诺上一次线下课就可以拿学位证,实际情况要我们上五次不允许代签,因上课地址比较远,也问过好几个老师都跟以前答应的不同,故要退学退费。
申请退学后,最初机构不同意退费,说钱已上交学校,多次沟通后,同意退款,却要扣20%-30% ,索要具体扣费明细后不提供,只说是学校的的反馈意见,还说如拖到下个月要再扣10%
- 索要发票被拒,机构声称"由学校统一开票"但无书面证明
2. 违法依据:
- 《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42条(违规收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预付费退款)
3. 具体诉求:
退学退费,退款金额3564-275=3289元
投诉编号:98709366
投诉对象

金名教育(浙江)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364元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
#收费问题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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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浙江金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款纠纷
2023年9月9日通过微信加上了学历提升汪老师,对方称自己是明澜教育,现在是学校补录阶段,很多专业都停了,经过老师的热情介绍以及说报名时间马上截止了,在9月13日晚上,本人给自己和老公一起报名了,浙江科技大学的财务管理专业,并通过汪老师提供的支付码,通过微信转账2笔900元金额,到商户名为:浙江金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同时咨询了老师,入学考试没过的话怎么办,老师答复,可以明年继续再考,或者是扣300的材料费,其他的可以退。9月14日上午,收到汪老师发过来的电子收据。9月21日晚上我老公考虑到报名到取证时间有点长,到时候拿到证书,实际用途不大,于是,我和老师提出申请退掉,汪老师起初说已经网报退不掉,后面经过沟通,称第二天和领导申请。9月22日我老公接到一位男性自称是科技大学的老师说个人原因不能退,除非考试没有过,当天询问汪老师,考不过,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汪老师答复11月出成绩,如果三门有成绩,没录取,可以扣300元,其他的申请退费,称申请后15-30工作日可以退回。当天下午收到汪老师发过来的一份名为:成教(函授/业余)入学协议, 协议中第七条:退费管理办法: 1.该学*形式报名费用于入学前的:资料费+考前辅导费+考前服务费; 2.弃读,弃考且后期不准备报考其他学历形式,不予退款; 3.考试正常参考,3门有真实分数,未被录取的,线下课程(面授课或直播课)到课率达到70%及以上的,线上录播视频课程完成100%。满足两个条件之一的,扣除300元,其余费用退还; 4.报名后因学生自我条件不足无法进行考试的,校方有义务提前告知学生解决方案,学生可选择配合完善条件或转其他学*形式,不配合不予退款; 5.考试后,成绩已达浙江省最低录取线,未达意向院校录取线,校方需要通知学生转报其他成教院校或其他学*形式,学员不接受调整或调整后因*原因高校未录取的,不予退款; 6.学生入学后在籍期间如有退学退费情况发生,按报读高校的相关标准(一般退学按学年/学期扣除学费)执行。 7.因违返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而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学员,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该协议在报名缴费时,并未告知有这个协议需要签署,至今也未签署,协议最后也表明复核签字后生效!协议中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9月23日,本人对机构这个处理方式不敢苟同,所以也汪老师提出了一起退费,要求一人扣除300元,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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