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退款

携程购买韩国火车票无法使用且拒绝退改签

我们在3月31日于携程上购买了4月7日韩国由清凉里开往正东津的车票,金额259人民币。在4月7日乘坐当天想更改乘坐时间却被告知无法使用,列车乘务员也表明查不到该车票,经投诉到携程,以供应商不退款强硬拒绝,仅同意赔偿50元。经查询,其他购票平台均可退票改签票,而携程却以供应商为借口强行不允许退改签。我认为携程店大欺客,侵害消费者利益,理由如下: 1. 该产品名已明确列明了列车时间场次。即双方签订的合同已明确乘车时间,携程交付商品时是虚假商品。 2.根据《消保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不得设立不公平条款。车票作为一种商品,如果未消费,不得拒绝退票。 3.该商品单方面注明一经预定不支持退订。但那实际我未成功,符合退款的条件,应该退给我。 4.该产品实际不可以使用,为虚假产品。 订单号是112813******4708
投诉编号:98617573
投诉对象
携程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59元
投诉问题
#退改问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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