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盘子女人坊退款纠纷及信息泄露担忧
因疫情影响,售后曾两次拒绝我拍摄(说疫情期间有很多人排队),后来因为他们售后群频繁更换联系人和我时间紧缺,我不想在该店铺拍摄个人写真了。我于2024年11月找他们退费,他们要求我提供身份证原件,我将原件打码处理后发给客服。后他们因为年关将至说到2025年年后才能退费。年后又答应我在三月底退费。在此期间我一直催促。三月底联系时,店员很多次强调只能按照公司内部制度,要求要我本人的银行卡账号,这个我肯定是不同意的,第一,我的照片和电话、微信等信息都在他们那,还要银行卡已经很不合理了;第二,我本人不是通过银行卡进行转账支付的,这个公司没有权利向我索要银行卡账号。他们应该原路退回或者按照消费者提供的方式退回。我当时很害怕自己的隐私信息泄露。所以当时我很生气,拨打了湖南长沙的总公司投诉电话,他们告诉我说公司内部就是这样规定的,不发可以不退。后我于2025年3月26日提供银行卡账号后,售后在2025年3月27日不回复我消息了。因为家里经济受重大影响,我面临继续升学,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再与他们周旋。我也非常希望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退款,让我的权利得到保障。即将考研,我也没有时间去起诉了,售后在年后曾经告诉我他即将离职,在频繁更换售后之后他离职了,我又该陷入新一轮的“谈判”了吗……
投诉编号:98605685
投诉对象


盘子女人坊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688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中断服务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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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子女人坊广州分店拒绝对话费退款
我于2023年2月23日于盘子女人坊广州分店购买了一份摄影套餐,使用优惠券后价格为2000元整,直至现在未有使用过,想要申请退款,对方拒不退款,侵犯消费者自由消费权益,望尽快处理,谢谢!
消费者:刘素琴135****4332

盘子女人坊拖延退款,服务态度差
几年前被推销古装写真 后来疫情忘记了 然后想要拍的时候按排不上然后怀孕就跟他们联系退款 一直推脱 这家推给那家 每次到最后不了了之 最后也没给我处理 我就要退费 这样的店不会考虑

盘子女人坊未告知核销后不能退款并强制消费
2019年12月11日,盘子女人坊的客服联系我说双十二有特惠活动,接到通知所有套餐之后都会涨价,基于首次拍摄效果的满意度和对其工作人员的信任,通过指引在淘宝天猫店铺“盘子女人坊服务旗舰店”购买了价值2799元的个人写真套餐(订单号:755375*********250),在没有告诉我核销后就不能退款且我没有去拍摄的情况下核销了这笔订单的核销码;2020年9月26日,客服又一次告诉我中秋节有活动,套餐之后还会继续涨价,经过对比后发现确实比2019年贵了,于是又通过指引在淘宝天猫店铺“盘子女人坊服务旗舰店”购买了价值3499元的套餐(订单号:126947*********0250),又一次在没有告诉我核销后就不能退款且我没有去拍摄的情况下核销了这笔订单的核销码。两次都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并且两份订单都是在未拍摄的前提下直接被核销,属于强制消费。套餐订单下方均有标注【过期未核销凭证可退款100%】,两笔订单实付共计6295元整,现在我的诉求是要求全额退款。

我对盘子女人坊投诉包括单方修改合同条款侵害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强制扣款70%且依据不合理
一、购买经过
我于2019年在线下与盘子女人坊签订《摄影服务合同》,购买价值1519元的拍摄套餐(五套服饰+各类实体照片摆件等)及获赠VIP卡。合同未约定具体退款规则,仅约定双方按约定履行服务。
二、侵权问题及事实经过
1. 单方修改合同条款,侵害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盘子女人坊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新合同版本并新增多项不公平条款(包括违约金20%、一年有效期限制等)。
侵权依据:
- 《民法典》第543条、496条: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格式条款修改需明确提示说明;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6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2. 以“新条款”强制扣款70%,扣费依据不合理
我已完成拍摄,但因选片师(男性员工)言语骚扰,深感人格侮辱,决定终止选片及后续服务,要求退款。
影楼却以单方新增条款为由,仅同意退还30%费用(1519元退460.5元),扣款逻辑包括:
- 将赠品VIP卡强行折价598元,按50%扣除(实际为营销赠品,无实际成本);
- 声称“拍摄完成即服务过半”,但未提供拍摄环节的实际成本证明。
侵权依据:
- 《民法典》第584条: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 《价格法》第14条:禁止利用虚假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3. 员工言语骚扰,侵害人格尊严权
选片期间,影楼员工使用不当言辞侮辱女性,导致我精神受创,被迫放弃服务。影楼同意当事人道歉但拒绝合理退款。
侵权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第27条: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三、造成的影响
1. 经济损失:支付1519元仅获部分服务,却被不合理扣款70%;
2. 精神损害:因员工骚扰产生心理压力,影响正常生活;
3. 消费信任受损:影楼单方篡改合同、推诿责任,破坏市场公平秩序。
四、投诉诉求
1. 全额退款;
2. 认定新增条款无效;
3. 道歉:对员工骚扰行为及不合理扣款正式致歉;
4. 整改处罚:责令影楼整改霸王条款,停止停止虚假宣传赠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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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0年11月18号下午2点多在广西南宁的盘子女人坊交付了一万块的拍摄金额 但是没有享受到服务 店铺已经倒闭了 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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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子女人坊拒绝退款,霸王条款争议
本人2019年在天津盘子女人坊线下购买了一套摄影套餐,由于其他单子跟盘子女人坊有纠纷,盘子女人坊一直都不解决,态度很强硬,基于这种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我不想再拍摄了,要求退款,结果客服说这是赠送的业务单,合同写着0元,不退款,我说有付款记录后,又说是优惠单子,不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且他们的所谓合同也是无盖章签字的一个表格截图,明明付了款金额栏却写0元,仔细看上面也是很多不合理的不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我没有拍摄,没有接受过服务,现在要求全额退款,望处理。

盘子女人坊未告知强制核销导致退款难
本人在2020年3月在天猫旗舰店盘子女人坊服务旗舰店买了一套拍摄写真,金额为2899元,收到一个凭证电子码,有备注过期未核销可全额退款,关于这点商家未尽告知义务。且这个码应该在我使用这项服务时核销,但在还未拍摄,客服并未事先告知的前提下无故核销了这个凭证码导致平台退款渠道关闭。
这分明就是强买强卖强卖,且所谓的合同也只是一张截图,没任何盖章签字,上面的霸王条款没有一条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退不换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而淘宝平台的那个凭证码,也被他们未告知的情况下强制核销。
现在他们只同意退80%,说合同有这条退款扣20%,但这条在当时买的时候客服发给我的合同上是没有的,这是后面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添加的条款,并且他们也承认这是2021年后才加上去的。
我在盘子女人坊买了四套拍摄写真,疫情过后约拍由于档期纠纷商家没有妥善处理,事后商家态度很差,也不及时沟通解决,基于商家的这种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我不想再浪费时间和金钱,故所有未拍摄订单都申请全额退款。

盘子女人坊无法联系且拒绝全额退款
2023年12月份购买了价值1820元的套餐,中途因为修改套餐退了部分差价,所以现在实际是1688元的套餐。
购买套餐前半年,还是有工作人员跟我联系约定拍摄时间的,只是我因为个人工作原因一直没定下来,但是等到后半年(24年7月份前后),我时间合适,主动联系商家时,却是怎么都联系不上了:①抖音(字节跳动)平台上的商家客服联系不上;②微信加的两个总店客服,一个离职,一个不负责约片或退款;③下单时商家客服给过两个联系电话,现在却是一个空号,一个总打不通。
我提供的资料上,商家客服表示过,核销后60日未拍摄可全额退款,但是现在联系不到人,这属于欺*消费者吧。(我现在订单处于已核销状态,是因为①当时购买的时候,商家客服表示,订单确认收货后过几天订单会丢失,为方便记录我的信息,后续好约拍;②说核销完会赠送一个拍摄小视频的福利,所以让我核销。)
现在我耗费太多时间和精力了,也不想拍摄了,所以我现在的诉求是全额退款并赔偿,请注意是全额退款,我购买的链接的页面没有部分退款和不予退款的字样,所以请一定帮我全额退款,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