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关于盘子女人坊退款纠纷的投诉

消费保平台,您好, 本人于24/12/31与上海盘子女人坊(上海总店),产生退款纠纷,现请求消费保平台,协助解决本人与盘子女人坊全额退还缴纳费用,相关事件经过及附件如下及附件,感谢! 诉求:请求全额退还24/12/31选片过程中被诱导购买¥20888套餐的费用 事件经过: 1. 2024/8/18 与抖音平台,购买¥1698拍摄套餐,套餐包含:精修入册28张照片+证件照2张+仿古风屏 2. 2024/12/28 到店拍摄 3. 2024/12/31 到店选片 ,被欺*诱导购买¥20888套餐,套餐含加选74张精修入册+5套服装拍摄;付款后当天提出退款要求及重新选片,门店同意退款及重新选片,但需等总部联系完成退款流程后再重新选片。 注:因在走退款流程,故原套餐中的28张精修及2张证件照,以及诱导加选的74张精修,尚未进行精修,也未提供于本人任何照片 4.2025/1/1-2025/3/13:等待盘子女人坊总部联系退款事宜,期间本人主动拨打盘子女人坊售后电话6次,均告知等待相关人员联系 5.2025/3/13:盘子女人坊总部负责退款的相关人员,联系本人沟通退款事宜,表示仅退¥20888套餐中的5套服装拍摄的费用,74张精修入册部分拒绝退款,我表示加选照片和拍摄为一体的套餐,应一并退款,且照片并未精修,不同意部分退款,要求全额退还¥20888,最终沟通失败。 附: 上海盘子女人坊(上海总店)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大场镇日月光H栋4楼 上海盘子女人坊(上海总店)前台电话:183****2095 或 150****8504 上海盘子女人坊(上海总店)电话:400 060 0283,,7842(大众点评公示电话) 盘子女人坊总部电话:40******88 以上, 十分感谢!
投诉编号:98533686
投诉对象
盘子女人坊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888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盘子女人坊深圳福田店拍摄服务退单遭拒
本人在2020.9.29在盘子女人坊深圳福田店购买了一套拍摄服务,现在不想拍了要求退单,盘子女人坊售后回复不退不换,拍摄服务 1、现场业务员没有告知不退不换,合同也没有标注不退不换,也没有盖不退不换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6条)若“不退不换”属于未协商的格式条款,切未通过加粗、说明等方式提醒消费者,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2、现场全额支付了5000元费用,根据民法典如果消费者提前支付了定金,如果消费者原因取消,可能不退,但如果是全款预付,而服务未进行,商家不退款可能就违法了,因为合同未履行未生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 3、欺诈消费,当时在门店的时候业务员业务员没有告知订单不退不换,现在又来个订单超过公司公告24小时冷静期了,这些现场没有告知确认,微信上也没有通知,就这样悄无声息出公告,消费者付完款就像砧板上的肉一样任人宰割,这个合同还是我当时现场拍摄的,如果没有留证据那更是投诉无门了
已完结
关于哈尔滨K2摄影因疫情中断服务且拒绝履行合同的投诉
我于2019年在盘子女人坊买了3000元的摄影套系,然后疫情期间拍摄不了!后盘子女人坊改名为K2摄影,现在有工作人员联系我说我的套系过期了,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诉求是要求K2摄影全额退费
已完结
关于盘子女人坊订单定金退款及服务态度问题的投诉
1、本人于2019年预定盘子女人坊照片,商家当时承诺全国门店可用,订单承诺终身有效,在当时销售人员的欺*下支付了定金,定金金额高达总价的80%,未开发票,消费人员强制要我支付定金1400,为什么不能要我选择少一点定金~合同中也没有写退款要扣除20%违约金啊,2020年已回湖北潜江定居,但我居住的城市也没有盘子女人坊店铺,我居住的方圆300公里也没有盘子女人坊店铺啊,我要求商家退订单定金金额1400~商家现在踢皮球,要我找售后客服400 901 1888,但是我致电官方售后客服,客服说商家会处理的。现在店家态度不好,缺乏沟通,想踢皮球,不解决问题。 2、由于当时定了套餐没有拍摄,期间盘子工作人员有工作变动后,系统就自动换人(一共10多人盘子工作人员系统自动)加我微信,定期发点广告,我投诉商家侵犯隐私及故意骚扰。 3、与我签订合同盖章公司是盘子女人坊公司,但是收款公司商家要求转到深圳凤绫儿有限公司,未开票,是否存在偷税漏税
已完结
盘子女人坊广州分店拒绝对话费退款
我于2023年2月23日于盘子女人坊广州分店购买了一份摄影套餐,使用优惠券后价格为2000元整,直至现在未有使用过,想要申请退款,对方拒不退款,侵犯消费者自由消费权益,望尽快处理,谢谢! 消费者:刘素琴135****4332
已完结
盘子女人坊拖延退款,服务态度差
几年前被推销古装写真 后来疫情忘记了 然后想要拍的时候按排不上然后怀孕就跟他们联系退款 一直推脱 这家推给那家 每次到最后不了了之 最后也没给我处理 我就要退费 这样的店不会考虑
已完结
盘子女人坊未告知核销后不能退款并强制消费
2019年12月11日,盘子女人坊的客服联系我说双十二有特惠活动,接到通知所有套餐之后都会涨价,基于首次拍摄效果的满意度和对其工作人员的信任,通过指引在淘宝天猫店铺“盘子女人坊服务旗舰店”购买了价值2799元的个人写真套餐(订单号:755375*********250),在没有告诉我核销后就不能退款且我没有去拍摄的情况下核销了这笔订单的核销码;2020年9月26日,客服又一次告诉我中秋节有活动,套餐之后还会继续涨价,经过对比后发现确实比2019年贵了,于是又通过指引在淘宝天猫店铺“盘子女人坊服务旗舰店”购买了价值3499元的套餐(订单号:126947*********0250),又一次在没有告诉我核销后就不能退款且我没有去拍摄的情况下核销了这笔订单的核销码。两次都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并且两份订单都是在未拍摄的前提下直接被核销,属于强制消费。套餐订单下方均有标注【过期未核销凭证可退款100%】,两笔订单实付共计6295元整,现在我的诉求是要求全额退款。
已完结
我对盘子女人坊投诉包括单方修改合同条款侵害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强制扣款70%且依据不合理
一、购买经过 我于2019年在线下与盘子女人坊签订《摄影服务合同》,购买价值1519元的拍摄套餐(五套服饰+各类实体照片摆件等)及获赠VIP卡。合同未约定具体退款规则,仅约定双方按约定履行服务。 二、侵权问题及事实经过 1. 单方修改合同条款,侵害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盘子女人坊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新合同版本并新增多项不公平条款(包括违约金20%、一年有效期限制等)。 侵权依据: - 《民法典》第543条、496条: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格式条款修改需明确提示说明;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6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 2. 以“新条款”强制扣款70%,扣费依据不合理 我已完成拍摄,但因选片师(男性员工)言语骚扰,深感人格侮辱,决定终止选片及后续服务,要求退款。 影楼却以单方新增条款为由,仅同意退还30%费用(1519元退460.5元),扣款逻辑包括: - 将赠品VIP卡强行折价598元,按50%扣除(实际为营销赠品,无实际成本); - 声称“拍摄完成即服务过半”,但未提供拍摄环节的实际成本证明。 侵权依据: - 《民法典》第584条: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 - 《价格法》第14条:禁止利用虚假价格手段欺诈消费者。 3. 员工言语骚扰,侵害人格尊严权 选片期间,影楼员工使用不当言辞侮辱女性,导致我精神受创,被迫放弃服务。影楼同意当事人道歉但拒绝合理退款。 侵权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第27条: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三、造成的影响 1. 经济损失:支付1519元仅获部分服务,却被不合理扣款70%; 2. 精神损害:因员工骚扰产生心理压力,影响正常生活; 3. 消费信任受损:影楼单方篡改合同、推诿责任,破坏市场公平秩序。 四、投诉诉求 1. 全额退款; 2. 认定新增条款无效; 3. 道歉:对员工骚扰行为及不合理扣款正式致歉; 4. 整改处罚:责令影楼整改霸王条款,停止停止虚假宣传赠品价值
已完结
盘子女人坊倒闭,顾客要求退款
我在2020年11月18号下午2点多在广西南宁的盘子女人坊交付了一万块的拍摄金额 但是没有享受到服务 店铺已经倒闭了 要求全额退款
已完结
盘子女人坊擅自核销写真订单,要求全额退款
我从2017年买了6100元写真,一直未使用,商家私自核销,侵犯消费者权益,请求全额退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