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健身房拒绝退还未消费季卡费用
我于2025年2月18日,在社旗康体倍健璟都国际店办理一张健身房季卡,消费618,2025年3月4日一个人的原因要求,退回剩余金额健身房称非店内原因不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要求退回3月4日之后的剩余金额
投诉编号:98482261
投诉对象

康体倍健健身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618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评论 0
查看全部 0 条评论
相关投诉推荐
投诉康体倍健健身房侵犯消费者权益 要求退款
2017年与康体倍健健身公司签订了他们提供的格式服务合同 共计1500元十节课 商家并未给开出发票和合同 合同签订上了两节课后由于工作原因不在社旗县所以无法继续 上课 剩余八节课1200元 期间商家有打电话催促继续上课 我表示现在已经不在社旗可以暂停卡等以后
再说 商家同意 延续到2023.12.31 现由于不会再回社旗县所以要求退还预付款1200元 私教课费用属于预付款性质 商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实际性服务 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及时退还剩余费用1200

投诉康体倍健侵犯消费者权益 要求退款
17年在社旗康体倍健办理健身私教卡 1500元10节课 商家并未给出合同和发票 当时上了两节课后因工作原因去了其他城市 要求退款商家拒绝 现在商家拒绝沟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私教卡属于预付款 不属于定金和订金 商家有包退包换的义务 本人要求退还剩余八节课总金额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