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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拒绝退还未消费季卡费用

我于2025年2月18日,在社旗康体倍健璟都国际店办理一张健身房季卡,消费618,2025年3月4日一个人的原因要求,退回剩余金额健身房称非店内原因不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要求退回3月4日之后的剩余金额
投诉编号:98482261
投诉对象
康体倍健健身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618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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