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永旺超市销售临期速冻牛肉未明示且拒绝赔偿
本人于2025.01.11于苏州新区永旺超市一楼生鲜区购买图中速冻牛肉产品。当时购买时并没有意愿购买此产品,是在现场导购的推销下才购买,购买时仅告知该产品为打折活动商品,并未告知该速冻肉类为临期商品,且剩余有效期仅只有一天。当时购买回家后按正常速冻食品冷冻保存一周,在01.19日火锅内煮熟时该牛肉已存在明显异味,与超市电话联系后超市表示是客户原因导致食材过期,不予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永旺超市在售卖该肉制品时并未做明显临近保质期的标识,而且还恶意对只有一天效期的速冻肉制品进行营销活动,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到只有一天有效期的速冻肉,特此投诉,要求超市进行赔偿及道歉。
投诉编号:98229437
投诉对象

永旺超市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8元
投诉问题
#售后问题#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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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购买商品:油桃四个,总金额9.9元;
4. 商品问题:所有油桃均已腐烂变质,完全无法食用,违反食品安全标准;
5. 商家回应:商家拒绝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仅愿意赔偿30元,并称“农产品不在赔付范围”,缺乏合理解释;
6. 证据:购物小票、照片、视频等。
法律依据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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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食品变质、腐烂、异味等问题,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
2.“一赔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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