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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瑞麟珠宝涉嫌隐瞒克重及价格欺诈

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2025年1月19日我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湖路大仟里购物中心L1DG-01谢瑞麟 购买了1861元的一口价黄金,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将近17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未提供店员自行拿走)。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应当属于欺诈。3.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换款规则。试戴时未提前告知一口价不能换克重,此项未霸王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4.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和价签。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未说明这是一口价商品,未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投诉编号:98224452
投诉对象
谢瑞麟珠宝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861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价格纠纷#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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