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爱恋珠宝诱导消费并存在价格不合理

12月20号在爱恋珠宝用8.16克置换款式,工作人员诱导消费一口价黄金,问她克重没有明确告知,诱导消费者以8.16克黄金+补差价1966元买了7.79克黄金,*均1000左右一克,当日的金价是610元克,去找她态度不好,不退不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公正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一般黄金一口价并且不给上秤或者说付完款了之后才发现重量不对,就是违反了第10条,消费者的公*交易权受到损害,一口价与正常的克重相差太多,买的时候不告知克重属于不公正计量,且一口价(高于市场正常合理价格),属于价格不合理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之规定
投诉编号:98071996
投诉对象
爱恋珠宝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943.6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价格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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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店销售黄金不实克重
8月4日在成都市新津区武阳中路82号爱恋珠宝店,店员推荐了一款黄金貔貅吊坠打折下来4170元、黄金链子3670 元(链子吊牌上写的是中国黄金)两样共计7840 元。我原本有一条 K 金项链带钯金吊坠和一个黄金貔貅、一个黄金吊坠和两颗黄金珠子用于置换,这些全部加起来店员核算下来总价值 4100 元,店员说只能换一口价的东西,但是我的 K 金项链是按回收价收的却还是给我换的一口价的东西,由于当时不懂被诱导消费了 5.6 克黄金花费7840 元。而且店员全程回避我们问了多次的克重问题,不告知我克重还说这种一口价都没有克重的。吊牌上的克重藏起来用订书钉钉着不给我看,票据上面也没有任何体现克重的文字,我回家后发现不对劲网上查询后找人称了一下,吊坠才3克多,项链2克多。算下来相当于1400 多元一克,如果当时知晓是这个克重肯定不会购买。销售刻意隐瞒克重,且再三追问也不告知克重,诱导消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克重标示、使用非法计量单位、霸王条款等(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如后期需要更换款式,需选购金额超过标价 20% 才免工费),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要求退货退款以及退还我的置换金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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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3日,本人在爱恋珠宝(崇州大东街店)(商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大东街88号)购买钻戒及黄金玉饰,其中钻戒花了7380元,当时使用手写票,承诺5年后可按原价回收钻石并盖了章,也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期申请回收钻戒,商家不承认有该服务,不承认发票,拒绝回收。现诉求部门核实情况处理,要求原价回收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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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1月9号晚上八点五十左右 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世贸爱恋珠宝内购买足金吊坠 花费168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94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87.2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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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恋珠宝涉嫌虚假宣传与质量问题
2025年12月9日,在罗*县振兴街爱恋珠宝店柜台看上一个戒指,之前在抖音也看过,经过爱恋珠宝柜姐的推荐,在抖音团购看了价格为1099元,后柜姐说他们有任务,可以从她个人主页进去付款,所以柜姐用我手机操作,最后叫我可以输密码了,我这边刚输完,他们另一个柜姐就把我手机拿走,说是要核销,过了大概三五分钟,手机回到我手上,我打开抖音直播,发现爱恋珠宝的直播间里同款戒指价格863元,我马上问柜姐,她说时间段不一样,前后也就几分钟时间,我说我要退,柜姐告诉我退不了,因为我也喜欢这款戒指,所以虽然心里不舒服,也还是以多出两百块钱的情况下买了!开始柜姐拿了14号圈口的给我,我说小了,要大一号,结果他们还是给我装了14号,回家后我发现带不了,我又问柜姐,她说给我换一个,要我2025年12月17号或者18号去拿,所以在昨天我就是2025年12月19号下午五点多取回15号戒指,带了一晚上,20号带了一天,下午六点多突然发现解决有问题,细看才发现,戒指碎了,碎成四段!因为怀孕,孕晚期,我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所以是不做任何事情的,再这样的情况下,戒指碎了,我认为是戒指的质量问题!我要求爱恋珠宝方给我做退款处理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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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恋珠宝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17:26分在宾川爱恋珠宝三店购买了一个团购的足金铜钱戒指。我原本是过去看手链的,到店看了一下不满意。之前在她们家消费了几千。想说看看戒指 以旧换新。 结果新的导购给我介绍了她们抖音团购戒指。我拿到手 就不想买。导购为了业绩一直说一直误导我。然后让我在抖音下单。也没有说过戒指是空心。没有说坏了怎么办什么都没有说。就让我买了。 结果一个月都没有。10月14日 晚上戒指直接断裂了。我的手也没磨破了。我才发现那个戒指是空心的。问我以前的导购说。不能换新的。要换只能是补钱了。怎么怎么的。 我越想越不对。 为什么我出俩份钱。只有一个戒指呢。然后和抖音客服说。结果10月16日晚上。爱恋珠宝打我电话说不能退款 怎么怎么的把责任推给我。 10月17日抖音客服回复我电话也是说 怎么怎么不能退款。责任在于我。 我真的觉得太不公*了太黑心了 于2025年10月20日。我给她们商家打了电话。一直不处理。给不了我任何方案。让我去店里解决。于25日。去店里处理。我还报警了。结果人家警官在的时候。她们什么都好好说。说会协商。结果警官才走。 态度就变了。 就说退不了款。 怎么怎么的。我们重新问了问题。也说退不了。 直接就是没解决。 没有协商。 加了微信还和我吵架。说是我的责任。怎么怎么的。 诉求要求;退款!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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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恋珠宝诱导消费且未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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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恋珠宝黄金手镯质量问题拒退换
2025年3月本人在成都市崇州市西街爱恋珠宝(中心广场店) 买了两只黄金手镯,由于本人工作原因,上班不能带首饰,半年时间10次都没有戴到,2025年8月份,手镯出现裂开,金珠不固定问题,联系销售之后返回工厂进行维修,维修之后1个月内,本人在只带了一次的情况下手镯直接断开,联系销售再次返厂维修,差不多十天销售联系我手镯修好,但是工艺维修不太好,并未告知手镯并没有修好并且已经不能佩戴,可以去店里面拿,本人于2025年10月10日到达爱恋珠宝实体店,此时销售拿出手镯我看了下,手镯根本没有修好,还是断裂的状态,并且手镯出现了之前没有的损坏,销售告知这是维修正常损坏,正常损坏不会把好的地方烧坏,直接影响佩戴,厂家无法维修好的情况下应该第一时间告知买家,而不是损坏了还*买家修好了可以去拿,实际是手镯根本没有维修好,而且手镯损坏的地方也是之前没有坏过的,存在欺*消费者行为,并且本人认为手镯本身就存在工艺和质量问题,在本人没有佩戴过几次的情况下也没有出现过碰撞,出现断裂情况,所以提起投诉。本人诉求:第一,本人购买的黄金手镯克重多少更换同克重的黄金手镯,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不同意第一条的情况下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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