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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平台拒绝退票,要求合理处理
我于2024年11月29日在猫眼平台,购买了dear Jane亲爱的音乐会肇庆站演唱会门票。其后收到出差的通知,与演出时间冲突。与平台多次协商,客服都不同意退票。离演出还有将近一个月时间,且门票尚在售卖,不影响二次销售。既然无法享受到服务,为什么不能退票。二次销售的门票为什么要用第一次售票的退票机制来解决问题?我的诉求是退票!
投诉编号:97969875
投诉对象


猫眼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893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
#退改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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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平台无故取消订单并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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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第一,猫眼平台必须如实详细地解释此次无理由退款退票的具体原因,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第二,平台应立即恢复本人购买的周杰伦演唱会门票订单或者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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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网购电影票,彼此之间形成服务买卖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将提供服务的行为排除在保护范围外。电影城单方设置退改签格式合同条款,观众在购票时往往不得不同意其“购票后不能再退票与改签”的条款,并非出于本人真实意愿。即使从形式上双方达成了不能退改的合意,但类似条款的约定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应属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
我希望可以妥善帮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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