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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伽健身霸王条款强制消课
霸王条款,之前买私教课,说的是跟会员卡同期,现在突然就半年晚上完所有的课,到时间没上的课就要自动消掉,里面还有一万多的课就这样被安排了!
投诉编号:97849338
投诉对象

达伽健身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00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预付卡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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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伽健身不合理扣减转让时间,侵害消费者权益
领导你好,本人在2024年4月23日于达伽健身(coco city店)办理了2年期健身卡,会籍卡有效日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因不可抗因素,2025年2月9日申请转让剩余未用的“一年半”时间(25年3月至26年8月,其中暂停3个月)健身卡,却被告知此前无任何协商及说明的时间计算规则,表示需扣减已使用的半年健身时间,剩余仅能转让“一年”时间健身卡,叠加原要求的转让费,转让动作无任何收益,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
一、办卡前协商
办卡前,多次向销售人员表明担忧不可抗因素,无法长期健身。销售表示已向公司申请,办的两年卡(所谓的买一年送一年),可操作转让一年半(办卡确认书明确备注)。本人追问转让有什么具体要求,仅回复存在30%转让费,未曾通过任何渠道补充其他规则要求。
二、暂停用卡咨询
2024年11月27日及2025年1月1日,本人找到销售两次申请暂停健身卡使用(暂停24.12月至25年2月,共收取30元),同时追问转让要求,明确表示要转让健身卡,仅回复需转让人和被转让人到场,仍未补充其他规则要求。
三、转让阻挠
2025年2月9日,在找到转让人后,联系销售确认手续及转让时间,销售第一次表示赠送的时间不可直接计算,可转让时间将扣除非赠送时间,转让时间从“一年半”变为“一年”,服务时间克扣半年。
以现在健身房的规则,办2年卡2988元,30%转让费即896.4元,可转让时间额外扣除6个月。计算如使用1个月健身卡,即损失费用1767.9元(按合同价计算),使用约10个月转让0收益,11个月负收益。转让费用过于高昂,如提前告知不可能办卡。
四、侵犯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消费者有权知悉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转卡条件及费用)。健身房未在合同中明确转卡需扣除已使用时间,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健身房增设不合理条件,构成强制交易。
五、诉求
要求达伽健身退款2241元的服务费用(一年半时间)。

达伽健身拒绝退还未使用课程费用
我与2021年12月在达伽健身(收款方爱趴提鑫十兴健身)购买3年年卡及游泳课私教课。今年结束年卡,但是还有游泳课10节未使用,21年至今购买私教课剩余9节未履行,需要申请退费,对方拒绝。又不给回应,无人出面。

健身卡退卡没有回复
2024年4月购买该健身房的筋膜刀课20节,原价500/节,现价440/节,目前只上了4节课,该健身房的半年卡过期了,需要再次购买健身年卡才能再次使用,由于不想再继续办健身卡,在9月份提出了退卡,收到回复说不能退,后续我查看了合同是可以退但需要收取30%手续费并已经上的四节课需要按原价500/节收取,我接受这个条款,合同发给该健身房的教练之后回复说没有权限退卡,只有经理可以,对此我又再次联系该健身房的经理未得到回复,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我联系多次都没有回复

达伽健身私教课退款纠纷
投诉对象:深圳市爱趴提鑫十兴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民泰分公司;联系地址及方式: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星河盛世B1- B6栋二层L2C-005B、L2S-005C137****1931。事由::
2021年7月30号,我在深圳市龙华区星河盛世达伽健身办的一张一年半的会员健身卡。后面8月3号去了之后就有一个卖私教课的健身教练引导消费,让我办3万元的健身课,共100节。私教教练给我体验了一节后就给我分析,因为当时我比较胖,想减肥,所以就口头答应了,当天迫于面子,我付了15000元健身课程50节,微信私信转给了教练。后面三个月内,我陆陆续续的上了16节课。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在该城市,就办理了停卡。因工作一直是处于出差较多状太,后面想把没上完的课退掉,他们说没有办法解决,让我自己想办法把课和卡卖掉。一直推脱,不予办理,也没人理睬,一直拖到现在,健身卡和课时未使用部分现要求退款!

达伽健身虚假宣传,私教课未见效,要求退款
本人于2023.10.09在达伽健身房办理私教月卡4000元人民币,时间为一个月内的22节私教课程健身减肥,该店虚假宣传诱导我消费进行减肥计划,我连续17天每天去上课并且多次要求教练加强训练强度我并未瘦下来一丁点。私教课属于预付费项目,不属于定金和订金,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私教课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承担
包退,包换等责任。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此类合同不属于可强制履行的合同。我要求退费。

投诉龙华COCOCITY达伽健身房未履行合约,偷税漏税,拒不退款
消费方式:实体店 商家名称:达伽健身 商家详细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公路54号达伽健身(星河COCO City民治店) 消费类型:健身休闲机构 商品/服务名称:私教课 商品数量:31 消费时间:2019-09-09 消费金额:11900元 交易方式:支付宝 消费凭证号:10***39 是否与商家协商过:是 是否要求退费(货)、赔偿:是 具体情况描述:我在2019年在cococity星悦荟健身房报班了7200元私教课24节(单节课300元),在未上完私教课程后,教练以需要加练其它项目为由,告知我加购36节课可以按照原300元单节课的优惠购买,在教练及健身房游说下2021/12/21付完定金2700元后,教练及健身房就不断催促补余款,后在2020/1/5补了2000元,教练就通知我他要离职,过程中我多次沟通退定金及未上完的余课,但都被拒绝,后面星悦荟更名为达伽(法人代表未变更)后仍拒绝退款,且从未再提供过任何私教服务,私自更换教练也从未告知我。已缴纳的费用11900元也从未开过发票,现系统剩余31节课,共计:9200元不予退款。

投诉——达伽健身——拒绝退赔未消费预付款费用
本人于2020年11月22日,2020年12
月12日,2021年3月7日先后于深圳市爱趴提鑫十兴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民泰分公司(达伽健身),已微信转账形式购买私教课共53000元。于2022年2月27日购买健身卡三年期4800元,预交转课费3500元。商家现拒绝退赔未消费预付款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金额共计约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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