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美团消费陷阱,芳朵美肤美体强制消费诱导
我于2024年8月25日在美团85元购买60分钟面部小气泡清洁补水,到店之后被要求需要在补交218元升级才可以进行操作,补交完之后,经过店员的诱导,又诱导我办理了美容卡3980元,办完之后,又诱导以要保留水晶卡还要补交1020元,过后我清醒过来,要求退款,店家以各种理由要求我到店签名。不然不给予我退款。
投诉编号:97536705
投诉对象

芳朵美肤美体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50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拒开发票
#强制消费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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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朵美肤强制推销并拒绝退款
本人于2024年8月9号在美团上88元买了一个110分钟的肩颈套餐,后续到(芳朵美肤,宝龙一城店体验)体验期间为我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一直在给我推销,当时已经表示按完之后再看,工作人员还是没有任何停止推销的意思,一直在推销,后续在我没有穿衣服的情况下,喊了她们门店的大区经理过来,两个人轮番上阵劝说,给我优惠,现在就让我刷卡付款,当时已经被工作人员推销了一个多小时后,稀里糊涂的付款3490元,其中项目有10次按摩肩颈,6次面部清洁。从24年8月到现在,只做了三次项目,其中一次是换人给我做,第三次在我强烈要求下,换回了第一次为我做的人,但是按摩期间,又二次向我推销产品,一个多小时,本来就是来放松的,导致我根本得不到安静的休息。在25年7月5号,向该公司人员提出协商退还剩余款项。该门店员工以“特价卡不退”“钱已到公司”为由拒绝。违反了消费者权益。现要求商家尽快退还本人剩余金额

芳朵美容诱导充值并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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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朵美肤诱导消费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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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朵美肤预付服务退款被无理计算要求
20年12月,中了霸王餐前往徐汇店进行体验,过程中个人对于手法很满意,美容师也很热情一直在推销,就以3400的价格购买了15次背部,并要求后续就指定这个美容师,当时店家既没有提供合同也没给到发票。
刚开始还顺利,正常预约了几次,后来指定的美容师开始频繁缺席,先被告知请假,短暂回归一次后似乎离职了,未再出现。然后帮我换了别的美容师,但是一直感觉体验不好,而且开始慢慢出现预约困难的情况,因为本人只有周末休息,提前约商家也是一直没有位置。所以后来因为时间关系去的频次越来越少。
一直到23年初,考虑到这样无效预约以及自身工作地点变动,继续体验可能性不大顾提出退款,商家以可以换店体验为由推诿,后续也证明换店体验过程复杂,且服务也不满意。便又提出过几次,商家就一直打拖延战。
今年5月初,在我一再坚持下,店家提供了经理的联系方式。我主动尝试联系经理沟通,但遭遇了电话不接(疑似被拉黑),后续经过一番波折才联系上经理。经理表示:如需退款,已使用的次数将按原价480元的8折(即384元/次)计算。因已使用8次(8 * 384 = 3072元),故仅能退还300余元。**(注:购买时均价约为227元/次,且商家从未告知退款按此高价计算,也无任何协议依据)** 经理还辩称已使用的产品“专属于我”(此说法与之前承诺可换店体验矛盾),并以自己“刚接手店面”、“退款需自掏腰包”、“未赚钱先亏钱”等理由推脱。
考虑到经理所述情况(尽管其态度始终不佳),我曾主动让步协商,提出不按原购买均价退款,仅要求退还1200元(远低于按均价计算的未使用7次费用1586元),但经理仍拒绝,仅建议我将剩余次数转让给朋友,不再正面回应退款诉求。
鉴于商家解决问题的态度恶劣且方案极不合理,现诉求如下:要求商家按本人购买时的实际均价(3400元 / 15次 ≈ 226.67元/次)退还尚未使用的7次服务费用,共计1586.67元。

芳朵美肤美体预付卡无法退款且消费不透明
杭州钱江新城芳朵店,一直在她家做项目,时间原因一直约不上,近期难得有时间去做项目 被告知店休无人回应,然后花钱在其他家做的,这家有充值无法做项目,要自己花钱去别家做,所以想要退回之前剩余没有做的项目金额,商家坚决说那是优惠卡不能退钱,之前也没有说过,绝对的霸王条款。而且这家店作为消费者一点不清楚自己还有几次什么项目之类,消费很不透明,也不希望继续在这家消费,要求退款,商家表示无法退款,退款有手续。在她家消费没有任务凭证,只有刷卡记录,项目什么都是她们手写在纸上,每次去要通过微信问一下剩余的项目情况。麻烦相关部门帮助处理,谢谢🙏

芳朵美肤美体SPA退款及收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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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2月14日在南京芳朵女子生活馆新百分店在所谓经理和美容师的引诱和说服下购买3500元套餐,出现背部长痘和经济紧张等问题,商家以特价卡和套盒已开封为由拒绝退费,并声称如退卡需按照商品原价计算,但其门店内并无显著张贴的价目表,多次沟通无果,我认为商家以上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我的权益,我的诉求是按照付款时的折扣价退换已付未实际消费的部分预计2333元人民币。

投诉芳朵大宁店:诱导消费、服务难约、拒退余额、拒绝开票
芳朵美容养生 SPA(大宁店)多次向我推销充值办卡,采用各种话术诱导我超前消费。从最初的尝试性消费开始,在工作人员持续不断地劝说下,我陆续充值,累计充值金额约 15000 元。例如最近两次,在 2024 年 3 月,该店工作人员极力推销,称充值 3000 元可购买 15 次服务,另外还赠送 1 次,算下来单次服务价格为 187.5 元,在他们的诱导下我进行了此次充值。又在 2024 年 9 月,同样的套路再次上演,我充值 3184 元购买了 15 次服务(送 1 次) 。
然而,后续的消费体验却极差。每次我想要预约服务项目,都面临很难约到时间的问题。尽管困难重重,之前我还是勉强使用了部分服务,但目前仍剩余 20 次服务项目。鉴于该店的服务质量以及消费体验,我要求按照购买价格对剩余服务进行退费,共计 3184 + 187.5×4 = 3934 元。但商家却拒绝按照购买价格退款,提出要按原价退,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我的利益。不仅如此,在我与商家沟通退款事宜的过程中,商家还存在推诿拖延的情况,对我的合理诉求不回复,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商家所谓 “不退不换” 的说法,严重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此条款应属无效条款,商家以此为由拒绝退款是毫无道理的,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然侵犯。另外,在我所有的消费过程中,该商家从未提供发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商家不提供发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得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缺乏有效的消费凭证。
芳朵美容养生 SPA(大宁店)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以及依法求偿权等多项合法权益。在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帮助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商家按照购买价格退还我剩余服务项目的费用,并对其不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芳朵美肤美体强制消费且退款纠纷
本人与商家并未当场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付款后商家未提供任何小票,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价与套餐单价差异太大存在价格不透明情况。本人害怕后期消费期间再出现此类情况,且本人在消费保投诉平台及其它平台查询到不少该公司旗下门店强买强卖强制客户贷款消费现象,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并予以严惩。
2024年3月9日在同事邀约下去芳朵美容养生进行体验,费用是扣除同事的会员卡,体验结束销售人员强制推销套餐服务,又让店长来推销,被工作人员轮流进行销售购买了3088元预售套餐服务后,在套餐内容未消费的前提下,本人于2024年9月7日提出想要全额退款,商家表示先转卡并且承诺一个月后转不出去就退卡,2024年10.8号又再微信上说需要三个月时间来转卡,在2023年11月21日经过当面协商沟通后,商家表明需要退款先要扣除首次体验的价格280的费用。本人与商家并未当场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不存在告知首次体验需要我来支付280的情况。商家拒绝退款,现在我同意商家扣除280退出剩余的2808,商家说这两个月退不了,得等到2025年2.20号才给退,当时付款完成后商家仅提供付款收据,标示总额且不标示项目具体价格,存在价格不透明,且在收据中标示“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根据《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现要求商家全款退还本人2808元的预售套餐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