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猫眼演出票退票霸王条款投诉
我于2024年8.24在该平台购入演出票两张,购入后因为家中有亲属突发疾病,需前往医院,遂退票,可平台告知,不退不换,且该票为非实名制购票,在不影响其二次销售情况下,不允许退票。根据《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我们的售票系统具备支持退票的能力,商家设置的购买后不予退票,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演出票和购买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观看,就说明消费者没有享受到服务,而且因为你们设置的页面存在着误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况!你们如果坚持不予退款
投诉编号:97519488
投诉对象


猫眼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99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退改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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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猫眼演唱会门票误购问题
8月8日中午12点我通过网易云云村有票平台抢购卓沅青岛站演唱会门票,但由于该平台页面设置不合理,会在抢票按钮下设置其他场次的演出,导致误触抢到了林宥嘉青岛演唱会门票(且8.10开演),10分钟之内我立马打电话给猫眼平台(因为网易平台也是猫眼出票),他们不予处理,经过一天的沟通,他们也不给我退票,根据中国法院网发布的案例中,电子门票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我有权要求猫眼全额退款!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手续费过高
您好,我于2024年6月24日,在猫眼购买了贵阳市周深演唱会的门票2张,订单号为:25*******01。现在因工作原因无法前往观看演唱会,需要承担30%的高额手续费。并且短信通知上写的是预售,没有明确表示是第几次开票,赶紧就着急去抢票,况且开票期间退票不影响二次销售,甚至还有三开,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段时间,不存在卖不出去的情况我认为刚下单就退款收取30%手续费不合理。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因此,我拒绝协商。高额的手续费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希望猫眼公司尽早全额退款。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问题
我和朋友于2024年6月19日分别购买了2024年7月13日的李宇春厦门演唱会门票(共两张),均为实名购票。因座位不相连,计划取消观演计划,需将2张门票进行退票。2024年6月21日,本人联系猫眼平台在线人工客服,得到的回复是同一账号仅能退票一次。该演唱会门票为预售,猫眼拒绝退款,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所以猫眼平台单方面制定并提示的不支持退款是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应,是无效规则、无效提醒,消费者有权不予履行,并要求全额退款。我的诉求是要求猫眼同意将我实名购买的两张演唱会门票进行退票退款。

我投诉猫眼演唱会门票退款问题
本人于2024.5.27在猫眼购买一张门票,我的亲叔父于6.21日在济南千佛山医院重症监护室停止心跳,宣布去世。我先在猫眼软件在线与客服沟通无果,猫眼后续给回复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当晚我致电北京12315反映情况,陈述事实,按济南白事习俗,女性不得去跟着火化。22日下午接到反馈电话,不能退款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但不保证一定可以退。我请问我叔叔去世销户了,我爸爸我姑姑伤心到几近昏厥,我需要让爸爸再去开证明,请问这是人能做的吗?不退票必须我本人去的话,这是有道德的吗?购票须知上面除不可抗因素外不允许退款,我叔叔没了,全家都很难过,这还不符合不可抗因素吗?我和我叔叔户口不在一起,开证明需要家人带领,这等于是伤口撒盐。我需要退票,更需要一个说法,难道需要我穿着孝服,戴着黑袖章去看演唱会吗,我拍了今早在济南市殡仪馆水印照片和遗体悼念会带我叔叔名字的水印照片,还需要我提供遗容照吗

猫眼演唱会退票纠纷
您好,我于2024年6月11日在猫眼购买了张艺兴南京演唱会问票,订单号为:25*******38。由于设置的无密码支付,导致朋友在另一个平台票星球也为我购买成功。我已第一时间联系猫眼客服,询问可不可以退票,但猫眼客服响应很慢,后续告知我需等开票之后。在此期间我也尝试多平台联系主办方,均未有回应。6月15日演出开始座位也没出,联系猫眼退票猫眼方拒不退款。而且态度蛮霸,我说不接受,他们说没有商量只能这样。我购买该演出后,猫眼因其出不了票反而不退款,这样的霸王条款我属实不能认同。没有相关演出法律法规佐证,只有主办方及平台一言堂肆意侵害消费者权益。1、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方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把这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2.另参照新华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为维护自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需帮助解决猫眼全额退赔票价15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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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4月30日10点31分在猫眼购买了两张济南5月3号雀跃之地的演出票,两个小时之后因公司突然发了出差通知,行程冲突无法到场,需要退票,被平台拒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 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 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 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 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 棋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 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 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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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在北京猫眼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两张不连号门票。于4月29日于猫眼APP平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4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且其写明的是同一账户同一观演人同一场次可退票一次,需满足三个条件才是退款一次 其宣传违反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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