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投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霸王条款

我于2023年3月13日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的《清远惠民保2023基础版(个人)》,被保险人于2023年8月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中肿医院)确诊癌症,并经中肿医院化疗使用了《清远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30种)》中的百泽安、艾瑞卡两种药物,符合保险单之保障范围之责任二条款: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医院、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符合《清远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罔顾条款规定,提出要求提交各种保险单约定范围外的诸如基因检测等苛刻条件。尽管我已尽力将医院处方、化疗药单、发票明细等资料补充,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仍然拒赔。清远惠民保不惠民,罔顾条款约定,罔顾绝症家庭困难,肆意为难、拒赔患者救命钱。
投诉编号:97156779
投诉对象
人保财产保险-人民保险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5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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