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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万仓隆超市售卖变质草莓拒绝按食品安全法赔偿

本人于2024年2月7日下午17:55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万仓隆超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东联村大涌路56号,信用代码:914401********791J)买到一盒名为淡雪·天使包装草莓,包装上标明包装时间为2024年2月6日,保质期到2024年2月9日。拿回去后当天晚上10点左右透过外包装检查发现里面有一颗草莓存在发霉情况,于是拆开检查,尝了以后发现草莓已经出现软烂、浓烈酒味的情况,确认已经变质。 2月7日当晚我们先电话告知万仓隆客服情况,得到的回应是需要到现场确认,我们当晚10点28赶到超市进行确认协商。我们的诉求是1.万仓隆尽快检查同批草莓,如果有同样的情况及时处理,不要再进行售卖。2.根据食品安全法给予10倍赔偿。草莓售价为人民币29.9元,10倍赔偿为人民币299元。经过协商后万仓隆方确认草莓变质,并给出3倍赔偿。由于与我提出的赔偿不一致,当场没有接受赔偿。第二天万仓隆供应商联系我,仅同意换货不进行赔偿,万仓隆方也改口只能换货,无法协商一致。 后续2月8日下午供应商再次联系协商提供5倍赔偿,我方不予接受,依然坚持按食品安全法10倍赔偿。 由于协商过程中对方态度比较冷淡,从始至终没有道歉或给出同批次草莓的处理结果,对该食品安全问题并不重视
投诉编号:96750499
投诉对象
万仓隆超市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99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